人鬼情未了

成都以北六十裏新繁縣縣令府邸中。

陰森的靈堂裏,供著縣令剛剛死去的妻子的靈位。

在偏室,幾個女子正忙碌著。她們在做兇服,即孝服。

唐朝時,由親近至疏遠,孝服分五類:斬衰(以生麻制成)、齊衰(以熟麻制成)、大功(以白色粗布制成)、小功(以白色細布制成)、緦麻(以白色超細布制成)。

女子們面色淒慘,默然無聲。前來吊唁的賓客不時出現在縣令的府邸,但沒人注意到她們,更沒有人注意到她們當中的一個女子。

素衣擋不住那名女子艷麗的姿容,一來二去漸漸被縣令留意到了,問她是哪兒人,告知來自鄰縣。出殯完畢後,幫忙或雇來辦喪事的人都離去了,縣令悄悄把那個女子留了下來,秘藏深宅,甚是寵愛。

兩三個月後,女子愁上眉梢,茶飯不思,縣令奇怪,於是相問。

女子答:“我就要走了,因為我的丈夫即將要來了,我要跟著他遠去,即將與君別,故而悲傷。”

縣令說:“何必擔心!我乃一縣之令,你丈夫能把我如何?你只管像往常一樣,無須煩惱!”

又過了幾天,縣令留之不住,女子還是要走。臨別時,女子贈送給縣令一只銀酒杯:“有幸得您恩寵,贈此物以寄相思。”

縣令回贈綾羅十匹。

女子去後,縣令常常想念,手持銀酒杯,把玩不已,即使升堂辦公,也將其放在書案上。

放下癡情的縣令不說,只說這新繁縣還有一位縣尉,負責縣裏的兵刑之事,但在不久前,因過被罷官,回到鄰縣老家。

回老家前,他的妻子死了,靈柩一直還停在新繁。

這一天,料理完家事後,這名前縣尉重返新繁,想把妻子的靈柩護送回老家。他自然要與縣令一見,縣令也剛死了妻子,大約因為同病相憐,所以待之甚厚。

於是,問題也出現了。

吃飯時,前縣尉突然發現,縣令手裏一直握著一只銀酒杯,覺得那物件實在眼熟。縣令問他為什麽凝視自己手中的銀酒杯。前縣尉的回答叫縣令毛骨悚然:“這是我亡妻棺材中的隨葬之物,怎麽到了您的手裏?”

新繁縣令妻亡,命女工作兇服。中有婦人,婉麗殊絕,縣令悅而留之,甚見寵愛。後數月,一旦慘悴,言辭頓咽。令怪而問之。曰:“本夫將至,身方遠適,所以悲耳。”令曰:“我在此,誰如我何?第自飲食,無苦也。”後數日求去,止之不可,留銀酒杯一枚為別,謂令曰:“幸甚相思,以此為念。”令贈羅十匹。去後恒思之,持銀杯不舍手,每至公衙,即放案上。縣尉已罷職還鄉裏,其妻神柩尚在新繁,故遠來移轉,投刺謁令。令待甚厚。尉見銀杯,數竊視之。令問其故。對雲:“此是亡妻棺中物,不知何得至此?”令嘆良久,因具言始末,兼論婦人形狀音旨,及留杯贈羅之事。尉憤怒終日,後方開棺,見婦人抱羅而臥,尉怒甚,積薪焚之。(《廣異記》)

縣令嘆息,動情之下,把所遇之事如實相告。

我們可以料想前縣尉有多麽憤怒,也許他當時就離席而去了,也許還抽了縣令一耳光;或者他什麽都沒做,只是不斷地在心中質問亡妻:你剛入陰間,為什麽就幹起如此勾當?

憤怒的前縣尉開棺驗屍,發現自己的妻子,也就是那具死屍,躺在棺材裏,正抱著一堆綾羅。她即將腐爛而變成骷髏的臉上,露出無比幸福的笑容。妻子的棺材被他一把火給燒了。

這個故事在無意中為我們透露了唐朝時的一個社會現象:婚外情已不在少數。

另一個故事佐證了這一現象:河南扶溝縣令某霽(姓已不得知),在唐代宗大歷二年(公元767年)去世。半年後,其妻夢見某霽。

某霽說:“因生前有孽,我死後,在陰間深受折磨,每天有兩條蛇和三只蜈蚣或從耳朵裏鉆進,由嘴裏出來;或從鼻子裏鉆進,由眼睛裏出來,每天在我的七竅之間爬來爬去,令我苦不堪言。此外,最近我生活得也很落魄,念在夫妻之情,你能送我條短褲穿嗎?”

妻子很冷淡,說:“沒東西給你做短褲。”

某霽說:“真的嗎?不久前,長安萬年縣縣尉蓋又玄專程給你送來兩絹布匹,怎麽說沒東西做呢?你想欺騙我嗎?”

其妻遂驚醒。

唐朝,涉及墓中葬物的故事還有很多。

某日,一位來自山東瑯琊的旅人背著行囊,抵達任城縣地界。這時天色已晚。在城郭外的郊野,他遠遠望見有戶人家,於是前往投宿。

主人好客,殷切招待瑯琊人,取了一個銅盤,為他準備了很多果蔬。瑯琊人從懷中取出用犀牛角裝飾的小刀,開始削梨。但是,他沒注意到主人已悄然色變,忽然之間,主人消失得無影無蹤。當瑯琊人還沒明白過來怎麽回事時,發現自己竟坐在一座墳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