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一定要找到
“談戀愛了嗎?”
“啊?什麽?”
“你從下午就開始捧著手機,幾乎都沒放下過。”
“啊!”楊曉江立刻放下了手機,心虛的,眼神躲閃的含糊說:“沒,沒,我就是逛逛學校論壇。”
林有樂不疑有他,翻著手中的書頁,問:“最近有什麽新鮮事嗎?”
“啊,你說論壇是嗎?還真有!”
楊曉江興沖沖說:“就前段時間給你送玫瑰花跟你告白的那個秦久久,你還記得嗎?”
林有樂翻書頁的動作一頓。
送玫瑰花記得,秦久久也記得,但兩樣可不相關。
說起來,要不是找齊瑾那天被跟秦久久相關的一夥人給堵住了去路,他還能少為那個渣牽腸掛肚幾天,提前知道那可笑的殘忍真相。
“她怎麽了?”林有樂問。
“沒啥,就是有人po出了她的情史,從初中開始到高中,秦久久談過的男朋友多到一雙手都數不過來了!”
林有樂心想都談過十幾個了,那開啟新一段感情也不是什麽新鮮事,然後就聽到楊曉江繼續說——
“不過她都是被追的那一個,從來沒主動追過誰,而且男朋友全是學霸混混那一掛的,她還認識很多其他學校的男生。”
林有樂沒興趣再聽了。
楊曉江卻還在說:“現在論壇很多人說她追你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太把自己當回事,也有猜說可能是惡作劇或者玩遊戲輸了,千奇百怪都有。”
林有樂繼續看書,分出一點點心思回復:“學校論壇都在說這樣沒營養的無聊事嗎?”
“這可不算沒營養,你不知道,你現在是論壇名人,十個帖子裏必有一個你。”
林有樂並沒有絲毫得意,這種名人不當也罷,很慶幸自己早早就不去看了,不然純粹浪費時間。
“誒,有樂,你看這些幹嘛?”楊曉江才發現林有樂今天在圖書館看的書是計算機C語言相關的,整頁整頁都是文字解釋,偶爾有一些電腦頁面,看上去既復雜又枯燥。
“打發時間。”
林有樂其實是有心學一學,但大概沒這方面天賦,也沒什麽基礎,會使用電腦不等於會寫程序。
他看到現在,幾十頁翻過去了,雲裏霧裏跟沒看差不多。
楊曉江怎麽可能會相信“打發時間”這套說辭,認定林有樂已經開始自學大學的計算機內容,羨慕的驚嘆:“我靠!不愧是林學神!!”
“別靠了。”林有樂合上書,認命的去換了其他類型的。
依靠著上輩子的記憶,他成為大家口中的“學神”,仿佛真有什麽過目不忘的超強學習本領。
但事實上,他只是腳踏實地比較認真和專注而已。
因為踏的是上輩子已經踏過的地,就顯得這輩子走起來格外輕松。
相比於他,其實齊瑾才是真正的聰明。
高中時期不好好學,在吊車尾的班跟大家一起混,像是一個學渣。
但兩人在一起後林有樂發現齊瑾不管學什麽都快,除非不想學,比如下廚。
有時候他被事情絆住不能及時回家,齊瑾在沙發上快餓成一片兒了,也不願意進廚房碰一下刀切個菜、煮個水泡個面兒,非要等他回來。
但也有例外,像是他生病了,齊瑾就會……
做一些光看著、聞著都知道會對胃很有挑戰的粥。
林有樂回過神,把書籍之間的縫隙撥開,放回先前拿的那本。
下廚,齊瑾也學了。
在龍門名邸的時候,齊瑾那做飯做菜的架勢就模有樣的,做出來的味道也不錯。
那曾是他堅定認為這是平行世界的理由之一。
再有就是,齊瑾會在室內種植盆栽,從小熱愛學習,還會遊泳了。
上輩子,齊瑾到底經歷了什麽,才會有這樣的改變?
如果齊瑾沒說謊,重生回來的時候六歲,之後很快在各種藥物的作用下、忘記了上輩子相關的記憶。
那是什麽時候回復的記憶?
倒是有幾個特殊的可疑的時間節點……林有樂想,就是齊瑾發病的幾個節點,特別是第一次在陽台上,齊瑾抱著他哭。
那時候齊瑾說的話就很奇怪,只是他當時以為齊瑾精神錯亂了。
不過回過頭來想想,真要細究,“齊瑾是重生的”的蛛絲馬跡也很多,像是非要糾結讓他喊“阿瑾”這件事。
嗐。
林有樂不再想,換了個書架找書看。
晚上六點。
夜色徹底籠罩了整個城市。
龍門名邸。
主臥房。
齊瑾調整了房間的燈光明亮度,找來座椅坐下,姿勢微微後仰靠著椅背。
是有史以來第一次放松配合。
歐陽拓海看著他的懷中,笑著問:“一定要抱著這個嗎?”
“當然。”齊瑾應的時候看向自己單手抱著的粉色玩偶豬,想著樂樂給它取名字時候的神情,忍不住眉飛色舞起來,跟歐陽拓海炫耀:“我兒子,這麽抱著會有安全感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