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規範出版行業(第3/3頁)

“這樣做,既保護了現有作品的創造力,也讓讀者清晰地了解到一本書的血脈源流,有哪些作品為這部經典之作的誕生提供了基石,這不是什麽需要避諱的問題,也不需要因為有靈感來源或素材來源就不敢去寫,歸根結底,版權法是保護創造力,不是扼制創造力的。”

宋淩霄說罷,府衙內外一片寂靜。

大家完全沒想到,這方面的法律竟然能規定到這麽細……但是,如果真有這樣規範的方式去保護創造力,那對於作者來說,簡直是天大的喜訊。

宋淩霄提出的保護版權的方法,並不是因為他擁有了正版版權,就用這種方式去扼制其他書坊的發展,他是真的希望書坊行業能夠健康地、良性地發展。

“還有扼制盜版方面,我也希望能夠再嚴格一點,比如我先前所說的,混亂的市場是讓好人疲於奔命,自己想辦法去維權,規範的市場則是讓壞人提高犯罪成本。”

接著,宋淩霄講述了他對於提高犯罪成本的想法,包括朝廷借著四部總集工程展開,推行版權登記,想要出版必須先展示作者的授權書,而不是讓作者拿著授權書去要求盜版書坊停止翻刻。

宋淩霄的這番設想,說得眾人一愣一愣,余象天更是半張著嘴,半句話都說不出來了。

“還有,我對現在大兆律中關於盜版入刑的評估標準也有意見。比如建陽書坊的案子,盜版書商沒有成本,也不會珍惜作品,所以用最差的紙和最差的版去做,如果以他們的非法所得為入刑標準的話,未免太便宜他們了。”宋淩霄從袖子裏拿出一份冊子,展示給大家看,“這是我和戶部侍郎陸樟溪陸大人一起就現行法規中關於盜版的規定研究出來的補充意見,其中有一條就是應當以正版書坊的損失來給盜版書商定罪。”

宋淩霄頓了一下,道:“四文銅錢,五十萬冊,非法經營所得僅僅兩千兩銀子。可是,我們正版書坊的損失,卻是二兩銀子,五十萬冊,一百萬兩銀子。”

“呸,宋淩霄,我看你是掉錢眼裏了!誰告訴你你們淩霄書坊的發行能買到我們這個數的?何況二兩銀子一冊,根本就沒有五十萬人會去買!你做什麽春秋大夢呢!”余象天一聽到要讓他陪一百萬兩,他直接急了。

“不好意思,我們《連載小說月刊》早就賣過這個數了,除了被你盜版那一期,後面的第三期,很輕松就超過了五十萬冊,要不要我給你看看賬目?”宋淩霄輕哂一聲。

余象天呆住了,他又是眼饞,又是悵恨,沒想到竟然這能賣出去這麽多,他關在牢子裏這一年都錯過了什麽啊!

“現在大兆的出版市場已經趨於成熟,我認為,規範這個市場的規則也該更新換代,這樣才能更好地促進它繁榮發展。”宋淩霄說罷,將袖子裏和陸樟溪商定的增補版版權條例分別發給刑部侍郎和京州府尹,還有在場的書坊主、文化行業的從業者們。

#

當記錄著當日衙門大堂審案經過的案卷送到內閣首輔傅玄桌上時,已經是當天晚些時候了。

傅玄揉了揉太陽穴,經過一天繁忙的工作,他感到有點累。

他看了一眼桌上的案卷,發現厚度有些超出期待,宋淩霄怎麽這麽能叨叨,一個無足輕重的小案子,竟然能說出幾頁紙來。

罷了,就當放松一下,看看宋淩霄那嘴皮子又能翻出什麽花兒來。

傅玄挑亮燈盞,展開案卷,全當工作之余放松來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