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十六歲(第3/3頁)

小狼哥和樊宇張牧開始學槍了,有時候拿回來一個彈殼,可宋撿從來不敢碰。他知道這東西能殺人。

但小狼哥說,他永遠不會對人開槍,只需要用槍嚇走就行。有一天,宋撿拿著一大筐壓好的狼毛,去和張牧換睡覺用的枕頭,聽見張牧和副手們說什麽,培養小狼哥當領頭人的話。

嚇得宋撿自己杵著棍棍又走回來了,他一點都不希望哥當領頭人,領頭人太累,他也不想哥去管別人,最好只管著自己。

“哥,咱們旁邊是不是又有營地了?”又一次紮營,搭帳篷,宋撿摸著光走出來,脖子上還是拴著繩,他一下摸到了小狼哥的胳膊,“你帶我……去看看?”

以前的男孩已經變成了十六歲的少年,長發高高得紮著,其中還有一捋細細的麻花辮摻雜其中。是宋撿用搓繩子的辦法給編上的。

聲音幹凈,目光專注,和野獸一樣,從不摻雜人類的邪念。

仍舊比宋撿高一頭,也比同齡人高。剛習慣穿鞋,不習慣穿上衣。已經有了成年人的雛形。

“你不是不願意去麽?”少年轉過頭,剛用刀做好一條手鏈,系在了宋撿的右腕口。是幼狼換掉的狼牙,很尖的一顆牙。

自己的小狗長大了,可以收禮物了。

可小狗永遠是小狗,長大了也怕人,從來不願意去其他營地轉轉。有時還耍賴,要牽著繩走。

“我這不是長大了嘛,我想去看看,看他們有沒有物資,和咱們換。”宋撿十四歲,還不知道人類比狼危險,只想著給哥換點好東西。

小狼哥今年十六歲,再大一大就十七。現在營地裏的人都改口,以前都罵他狼崽子,如今都誇小狼哥好看又能幹。現在是五月份,他倆一起過生日,他想給小狼哥換身衣服,再換一雙跑得快的鞋。

也從來沒懷疑過小狼哥不好看,自己哥永遠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