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一定要找到

“談戀愛了嗎?”

“啊?什麽?”

“你從下午就開始捧著手機,幾乎都沒放下過。”

“啊!”楊曉江立刻放下了手機,心虛的,眼神躲閃的含糊說:“沒,沒,我就是逛逛學校論壇。”

林有樂不疑有他,翻著手中的書頁,問:“最近有什麽新鮮事嗎?”

“啊,你說論壇是嗎?還真有!”

楊曉江興沖沖說:“就前段時間給你送玫瑰花跟你告白的那個秦久久,你還記得嗎?”

林有樂翻書頁的動作一頓。

送玫瑰花記得,秦久久也記得,但兩樣可不相關。

說起來,要不是找齊瑾那天被跟秦久久相關的一夥人給堵住了去路,他還能少為那個渣牽腸掛肚幾天,提前知道那可笑的殘忍真相。

“她怎麽了?”林有樂問。

“沒啥,就是有人po出了她的情史,從初中開始到高中,秦久久談過的男朋友多到一雙手都數不過來了!”

林有樂心想都談過十幾個了,那開啟新一段感情也不是什麽新鮮事,然後就聽到楊曉江繼續說——

“不過她都是被追的那一個,從來沒主動追過誰,而且男朋友全是學霸混混那一掛的,她還認識很多其他學校的男生。”

林有樂沒興趣再聽了。

楊曉江卻還在說:“現在論壇很多人說她追你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太把自己當回事,也有猜說可能是惡作劇或者玩遊戲輸了,千奇百怪都有。”

林有樂繼續看書,分出一點點心思回復:“學校論壇都在說這樣沒營養的無聊事嗎?”

“這可不算沒營養,你不知道,你現在是論壇名人,十個帖子裏必有一個你。”

林有樂並沒有絲毫得意,這種名人不當也罷,很慶幸自己早早就不去看了,不然純粹浪費時間。

“誒,有樂,你看這些幹嘛?”楊曉江才發現林有樂今天在圖書館看的書是計算機C語言相關的,整頁整頁都是文字解釋,偶爾有一些電腦頁面,看上去既復雜又枯燥。

“打發時間。”

林有樂其實是有心學一學,但大概沒這方面天賦,也沒什麽基礎,會使用電腦不等於會寫程序。

他看到現在,幾十頁翻過去了,雲裏霧裏跟沒看差不多。

楊曉江怎麽可能會相信“打發時間”這套說辭,認定林有樂已經開始自學大學的計算機內容,羨慕的驚嘆:“我靠!不愧是林學神!!”

“別靠了。”林有樂合上書,認命的去換了其他類型的。

依靠著上輩子的記憶,他成為大家口中的“學神”,仿佛真有什麽過目不忘的超強學習本領。

但事實上,他只是腳踏實地比較認真和專注而已。

因為踏的是上輩子已經踏過的地,就顯得這輩子走起來格外輕松。

相比於他,其實齊瑾才是真正的聰明。

高中時期不好好學,在吊車尾的班跟大家一起混,像是一個學渣。

但兩人在一起後林有樂發現齊瑾不管學什麽都快,除非不想學,比如下廚。

有時候他被事情絆住不能及時回家,齊瑾在沙發上快餓成一片兒了,也不願意進廚房碰一下刀切個菜、煮個水泡個面兒,非要等他回來。

但也有例外,像是他生病了,齊瑾就會……

做一些光看著、聞著都知道會對胃很有挑戰的粥。

林有樂回過神,把書籍之間的縫隙撥開,放回先前拿的那本。

下廚,齊瑾也學了。

在龍門名邸的時候,齊瑾那做飯做菜的架勢就模有樣的,做出來的味道也不錯。

那曾是他堅定認為這是平行世界的理由之一。

再有就是,齊瑾會在室內種植盆栽,從小熱愛學習,還會遊泳了。

上輩子,齊瑾到底經歷了什麽,才會有這樣的改變?

如果齊瑾沒說謊,重生回來的時候六歲,之後很快在各種藥物的作用下、忘記了上輩子相關的記憶。

那是什麽時候回復的記憶?

倒是有幾個特殊的可疑的時間節點……林有樂想,就是齊瑾發病的幾個節點,特別是第一次在陽台上,齊瑾抱著他哭。

那時候齊瑾說的話就很奇怪,只是他當時以為齊瑾精神錯亂了。

不過回過頭來想想,真要細究,“齊瑾是重生的”的蛛絲馬跡也很多,像是非要糾結讓他喊“阿瑾”這件事。

嗐。

林有樂不再想,換了個書架找書看。

晚上六點。

夜色徹底籠罩了整個城市。

龍門名邸。

主臥房。

齊瑾調整了房間的燈光明亮度,找來座椅坐下,姿勢微微後仰靠著椅背。

是有史以來第一次放松配合。

歐陽拓海看著他的懷中,笑著問:“一定要抱著這個嗎?”

“當然。”齊瑾應的時候看向自己單手抱著的粉色玩偶豬,想著樂樂給它取名字時候的神情,忍不住眉飛色舞起來,跟歐陽拓海炫耀:“我兒子,這麽抱著會有安全感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