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論詩(第2/2頁)

“無妨,你只管拿出來。畢竟,這世間並非人人都是曹子建,有七步之才。今天的詩作,又有幾人敢說,自己不是提前準備下的?”王翰堅決不給他“偷懶”的機會,順著他的口風敲磚釘腳。

“那小弟我就獻醜了!”王之渙推辭不過,只好乖乖就範,“此詩乃是在河北所做,不能算是品菊,只能算送別。好歹,裏邊還占了一個菊字。”

頓了頓,醞釀了一下情緒,他的聲音忽然轉高,“送別。薊庭蕭瑟故人稀,何處登高且送歸。今日暫同芳菊酒,明朝應做斷蓬飛!”(這首王之渙的原作)

“好!”話音剛落,隔著老遠的衛道,第一個就跳了起來,大聲喝彩。“今日諸位雖然各有名句,但在衛某看來,這首送別,雖然不是專門寫菊,卻當屬第一。”

很顯然,他是被“知己”盧莛給惡心得狠了,如果再不找機會脫身,恐怕不僅僅接下來會連續好幾天吃不下飯,甚至要直接落一個“三個月不知道肉味兒”的下場。

張旭、張九齡、王翰等人,都是詩文行家,也跟著紛紛撫掌而贊。如此一來,原本看不出王之渙所做詩歌,好在什麽地方的才子們,也沒勇氣挑刺了。大夥紛紛開口錦上添花,公然將這首《離別》,推為當日詩魁。

王之渙被誇的非常不好意思,趕緊擺手自謙,“各位兄長太擡舉我了,我這詩,第一不是當場所做,第二也文不對題,真的不敢竊居榜首。倒是子羽這句,溪上芙蓉今何在,籬邊野菊笑秋風。讀起來讓人唇齒留芳!”

“子羽的《尋菊》和你的《送別》,各有千秋。但你的送別,既有重陽登高之意,又把今日桌上美酒給寫了進去,如果我是考官,肯定點你為榜首,讓子羽去做榜眼!”張九齡最近幾年,仕途不太得意,所以心境更容易被《送別》一詩所觸動,笑著在一旁補充。

周圍的青年才俊們,又紛紛開口。反復對比《送別》與《尋菊》,最終,還是認為王之渙的《送別》略勝一籌。

正品得高興之際,大夥耳後,卻忽然傳來一聲不屑的冷哼,“嗯!自古詩文,就沒有個確定標準。如同百花,春蘭秋菊,各自芬芳,你非要說那夏天的荷花是第一,未免有失公允。要依盧某之見,今日大夥所做,各有千秋,這首《送別》,遠遠算不上最佳!”

說著話,盧莛那肥胖的身體,就如同水缸般擠了進來,將周圍的年青才俊們,擠了個東倒西歪。

張九齡年紀略長,又是宦海裏沉浮過的,自然不屑與他爭執。但王翰年紀跟張旭差不多,身後的太原王又不輸於範陽盧,立刻忍無可忍。

當即,他在鼻孔裏冷哼了一聲,笑著道:“春蘭秋菊,當然各自芬芳。可如果旁邊放一團狗屎,大夥鼻子再堵,也能聞得見其臭。至於詩文,雖然從古至今,也沒一個固定的評判標準。但總不能自己說好,再拉上七八個半桶水幫腔,就宣稱遠超曹子建,不輸駱賓王了!”

那盧莛原本還想,借機跟大夥賞析一下,自己那首大作的妙處,順便再請琴律大家幫自己合上曲子親自彈唱一番,以便留下個才子美人的風流佳話。誰料迎頭被王翰敲了一頓棒子,難免要惱羞成怒。當即,擡起一根胡蘿蔔粗的手指,徑直點向王翰的鼻梁,“豎子,你在說誰?”

“我在說狗屎!”王翰稍微側了下身子,對他的威脅不屑一顧,“至於誰是那拉屎的野狗,就不要自己跳出來惡心人了。詩文寫得不如季淩,王某承認。而如果非要王某承認,那條野狗把屎拉得很漂亮,呵呵,不知道他是羞辱王某呢,還是羞辱整個詩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