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六章 歐陽修出事

第一次是在慶歷五年,被人揭發與外甥女阿張有奸情。

說是親外甥女,但其實阿張與歐陽修並無血緣。

歐陽修有個妹子,嫁與襄城張龜正作續弦。張龜正與前妻生育有一女,即阿張。

歐陽氏嫁入張家不久,張龜正便去世了,歐陽氏孤苦無依,只好帶著時方七歲的小阿張回到娘家。

阿張長大成人,歐陽修便給她張羅了一門親事,嫁與族兄之子歐陽晟。

歐陽晟是虔州司戶,宋仁宗慶歷五年,歐陽晟任滿,帶了妻子阿張、仆人陳諫回京述職。

回京後,阿張與陳諫私通,被丈夫發覺。

歐陽晟將阿張與陳諫告到開封府右軍巡院,審訊的時候,阿張突然供稱,以前跟歐陽修也有過不正當關系,並說道“引公未嫁時事,詞多醜鄙”。

然後就有人聯想到了歐陽修的那首《望江南》。

江南柳,葉小未成蔭。人為絲輕那忍折,鶯嫌枝嫩不勝吟。留著待春深。

十四五,閑抱琵琶尋。階上簸錢階下走,恁時相見早留心。何況到如今。

阿張為什麽要攀扯叔叔,至今流傳著兩個說法,一說“張懼罪,且圖自解免”。

一說阿張受了權開封知府事楊日嚴的教唆。

因為楊日嚴之前擔任益州太守時,歐陽修曾經彈劾他“貪恣”,楊日嚴懷恨在心,抓住阿張被訴通奸的機會,指使獄吏教唆阿張,企圖將歐陽修拖下水。

諫官錢明逸聞訊,立即上書彈劾歐陽修。

不過,案子到了法司那邊,主審的軍巡判官孫揆認為,阿張的供狀過於駭人聽聞,且缺乏證據,不足采信。

但宰相賈昌朝認為,法司應該根究歐陽修到底有沒有涉案,又命三司戶部判官蘇安世重組法庭,再審阿張案。

蘇安世則采信了阿張的供詞,認定歐陽修與阿張有不正當關系。

幸好此時,宋仁宗又派了宦官王昭明“監勘”,以防止出現冤錯案。

如今這個王昭明正和李若愚一起,在陜西調教廂軍,一個負責秦渭,一個負責環慶。

說起來這人與歐陽修可是有過節的——之前,歐陽修被任命為河北都轉運,仁宗命王昭明隨行,但歐陽修卻上書說:“按慣例,並無內侍同行之理,臣實恥之。”

這是擺明了歧視內官。

然而,大宋的宦官們,人品似乎比士大夫還可靠。

王昭明看了蘇安世的結案報告,大驚失色:“今省判所勘,乃迎合宰相意,加以大惡,異日昭明吃劍不得。”

話醜理端。現在你們僅憑阿張一面之詞,並無確證,便判歐陽修犯下人倫大惡,分明是為迎合宰相之意。若是鑄成錯案,豈不是害我異日陪著吃劍?

蘇安世聽了王昭明的話,也有些慌,不敢再枝蔓其獄,維持了孫揆的原判。

這事情雖然逃脫,但歐陽修還是被查出有瑕疵的。

他用阿張奩產買田、卻立歐陽氏戶口,涉嫌侵占孤兒財產。

於是慶歷五年八月,歐陽修“坐用張氏奩中物買田立歐氏券”,被貶至滁州,留下了那篇著名的《醉翁亭記》。

……

而這次出事兒,卻是因為他妻子的堂弟薛良孺。

薛良孺因為舉薦的人貪贓,受連坐問責。

事情本來不大,加上趙頊繼位,大赦天下,堂姐的丈夫又是參政,薛良孺心想這回怎麽都穩了。

結果歐陽修為表示大公無私,“乃言不可以臣故徼幸,乞特不原”,薛良孺被從重處罰,不但不獲赦免,連官職都被免了。

於是薛良孺對歐陽修恨之入骨,便四處散播歐陽修與兒媳吳氏有奸情。

謠言通過集賢校理劉瑾之口,傳入禦史中丞彭思永的耳朵,彭思永又告訴了禦史裏行蔣之奇。

蔣之奇立刻將之作為救命稻草,在朝堂上捅了出來。

……

趙頊回到後殿,怒不可遏:“就是我的諫官!先帝大漸,邵亢建垂簾之議,如此大事不言,而抉人閨門之私!”

“這就是我的參政!私幃不修,還有臉立於朝堂!其罪已不容於誅!”

“這就是我的宰相!怠政荒嘻,蘇油在嶲州籌集十五萬斤精銅,如此大事,需要接連奏報三次!”

一位文官從椅子上站起來:“陛下,今日還講學嗎?”

今日的侍講是孫思恭,精通關氏《易》,尤妙於《大衍》,對數學,天文都有很深的研究。

“嘗修天文院渾儀,著《堯年至熙寧長歷》,近世歷數之學,未有能及之者。”

和蘇頌,小天師,都是好朋友。

史冊記載他“性不忤物,犯而不校,篤於事上。有所見,必密疏以聞。”

趙頊很喜歡他沖和的性格,有時候也詢問他關於政事的意見。

趙頊坐下來,手扶腦門:“孫侍講啊……今日已然沒了興致……陪我聊聊天吧。你說歐陽修,到底是何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