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大贏家(第2/2頁)

陳黎與歐俊朗的全新專輯,盧薇的全新單曲《得天獨厚》、鐘蕾的單曲《浴火》同時發布。

震撼樂壇的事情發生了。

只一天過去,《得天獨厚》成功登頂,《浴火》緊隨其後,再往下又是《枯燥》、《夜已深》與陳黎歐俊朗的專輯歌曲交替出現。

第二天,《浴火》成功逆襲,拿下榜首寶座,此後盧薇的眾多鐵杆粉絲吹響號角開始反擊,又奪回榜首。

甭管藝人私底下關系如何,各自的粉絲倒是打得不可開交。

於是,這一天的榜首寶座就在兩首歌各項數據犬牙交錯的激烈競爭中不斷易主。

你方唱罷我登場,鬥得不亦樂乎。

當然,不管這些歌相互間如何競爭,在旁人看來,都是陳鋒作品內部的角逐。

他才是最大贏家。

Q音和酷歌兩大平台的榜單上,前十六名全部被他占據。

除了一錘子買賣的版權費用之外,數額龐大的分成利潤也無時無刻不在產生。

扣除掉所有成本與渠道費用,再扣掉要分給藝人的比例,與公司控股占比,陳鋒差不多平均每天能凈收入十到二十萬。

同時,海量的商務合作又如雪片般的從全國乃至全球各地飛來。

這些合作需求包括節選旋律用做電影配樂、商演活動播放、改編翻唱等等諸多方面。

這些商務合作同樣能給陳鋒帶來持續穩定的收入。

譬如星峰娛樂授權一部電影將鐘蕾的《浴火》作為主題曲,那麽等這部電影上映後,星峰娛樂一樣能從票房分紅中拿到一定的比例。

等電影下映,轉而在互聯網上進行點播,又或者授權給電視台重播,或者賣出DVD,星峰娛樂一樣能拿到分紅。

電視劇插曲片頭片尾曲也同理。

又譬如將歌曲授權給廣告資源公司,這家公司再將歌曲中的旋律提煉出來,成為廣告或者營銷歌曲的背景音樂,每制作一次廣告,星峰娛樂就能分一次錢。

還有就是KTV點播,互聯網K歌軟件的伴奏使用權……

在版權管理正規化後,只要能拿出好作品,那處處都是錢。

認真搞原創,不糊弄作品,不糊弄消費者的優秀原創人,就該有錢,就不該貧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