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轉籍(第2/2頁)

七天後,顧佐又跑了一趟,宋刑曹還是沒在,張磨這位縣尉,他依舊見不著。顧佐盤點資財,只剩四百五十文了。

上次去縣裏,他買了一鬥米,一塊肉脯,這就是三十五文,又嘴饞買了五文的果子,自己釣了幾條魚,挖了幾籃山菜,湊活了七天。前往縣衙時,打點衙役花了十文。

以自己的腳力,不乘舟車的話,從江南到劍南需要一個月,路上吃飯就要照著三百文花銷,不住旅店的話,還剩一百五十文,到了劍南後還要往南才能到達南詔,路上有多遠,顧佐不太清楚,但這一百五十文應該備出來才是。

因此,這四百五十文是不能動的,明天要想辦法才好。

聽說流林宗的羅師姐又去外郡比試了,一天到晚忙著為山陰修行界彰顯聲威……你就不能歇一歇?

到處打架很有意思?

第二天,顧佐去若耶溪邊查看魚簍,收獲了六條魚。進城之後踟躕良久,找了一家偏僻的巷口,將竹簍放下,靠在墻角處站定。站了一會兒,忽然想起來,連忙將背著的鬥笠套在頭上,往下拉了拉,遮住臉。

這裏不是縣中市肆,也不是主街,而是縣中某大戶的院墻下,往來行人不多,就算路過,多半直接走了過去,沒怎麽看見顧佐。偶爾有人擡眼看一看他,也不明所以。

這是顧佐被逼無奈,頭一次販賣漁獲,有幾次想要放下臉皮喊一句“賣魚”,但話到嘴邊又縮了回去,最終一句都沒喊出來。

也不知等了多久,終於有人路過,停下腳步。來人有些胖,叉著腰看向顧佐,顧佐識得此人,正是中肆賣肉的屠夫,他前幾天還跟屠夫的肉鋪上割過一塊肉。

就見屠夫搖了搖頭,也不知有沒有認出他來,手一揚,一枚銅子淩空拋入竹簍,然後邁著步子,晃晃悠悠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