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八章 熱鬧滾滾的叛亂活動(5)(第3/4頁)

路易舉起手,邦唐會意地俯下身體,國王陛下在他的耳邊輕聲說了幾句話,不由得讓這個忠誠的宮廷總管發笑:“您可真是太壞了。”邦唐說。

“我也不知道能不能拿這個來說服斯賓諾莎,不過可以試一試。”路易說,又拈了一枚梅幹,梅幹的表皮是甜的,但裏面還是很酸,他享受地皺起嘴巴和眉毛:“再拿點梅幹來。”味道厚重的梅幹配著紅茶味道真是太好了。

“差不多了,”邦唐瞥了一眼盤子:“三小時後晚宴開始。”

“好吧。”

“那麽,陛下,我可以再提一個問題嗎?”

“請說。”

“您一再說您任性了一次,是因為斯賓諾莎先生並不能帶來什麽利益,反而會造成一些麻煩,是嗎?”

“是的。”

“但您不願意看著他去死,是因為您也有著和他一樣的想法是嗎?”

“是的,邦唐。”

“那麽說您不是一個純粹的無神論者。”

“我曾經是,”路易說:“但自從我成為路易十四,我就不那麽認為了。”

邦唐一鞠躬,就不再說話了。

路易沒有對他說謊,他確實曾是一個無神論者,直到他成為了路易十四,但他的想法與斯賓諾莎無形地契合了,如果有那麽一個無所不能的神明,無論他以什麽名字出現在人類的歷史裏,那麽他對於人類,豈不是如同人類對於螻蟻嗎?一個人會在乎螻蟻是不是崇拜他,是不是愛戴他,他會披上螻蟻搜集的草葉,會吃螻蟻奉上的果實嗎?他會命令螻蟻,組建一個教會來宣揚他的偉大嗎?

就算那個神明足夠仁慈,他也只會多撒一點糖粒罷了。

他不會,上帝也不會。

……

晚宴前,巴魯赫·斯賓諾莎得到了覲見國王的機會,這讓蒙特斯潘夫人不太高興,她以為自己可以占據晚宴前國王所有的時間,但她確實還沒到能夠讓國王改變自己想法的程度,一切如常進行,只是在走進待見的小房間時,就算是面對國王也還能平靜如常的斯賓諾莎也有點頭暈目眩。

這裏是法蘭西權勢金字塔的最高處。

斯賓諾莎只認得幾個人,他們曾陪伴著國王一起去到佛羅倫薩,還有一個人,無論從任何一方面,都高於任何人,雖然斯賓諾莎沒有見過他,但也猜得出這個所有人都要向他鞠躬行禮的人正是王弟菲利普,也是奧爾良公爵,國王最信任的弟弟,也是一個將軍,他在身上披著深紅色的肩帶,穿著森林綠底色,銀線繡花的外套,乳黃色的緊身長褲,這樣對比強烈而且鮮艷的顏色,貴女們也未必敢輕易采用,但在這位公爵身上,人們之能說人與衣服相得益彰。

他與路易十四有一些相似的地方,也有一些不太相似——主要是輪廓柔和的眼睛與嘴唇,這可能繼承於他們的母親,哈布斯堡僅有的不會令人太過詬病的部分,他和大部分法國男性那樣不留胡須,看上去十分年輕,精神奕奕。

說到胡須,這裏可能只有斯賓諾莎留著胡須,無論是猶大人,還是崇尚古希臘的學者,都喜好留一把大胡子,加上生活與教會對他的折磨,他早早雙鬢灰白,胡須也是猶如鵪鶉羽毛般斑駁,事實上他不比奧爾良公爵大上幾歲,但看起來就像是兩代人。

奧爾良公爵也不應該說是待在候見室裏,他一路徑直走進來,和幾個他看得順眼的人說幾句話,就往覲見廳去了,斯賓諾莎敏銳地發覺對方看了他一眼,不過在這裏幾乎每個人都要看他一眼,因為他從穿著打扮到容貌形態,都和他們常見的人不同。

候見室裏的人一個接著一個地少下去,斯賓諾莎毫無疑問地,總應該是最後一個,但路易十四最好的一點就是不給人無謂的希望,邦唐是那個大略估算時間與人數的人——他了解國王,知道他會在什麽人身上耗費多長時間,他看看鐘,覺得差不多了,就走了出來,詢問候見室裏的人是否需要茶水,這句話讓國王的貼身侍從來說,就是委婉地告訴他們,今天國王沒時間接受他們的覲見了,他們要改日再來。

等到人們一個接著一個的走了,斯賓諾莎終於得到了國王的召見。

路易十三的時候,晚宴還在晚上十點開始,淩晨兩三點鐘的時候結束(一般國王會在十二點前就寢),但我們都知道,晚餐過於飽足,吃的太晚對身體不利,但這個時代的傳統就是如此,於是路易十四在凡爾賽宮落成後,才將晚宴時間改到八點,在晚上十二點前結束。

如果之前那些有幸覲見國王的人,親眼目睹斯賓諾莎被引入覲見室,一定會嫉妒的兩眼流血,因為國王竟然留給這位學者長達一個小時的時間,與他們只有短短幾分鐘的覲見時間簡直就有著天壤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