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禮簡而刑繁(第2/2頁)

讓大明一切庶務,都能在這個體系之中運轉自如。

但是這並不是李賢所能接受的。

李賢說道:“陛下,可知為何儒家勝於法家?”

朱祁鎮說道:“先生請講?”

李賢說道:“無他,禮簡而刑繁。”

“臣觀秦律,未嘗沒有盡善之處,而禮法也有很多相悖之處。陛下所制之法,更是體系完備,自成一體,縱韓非子復生,未必能挑出一個毛病。”

“但是決計不可行於大明。”

“戰國中,各國先後變法而強,秦用法度,一並天下。漢賴秦基業,以成天下,為何反而用黃老,乃至儒道,不復用法家?”

“無他,法求盡善盡美,必須條文繁瑣,內外統一。用於一國,當今一省,內外相隔不過數百裏,明君名臣用世,自然可以維持法度而不失,然一旦並天下,方圓萬裏,從京師達郡縣,有數月之遙。”

“各地風俗不同,用法於此地則歡心鼓舞,用法於彼處,民卻不堪忍受,更何況遠離京師,朝廷鞭長莫及,守令自可曲法以害民,朝廷亦不知也。”

“秦之亡,亡於法也。”

“而以禮法治國,無非三綱五常,縱然是婦孺之輩,也知之,即便如此,治民第一事,依然是教化為先。”

“雖然在秦之後,歷代朝廷都用法度,然後朝廷法度卻有權變之道,春秋決獄。正是因為此。此事萬萬不能亂。”

“臣請陛下三思之。”

朱祁鎮聽了,陷入沉思之中。

即便在後世普法工作,一直在進行之中,依然有很多人是法盲。

而今更是是如此。

即便關於國家組織的法律,以及其他不關百姓事的法律,百姓不去了解,單單是關於百姓生活的法律,大明律之中就有一百多條。

但是都是懸於空文了。

就好像大明法律之中對高利貸是有規定的,但是各地高利貸根本不拿這一件事情當一回事。

更不要說,在大明很多地方,特別是在城外,根本沒有大明律發揮的余地。

制定一套法律並不難,哪怕是一套完善的法律,但是將這一套法律執行下去,落實下去,推廣下去,卻是一件難事。

需要大量的人才,以及大明百姓見識的普遍提高,別的不說,最少不是文盲吧。

否則你即便將天下間最完美的法律放在他面前,也是毫無用處的。

而大明的文盲率有多少?

其實這個問題,應該換一個方式問,大明認識率有多少,這同樣是朱祁鎮不知道,但知道決計不會樂觀的問題。

任何社會制度,都要與當時的生產力所匹配,朱祁鎮此刻算是深刻的明白了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