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第2/2頁)

同時林陽對FBI也沒什麽好感,別看電視電影裏給他們演的那麽好,其實呢,部門間相互掣肘導致效率低下,且官僚作風嚴重。不說所有人都這樣,但至少他接觸過的相關人員,行事做派真挺讓人無語的。當然這不是FBI獨有的問題,全世界大部分司法系統都一樣,需要調用眾多部門協調、占用大量人力物力以及資金的案子,沒有一個行事果決且願意承擔責任的人來做主導,很難有效率。

而那些等不及法律伸張正義的人,只能轉而向黑暗世界裏的“執法者”求援。誠然,以暴制暴以惡治惡絕非正途,但有的人確實是被逼無奈。就像林陽前段時間在南美洲執行任務的時候,偶遇了一件本不該他插手的事情——

去往目的地的路上,他所搭乘的車被幾個半大的孩子圍住了,領頭的那個撐死了十一二歲,拿著把槍,用不熟練的英語呼喊著,意圖搶劫;司機很淡定的告訴林陽花錢消災,而面對一群孩子,他也沒打算讓他們難堪,於是依照司機的囑咐,給了領頭人一萬塊當地的貨幣。按當天匯率計算,大概相當於十美金的樣子,如果再遲一天,會更少。這讓他想起自己年少時在緬甸的經歷:極其嚴重的通貨膨脹,紙幣飛速貶值,有的地方只認美元或者人民幣,國家發行的錢儼然成了廢紙。

類似的情況在非洲比較常見,軍閥常年混戰所致。中美洲也比較嚴重,畢竟是三大毒品原材料產地之一。曾經他年輕時來過這邊,那會還沒這麽亂,孩子們都很天真,不會狐假虎威的拿著把扳機都摟不動的破槍當街搶劫。

司機告訴他,由於當地政府腐敗無能,官員收受賄賂,將大片的雨林開采權賣給國外的財團,原住民本該獲得的補償被地方長官克扣了,大量的人流離失所。他們一沒有學歷二沒有專業技能,祖祖輩輩都靠漁獵為生,很多人住的還是那種樹葉樹枝搭起來的房子,猛然間失去了土地和賴以生存的雨林,反抗又會被武力鎮壓,權貴們賺得盆滿缽滿,可這些人卻窮得連雙夾腳拖鞋也穿不起,終日赤足奔走在泥濘的道路上。大人們都出去打工謀生,留下的孩子為了糊口,只得拉幫結夥的打劫外來旅客,完全沒有人在乎他們的死活。

等把該抓的人抓了,林陽多在那裏逗留了一段時間,聯系當地教會捐了筆錢,為孩子們建立庇護所和學校。不算贖罪,只是把那些沾過血的錢用到正途上。然而就在他離開的前一晚,負責為孩子們籌建庇護所的修女嬤嬤焦急上門,告知他用來采購建築材料的錢和貨物清單對不上,明顯是被誰克扣了。

林陽並沒有表現出任何憤慨與激動的情緒,而是輕描淡寫的告知嬤嬤自己知道了,會去找教區負責人溝通。第二天一早,嬤嬤去做禱告,驚愕的看到教堂門口綁著一圈鼻青臉腫的人。仔細看看,都是當地的官員和教區負責人,中間是滿滿一大袋現金。袋子上別著張字條,寫著“我盯著你們呢”。

她再去找那個好心的捐贈人,卻是人去屋空。

當時聽林陽講這件事的時候,林冬十分好奇:“你已經走了,要怎麽盯著他們?”

“那個領頭搶錢的孩子,我給他留了電話,但凡有人再敢偷我的錢,我不介意自己出機票錢去看他們。”林陽手裏端著紮啤杯,卻並無繼續喝下去的打算——泡沫都沒了,“老子的錢也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林冬淡笑。要照林陽以前的做法,這些人肯定有一個算一個,都活不了。打他們一頓了事,純粹是林陽答應過克裏斯不再殺人。但是這種人只要活著就是隱患,故而林陽打破了自己的規矩——不給任何人留聯系方式——將電話號碼留給了那個領頭搶錢的孩子。

那不是個壞孩子,林陽後來跟過那夥孩子兩天。他搶了錢買到吃的總會讓給更小的孩子們吃,自己就在旁邊看著,臟兮兮的臉上盈滿笑意。逆境求生是所有人的本能,而在食不果腹的情況下還能優先照顧弱者,有這種覺悟的成年人都很少,更何況是個孩子。

看林陽眼中流露出一絲溫情,林冬問:“你想收徒弟啊?”

“我問過,他不願意跟我走。”林陽笑嘆,“他說他走了,那些孩子就沒人保護了……嗨,傻小子。”

恍然間林冬想起了父母房裏的照片,那個端著玩具槍戴著大蓋帽,立志當警察的九歲男孩——

“嗯,像你以前一樣的傻小子。”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