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前因(第2/2頁)

張家想著要不索性熬過去三天也就拉倒,過了今晚,明天一早就下葬了事,大家心裏都有一個疙瘩,可誰也不敢輕易去打開,誰知道這查文斌出現了,打著天意的口號長驅直入,終於是點燃了懸在張家心頭那根燒了幾天的火苗。

“查道士,你說你是察覺有冤屈,那麽我兒子是不是給人害死的啊?”

查文斌現在哪裏敢斷這個,只是說道:“你兒子有些身後事要交代,但是沒來得及,我來之前已經跟陰差小鬼們打過招呼,可以寬限兩日,所以這屍暫且不能下葬。若是他不閉眼,那就意味著冤屈未了,這在將來恐怕是會給家裏帶來禍事的。”

張老頭嘴上不信邪,可他也明白,自古停屍就是三日,過了那就是誤了時辰,一時間也拿不定主意,就跟管事的那個老頭商量。好在這查文斌的口碑和名聲在安縣地區那是如雷貫耳的,他既然堅持要這麽做,張家人也就不反對了,更何況,查文斌拍著胸脯保證他已經跟地府裏頭打過招呼了!

這說出去的話怎麽能收回來呢?查文斌同志也算是自找麻煩,他還跟就需要去打這個招呼,不過絕不是他嘴上說得那般輕巧。這人死了三天的功夫,會有陰差來把亡魂帶走,走黃泉路過奈何橋,從此陰陽分離再無瓜葛,這是地府裏頭定的規矩,怎麽能改呢?可是他又需要時間,於是這便需要他去和陰差們達成“協議”。

老古話說,閻王要你三更死,絕不留命到五更。說的是人的生死命一旦到了,就再也沒有商量的余地,陽壽一盡便如同那油枯燈滅,是誰也改變不了的。張老父親算是個明白人,哭腫了眼睛也還是摸了個紅包打算偷偷塞給查文斌,這也是規矩,道士也得吃飯不是。

查文斌見狀連忙推諉道:“這個在我這不興,查某人不請自來已經是打攪了,老先生今晚最好不要留在院裏,到別處親戚家過夜比較妥當。”他講話向來委婉,總不能當人面說你兒子晚上估計要鬧鬼吧,擱誰也不好受,張老父親明白他話裏這意思,默默的就和老伴收拾了一下招呼家裏的親戚們開始往外走。

見到張家人都走了,那些看熱鬧的裏面一些人也開始走了,可還是有一群不怕事兒的繼續逗留著,他們見沒人了,索性溜達進了廚房搬出酒菜,就在院子裏盤坐著高聲喧嘩,這種好事者哪裏都有。查文斌也懶得管,只是盤坐在地上閉門養神,那些個好事者好像發現了新大陸一般用各種言語調笑著那個在他們眼中是神棍和傻子一般的查文斌。

查文斌在等,他已經算過了張衛東的八字,這個人本不該死,應該算是橫死枉死的,同樣的他也算出什麽時間應該是陰差帶魂走,通常,這個時候道士是要進屋做法的。要過仙橋,要開明燈,可是如今這一切都不需要了,他要等陰差來。

說到這個陰差,明眼人估計覺得又不過是民間杜撰出來的玩意,誰也沒見過不是?那是因為陰差是屬於極陰的,常人屬陽,兩者不在一條線上,能夠見鬼都未必能夠見陰差。可是人見不到不代表別的東西見不到,我爺爺死的時候房間裏就多出了兩個我從來都不認識的陌生人,那兩個人不像是其它守在床前痛苦的親人們,他們的打扮也不像是普通人,有點像是京劇裏頭唱戲的那種。後來查文斌就告訴我說,我看見的那兩個人就是負責勾魂走的陰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