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朱晶晶出事後第二天,依舊下雨,三個孩子留在家裏,丁浩徹底迷上了遊戲,朱朝陽和普普分別看著書。

經過一夜冷卻後,恐懼漸漸淡化,三人都沒再提及昨天的事。晚飯依舊是最簡單的面條,吃完,丁浩又想回電腦前打遊戲,這一回,普普阻止了他,認真地說:“耗子,過幾天朝陽媽媽回來後,我們就要走了,我們應該討論一下下一步去哪了。”

丁浩皺著眉,往沙發上一躺,嘆口氣:“走一步看一步吧,你放心,我一定會找到工作的,到時再想辦法讓你去讀書。”

“找工作不是靠嘴說的。”

“那要怎麽樣?”丁浩不滿地瞪著眼。

“如果找不到呢?”普普問得很直接。

“找不到?”丁浩尷尬地笑笑,“怎麽會找不到呢?打工還是很容易的,對吧,朝陽。”

朱朝陽搖搖頭:“我沒打過工,我不知道。”

普普道:“我下午看到課本上寫著,使用未滿十六周歲的童工,是要判刑的。你還要過兩年多才滿十六周歲,現在沒人敢要你。”

“那我……別人也看不出我不到十六周歲啊,我個子還是挺高的,對吧?”

“你什麽證件都沒有,誰敢用一個來歷不明的人?”

丁浩惱怒地擡頭看著天花板,煩躁地說道:“那你說我們怎麽辦?總不能一直住朝陽家,等到我年滿十六周歲吧?”

朱朝陽嚇了一跳,他其實很希望他們趕緊走,怎麽可能一直住他家?同時,他也希望他們能有個安穩的去處,至少—無論如何都不能回孤兒院,萬一將來某天他們回孤兒院交代出他殺了朱晶晶呢?

最好的情況是,普普和耗子都有個平穩的生活環境,離他也不遠,這樣以後經常會在一起玩,他們肯定不會出賣他了。

普普抿著嘴猶豫了片刻,目光投向了朱朝陽:“朝陽哥哥,我想把相機賣給那個男人,換一筆錢,你看可以嗎?”

朱朝陽一驚,又是那個話題!那樣做顯然很危險,可是現在再次拒絕普普,如果他們走投無路,混不下去時,會不會把他殺朱晶晶的事說出來?畢竟才相處幾天,雖然聊天頗為投機,但遠遠談不上充分信賴的程度。況且他今天去樓下買面條,看到路邊有人圍著看社區告示欄,他也張望了眼,發現昨天少年宮朱晶晶的案子,警方給出了三萬懸賞知情人,三萬,這是筆超級巨款!如果被他們倆看到這張懸賞單,會怎麽樣?他不敢想象。

而如果那個殺人犯真願意拿出一筆錢,買下相機,那麽普普和耗子接下去幾年的生活就有依靠了,他們也一定感謝自己,不會出賣他。而且勒索殺人犯是三個人的共同犯罪,彼此的秘密都會保護著。

權衡一下,朱朝陽坦誠道:“你們現在真的急需一大筆錢,嗯……我想,相機賣給殺人犯,這也許是唯一的辦法了。可是……現在有個問題,我們怎麽才能找到殺人犯?”

丁浩想了下,連忙高興地說出他的主意:“去派出所問,派出所肯定登記了那個人的信息。”

普普冷哼一聲打斷:“去派出所?你想被送回孤兒院嗎?”

“可以讓朝陽去問啊。”

“朝陽怎麽問?他告訴警察,有段關於那個男人的犯罪視頻,要賣給那個人,問那個人的聯系方式?”

被她這麽一說,丁浩也頓時沒了主意。三人苦思冥想一陣,始終想不到既不去派出所,又能聯系到男人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