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啃一啃

狼崽子就在旁邊蹲著,張牧隨意一瞥,發覺這孩子不知不覺長高了。幾個月之前蹲在地上還是那麽一點,現在猛一看,存在感很強烈。

長大後怕是個大高個兒,寬肩長腿,只是誰也沒看清狼崽子到底長什麽樣,估計面相挺兇。

活兒做完了,張牧不能不給物資,更何況不給的話容易被狼咬死。褲子原本想給一條自己兒子穿剩下的,結果拿出來稍一比對,還真不行。

狼崽子很高,褲子小了。只好給了一條自己的,讓他挽上褲腿去穿。鞋是剛好卡到踝骨的布鞋,軟軟的橡膠底,很適合跑沙,只不過是穿舊了的。

張牧心軟,覺得自己這是壓榨了殘疾兒童,又額外給了兩雙毛襪子。雖然都很舊,自己孩子穿過,可這已經他能拿出來的全部。

宋撿不嫌棄,高高興興拿著走了,特別是那兩雙襪子,晚上套在小腳丫上,自己一雙,小狼哥一雙,想想就美。他看不清襪子和鞋都是什麽顏色,但用手摸摸就是安全感了。

男孩不懂宋撿在高興什麽,笑了一路。宋撿的表情和狼不一樣,狼全靠鼻子和耳朵,宋撿有一雙非常大的黑眼睛。

只是這雙眼睛,不好使。可男孩沒把宋撿特殊化,狼在野外即便斷了一條腿都能求生,要想活下去,就要努力想辦法。

等他們回到帳篷的時候,營地開始轉移了,又一個狂風暴正在形成。

宋撿睜著眼睛去收帳篷,磕磕碰碰總算拆掉繩子。他看不清楚,收拾得不夠仔細,小狼哥也不會整理,只好先把所有物資往大布裏扔,然後包起來,再像上次一樣,一人一個角。

要是有個背包就好了,宋撿想,又開始惦記張牧的東西。

男孩想用叼的,可遷移時間很長,誰也說不準要走多久才能到達地下掩體,最後他猶豫了一會兒,慢慢站了起來。

一站起來,影子很長。

“撿,走,跟我。”男孩一手拽著布,一手拽著拴住宋撿的那根繩,回身朝狼嗥叫。大部隊開始移動了,他們和狼群仍舊在最後面。

這一次走得很辛苦,比上一次遷移累多了。男孩不習慣站姿,以前就是自己一個人,想怎麽走怎麽走,反正狼群會跟著自己。可宋撿太笨,自己必須空出手或牙齒來牽他,不僅笨,宋撿還弄出一個帳篷和多余的衣服。

四肢著地的姿勢不再夠用,兩只手要使用起來,仿佛是一股力量趨勢他,必須把腰擡起,挺直,必須用兩條腿來走路,從爬,到站。

因為宋撿和帳篷的出現,男孩不得不站起來,像一個人那樣,去活動。

宋撿走得比較慢,以前吃不上什麽好東西,體力差。可是和小狼哥在一起,反而吃肉吃最多。吃肉多了,身上有勁兒,肉是好東西。

可手上的物資對他來說還是太沉了,宋撿總想停下來休息。每次腳步稍慢,脖子上的繩就被抻動,抻著他不得不邁步子。

“小狼哥你慢點兒。”他總是求,“我看不見……我眼睛不好。”

“走,快。”男孩根本不理會,看不見,眼睛不好,都不是理由。流民營地在移動,狼群緊緊跟隨,如果宋撿慢了,沒有人會等著他。狼群為了等他,會陷入危險。

一匹合格的頭狼,絕對不會讓狼群付出生命代價,男孩把麻繩在小拳頭上繞了一圈,用力地拉著宋撿往前。

可是這一次的遷移很不順利,張牧帶領大家循著藍色信號彈的方向走,幾小時後確實發現了一處地下掩體。但這個掩體太小,只能容納一半人,裏面還有十幾具屍體。

屍體已經化為白骨,穿的是移動基地裏的標準軍裝、軍靴,身邊還有槍和氧氣面罩。

面罩裏的氧氣已經排空,但槍拿回去修一修還可以用,是機槍。沒人知道他們為什麽死在這裏,每一具的頸椎骨上都掛著一條金屬鏈。

金屬鏈的底端是一塊長方形金屬牌,烙著一串凹下去的數字。張牧知道這叫狗牌,那串數字是他們的編號。

他們應該都是哨兵,近幾十年向導的覺醒率斷崖式下跌,幾萬個覺醒者裏才有一個,是很珍貴的資源。向導不會被放棄,可移動基地永遠不缺哨兵,有幾十萬名。

沒有時間哀悼,張牧立刻帶領營地轉移,前往下一個發出藍色信號的方向。

可他們還沒走到目的地,風沙簡直要吃人,吹得走不動。天色全暗,狼群開始躁動不安,種種跡象表明,他們的速度太慢了,已經被狂風暴趕上,處於風暴邊緣。

好在第二個地下掩體夠用,張牧和副手們舉著槍命令大家排隊,如果沒有人站出來維持秩序,絕對會一擁而上,誰也別想活到明天。出於對槍的懼怕,流民按照順序排隊,帶著行李和家畜走下台階,都在不自覺加快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