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疼愛

經歷了一場刺殺, 小福王除了氣到炸毛外,沒有任何損傷。

不僅如此,還十分英勇地用一把金光閃閃的小匕首刺傷了舉著四尺長的大刀的刺客。

魏禹的袖子破了, 人沒事。

李璽笑得有點壞, “這下真成斷袖了。”

魏禹摘去他發間的樹葉,不由想起他方才被壓在樹上, 紅著臉軟聲討饒的模樣。

縱使斷袖,也認了。

鐘聲響, 宮宴開始了。

李璽不想讓太後和聖人擔心,匆匆趕過去了。

魏禹借口要換衣裳, 沒與他同去,而是避開巡邏的侍衛,去了蕭子睿在獵宮的臨時住處。

果然, 看到了意料之中的人。

李雲蘿看到他, 同樣不意外, 轉頭對蕭子睿說:“夫君, 麻煩你出去片刻,我要同魏少卿說幾句話。”

啥?!

蕭子睿蒙了, 媳婦好不容易主動回來了, 他還沒高興上一刻鐘,就要……被趕出去?

原因是,媳婦要跟另一個男人單獨、說幾句!

重點是, 這個男人還是他最好的兄弟!

什麽情況?

蕭子睿怒目而視,對象當然是魏禹。

魏禹面不改色,“出去, 別走遠, 守著門。”

蕭子睿:???

最後, 還是出去了。

懷著九千九百九十九分醋意,還有一分是自我安慰。

毫無形象地扒在門上偷聽,然而什麽都聽不到。

抓心撓肝。

屋內,只有魏禹和李雲蘿兩個人。

李雲蘿親手給魏禹斟了碗茶,“這一盞,為的是魏少卿的袖子。”

魏禹接了,道:“請縣主給魏某一個理由。”

李雲蘿看著窗外,低聲道:“我若說是為了小寶,你信嗎?”

“魏某信,但想不通。”

為了替小金蟲蟲試探他的真心,安排殺手刺殺,這種事若說是李木槿幹出來的,還有可能,換成李雲蘿,簡直匪夷所思。

李雲蘿輕嘆一聲,自嘲道:“是不是很蠢?時間緊迫,我也是沒有別的辦法了。”

她和楊氏有殺母之仇。

這個仇,她是一定要報的。

這些天,她反復思量,想出三種報仇的方式——不止是想,而是做了周詳的計劃,立馬就可以實施,並且有十成把握可以成功。

第一種,殺死楊氏。

用她當年殺害自己生母的方式。

這對李雲蘿來說太容易了。

楊氏還不知道她已經知曉了當年的事,對她並無戒心,她像往常一樣每到旬末都會去向楊氏請安,每隔一日送一份親手做的點心,隨隨便便放點毒進去,楊氏就會死翹翹。

事情敗露也沒關系,最壞的結果,無非就是賜她個殺害嫡母的罪名。

李雲蘿不怕,為生母報仇而死,她覺得光榮。

第二種,揭開當年的換子真相,讓楊氏身敗名裂,讓她失去王妃名分,讓宗室再也容不下她。

這一步也很容易。

盯著福王府的人太多了,覬覦皇城令的宗親兩個巴掌都數不過來,但凡她稍稍透出一星半點,總會有人追查到底。

她連手都不用沾,不僅能把事辦成,還能全身而退。

第三種,是最麻煩的一種,也是對楊氏最“仁慈”的一種——

讓她永遠找不到親生女兒,錯認一個白眼狼當女兒,狗咬狗,天長地久。

為什麽說這一種最麻煩?

因為,不僅需要做出毫無漏洞的計劃,還得有極為忠心、極有能力,同時又敢做敢為的人去執行。

她懷著身孕,身份又特殊,不可能親力親為。

還有一個非常偶然的條件——她需要在聖人和太後之前找到楊氏的親生女兒。

如今,上天已經把這個“偶然”送到了她面前,李雲蘿毫不猶豫地選擇了第三個方案,也是最麻煩的一個。

不是她貪生怕死,而是為了李璽。

她還不知道李璽是聖人的骨肉,以為他是胡姬的孩子。

她擔心,萬一楊氏死後,聖人徹查,查到李璽並非定王嫡子,不僅親王的封號會被奪走,還會有性命之憂。

第二個方案,也是同樣的原因。

大姐和三妹縱然會受到一定的波及,但至少會保有縣主尊榮,有太後照拂,有夫家依靠,但是她的小弟,就什麽都沒有了。

她不忍心。

李璽還是一個流口水的小娃娃的時候,就賴在她懷裏,和她一同在長樂宮長大,她對李璽的感情如姐弟,也如母子。

她會為了腹中的孩子不讓自己手上沾染鮮血,就會為了李璽忍下殺母之仇。

最大的惡意,就是讓楊氏永遠遺憾了。

上天垂憐,讓李璽把蛛蛛帶到了她面前,在太後和聖人尚未察覺的時候,她才有了最後一絲報仇的希望。

接下來,她需要一個人去確認蛛蛛的身世,然後,把她藏起來,永遠也不讓楊氏找到。

再惡毒些,還可以挑起蛛蛛對楊氏的仇恨,讓她們母女相殘。然而,稚子無辜,終歸是不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