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田州參軍(第2/2頁)

“下官遵令!”

“從今往後,懷仙館和南吳州法司只認羅參軍,朝廷再有其他任命,我們一律不認。我們也接到了政事堂的公文,各州郡法司一系的官吏,官府不再支應薪俸,羅參軍今後的月俸由我南吳州法司發放。按照顧館主的意思,今後的薪俸分為三部分,按照修為、職司和績效分別測算,最後相加得出,我可以給羅參軍一個底,每年不會少於一百二十塊靈石,注意是靈石,將來羅參軍就知道其間的差別了……”

“是。”

“田州法司現在有多少人?多少站班捕快?”

“不算下官有十四人,文吏兩名,沒有修行的普通站班八人,修士捕快四人。此外,田州下轄五縣,各縣縣尉、法曹也屬法司一系,五縣有八十七人,其中縣尉、法曹皆為修士。”

劉玄機等人都清楚了,田州法司一系總計一百零二人,其中修士十五人。

將田州情況了解清楚後,劉玄機至長史府書房,此時,顧佐正在和原道長商討各州法司一系的薪俸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