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你有大能耐(第3/4頁)

她這種人不上當受騙,不被踩在泥底下,誰該被踩?

她就是《日出》裏的陳白露,可悲又可笑。

陳鳳霞不知道《日出》是啥,也不曉得陳白露又是誰。

她就覺得馮丹妮的確挺怪,老是說些不在現實生活中的人。

不過更奇怪的是,哪個不想吃香的喝辣的,然後又活得有尊嚴了。

馮丹妮居然認為這種想法奇怪,這才是最奇怪的事情,好嗎?

“誰都想這樣啊,國家不也說了嗎?物質文明跟精神文明,兩手抓兩手都要硬。”陳鳳霞一本正經,“這就是站著把錢掙了唄,算什麽癡心妄想。”

她拉開抽屜,將一沓子房產銷售廣告遞給馮丹妮,“你好好挑挑吧,到時候有房子有鋪子,別說站著掙錢了,你就躺著等收錢。”

話說完以後,她感覺自己好像講的有點兒歧義,又立刻強調,“我不是那意思啊。反正人只要有心,好好往前走,總能走出路來的。”

馮丹妮微微一笑,似乎並沒有生氣的意思,只調侃了句:“你這賣房子得有多少好處?這麽積極地給我推銷,老讓我買房買鋪子。”

陳鳳霞擡下巴示意院子裏頭正在玩鬧的孩子們,點給自己的客戶看:“你看看你女兒現在多開心。我是將心比心,我怕你把人帶出來了,過得不好,就跟那個娜拉一樣,離開家就只能墮落。你要一個人我就不多管閑事了,可你帶著孩子呀。”

馮丹妮被她逗樂了:“你還知道娜拉啊?那你怎麽不認識陳白露跟白流蘇呢?”

看樣子這人也讀書啊,就是讀的書比較奇怪。

陳鳳霞理不直氣也壯:“我怎麽就不知道娜拉?魯迅先生寫的文章多好啊。我倒覺得你應該多看看他。”

其實她真吹牛。

女兒從舊書攤淘來的魯迅雜文集,她也就看了那篇《娜拉出走以後》。

不過吹牛這種事,本來講究的就是氣勢。

陳鳳霞氣勢一足,立刻就能壓住馮丹妮一頭。

後者居然若有所思的模樣:“你說的沒錯,我不能過成陳白露,我也不能當娜拉。那我要怎麽走呢?”

陳鳳霞想了想,試探著問對方:“要不,你也做買賣吧。”

馮丹妮先笑著拒絕了:“我只會吃,我不會做,我沒有瑪蒂爾德的魄力。”

比起她們,她真的差遠了。

起碼人家馬蒂爾德在丟失了項鏈之後能夠迅速認清事實,扛起艱難的生計。

陳鳳霞又開始頭痛,這馬蒂爾德又是啥?女兒上次說的那個蛋糕嗎?那玩意頭味道也就一般。

她實在不想跟人扯這個,就直奔主題:“這個術業有專攻,弄吃的你不在行,搞穿的你行啊。你看看你穿衣打扮多時髦多氣派,往人前一站大家就知道不一樣。”

馮丹妮又開始自嘲:“是啊,愛的漂,我這輩子就是愛慕虛榮,才把自己搞到這份上。”

“哎喲喲,瞧你這話說的。”陳鳳霞主動抓住對方的手,“你別這個樣子,你能夠想站出來就已經很好了。這人生道路都是一步步走出來的。你會穿衣打扮,這也是能耐,你可以開店專門賣衣服,還能當那個,哦,時尚買手。”

說出這個詞的時候,陳鳳霞都佩服自己,瞬間感覺高大上。她都曉得時尚買手了。

雖然她也講不清楚時尚買手究竟是幹什麽的。

她曉得這個名詞,還是上輩子看手機推文。

裏頭的女主角曾經被罵成狗屎,號稱敗光了一個明星前夫,一個富豪男友的家產,害得人家都破產了,她自己也背負上億的債務。

結果人家憑借寫專欄開買手店,分享自己的時尚經,愣是又從谷底爬了出來。

她不宣稱破產,她自己掙錢還債。

光這一點,陳鳳霞就佩服她。

現在,站在自己面前的馮丹妮情況還沒那麽糟呢。最起碼她手上沒債務,還有筆傍身的錢。

陳鳳霞積極幫對方出謀劃策:“你看你文化這麽高,見識這麽廣,品味又不俗,你開店寫專欄最合適。

這人對生活的要求都是一步步提高的。現在大家能夠吃飽穿暖,就想吃好穿好。

你看看我這裏,兩塊錢一個的小點心其實也不比5毛錢一張餅扛餓,但賣的就是好。因為大家真要便宜的話,自己在家煮白米飯最劃算啊。

穿衣服也一樣的,像我這種人,一分錢掉在地上都要扒拉著撿起來,最舍不得花錢。可我有的時候也想買兩件能穿出去的衣服呀,就是不曉得該怎麽穿。”

馮丹妮看了她一眼,突然間冒出句:“你可以穿個內搭背心,外面配件裸粉色的襯衫,下面來條杏色的休閑褲。你皮膚白,能壓得住的顏色實在太多了,不用穿的老氣橫秋。看著有精神點兒,客人見到也高興。”

陳鳳霞一愣,旋即拍起手掌心,大聲誇獎:“看,你不就做得很好嗎?有你這樣的老板,還愁店裏頭的衣服賣不出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