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規範出版行業(第2/3頁)

可是違法犯罪的壞人有一萬個,好人哪裏找得過來,在這種混亂的市場中疲於奔命,哪有時間靜下心來創作自己的書。

“宋坊主,什麽燕回書齋,余某一點不記得了,”余象天也沒想到宋淩霄反駁的速度還挺快,不過他用來對付他們這些無能又喜歡叫喚公平的小書坊主還有很多套說辭,“而且你這比喻不對,書,又不是普通的商品,做書人最大的目標是把思想傳播出去,而不是為了錢,我們免費幫他們傳播思想,他們應該感激我,而不該糾結於一點蠅頭小利。”

“孔孟先賢,難道是為了一點蠅頭小利著書嗎?諸子百家,難道會因為書坊沒給他們抽成就不發聲了嗎?古人生怕自己辛苦寫成的書無人問津,甚至偽托於名人,連自己的名字都不留下,難道是圖一點稿酬嗎?”余象天開始侃侃而談,展示自己作為盜版大戶應對版權指責時豐富的經驗。

大堂內外,確實也有些人被他這樣的言辭迷惑,產生了動搖。

按照宋淩霄的思路,有錢才能讓作者創作出更好的作品,但是余象天舉出了反例,先賢們確實不是因為錢才著書的……宋淩霄的思路就不成立。

“余坊主,你可真是臉大啊,你做的是什麽書坊?是給諸子百家出書的地方嗎?那些議論朝政的犀利言辭,你敢出嗎?你敢承擔後果嗎?反正我不敢。”宋淩霄輕嗤道,“你如果是給這些人出書,免費幫他們擴大影響,那我沒什麽可說的,可是你經營的是商業書坊,商業,商品,講究的是利潤、回報,你不能自己按照商業的規律運作,要求別人用愛發電……生火,當聖人吧?”

余象天被宋淩霄說得一愣,沒想到第二個圈套宋淩霄也沒跳進去,還反過來給他挖了個坑。

“那你也不能說書的質量就與錢相關,古代的文人墨客,寫書千古名句、千古名篇的人,哪一個是為了錢?”余象天不理宋淩霄的坑,只說自己的。

“余坊主,時代在變,你要搞清楚,你說的那些文人墨客,他們生活的時代,雕版印刷還沒有大規模推行,那時候書籍流傳需要的是手抄,也不存在什麽盜版正版,因為太費功夫了,只能小範圍傳播,作者根本無法借大量印刷來盈利。”宋淩霄指出余象天一直刻意忽略的關竅。

大堂內外的人經宋淩霄一點撥,也想到了這一點,不由得恍然大悟,確實,隨著雕版印刷技術的推廣,現在大部頭的書都可以大量印刷,篇幅較長的小說也逐漸盛行起來,在手抄時代,長篇小說文本的流傳幾乎是不可能實現的,頂多是依靠著說話先生和戲班來表現。

而更加古早的孔孟時代,諸子百家爭鳴時代,書都是刻在竹簡上的,更是沒有多少人能接觸到這些“高端”的文本,著書本身就不是一個商業行為,更不存在什麽正版盜版。

余象天就是在偷換概念。

現在是商業書坊的時代,大家討論的範圍應當固定在商業出版上,而不是去扯什麽諸子百家。

既然是商業出版,那就該遵循商業出版的規律。

“宋坊主,就算是說商業出版,有正版盜版之分,可是,正版就能保證一定是正版麽?難不成你們認為天底下有什麽絕對原創的東西麽?”余象天哼笑一聲,他的法寶可多著呢,他就不信宋淩霄能一個一個接住,“比如我們書坊出版的《三國演義》,它的前身有許多個,基於《三國志》歷史,累積了歷朝歷代的創作,請問,到底哪一個才是正版?我應該把錢付給誰?陳壽的後人?還是大兆的說話先生?”

宋淩霄卻絲毫沒有被問住。

這個問題,簡直太特麽簡單了,看一看版權法,看一看《出版管理條例》,寫的多清晰!

他並不知道,曾經梁慶被這個問題問倒,並一度懷疑他堅持正版的正確性。

“余坊主提出的這個問題很好,首先我們要明確兩件事,第一,現在商業出版時代,因為印刷術的推廣,現在的出版環境已經和以往不同,急需推行新的出版法規,來保證市場的良性發展;第二,保護版權到底是在保護什麽?是在保護創造力,給予進行創造活動的人以實際激勵。

“明確這兩點之後,我們就知道,增補大兆律中關於版權保護的法規非常有必要。就比如說余坊主剛才提出的問題,這種時代累積型作品的版權該如何界定,如果從保護創造力角度來看,就很清晰,首先作者必須聲明他的創作主要源於前代和同時代的什麽作品,前代作品如果年代過於久遠,後人已不可考,就附以聲明昭示前代作品在本作品中的貢獻,同時代作品不是不可以參考,參考應當取得原作者同意,沒有惡意扭曲或詆毀原作者的創作,並對原作者付出一定比例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