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杠精本杠

差不多等待了半個多時辰,秦德威才聽到叫自己的號。他趕緊走上縣丞廳門口的月台,然後無可奈何的跪了下去。

實在沒法子,只能入鄉隨俗,平民百姓見官哪能不拜?這也是秦德威念念不忘讀書的原因,有了功名在身,至少能少磕幾個頭。

他偷偷瞄了幾眼前方台基上的公座,這個後世知名的四鐵禦史,居然有點娃娃臉。

如果是娃娃臉的話,年紀可能就不好猜測了,看著像二十幾,其實也許三十了呢。

小馮縣丞拿著狀紙,看了看署名裏的“小學生”三個字,又看了看跪在月台上的毛都沒長齊的小少年……

突然神目如電,大聲喝道:“先有孀婦泣血上告,又有你這麽一個小兒代為上堂,莫非是故示柔弱,誆取同情,以便曲意枉法?”

秦德威直翻白眼,這都什麽跟什麽?他代理案件,憑借的是專業素質,而不是其它因素!

只能回話說:“二老爺明鑒,其實小的是一個狀師……蒙受苦主信用,特意代為奔走。”

因為在縣衙排名第二,所以被敬稱為二老爺的馮縣丞冷笑不已:

“聽聞健訟之人慣會生事,奇門花樣百出不窮!就憑你一黃口小兒,也能做得狀師?

本官生平最恨哄弄,看背後定有隱情!到底是哪個讓你打前台的,到底意欲何為?可如實招來!”

秦德威無語,難怪叔父說這個縣丞做事不太行。

咱這是上公堂做案子,你只看案情不就行了嗎,總是扯著案子之外的事兒作甚?

一副生怕別人騙了你的模樣,這是受迫害妄想吧?

秦德威又偷偷看了看兩側,值堂書吏都在神遊天外,完全沒有幫著不專業縣丞清理案情的意思。

沒辦法,只能自己為自己辯解了。

“二老爺在上,小的真是此案代理狀師,並非冒充生事,狀書也是在下親筆所寫,此外並沒有他人幹系了!”

馮縣丞狐疑的看了看小少年,對左右皂隸吩咐道:“拿紙筆給他!”

又對秦德威道:“你將狀書原樣寫來,若有不對,定然重責!”

這個對秦德威而言毫無壓力,再寫一遍能有什麽事?

他趴在石板地面上,筆走龍蛇,沒幾下子又重新寫了一份,然後呈給縣丞大人。這下總沒問題了。

馮縣丞低頭比照了下,然後又道:“看來狀書確試是你親筆所寫……但焉知不是別人指使口述,只是由你代寫?”

秦德威差點一口積年老血噴出三尺,這馮縣丞是杠精本杠吧!

這個擡杠式質疑,和上輩子時空那個“證明你媽是你媽”的段子有何區別?

可是受職業限制,他又不能和堂上老爺頂嘴擡杠,縣官不如現管,普通沒身份的小狀師哪能和主審官對著幹?

要不然,早就舉例甘羅十二拜相啊,駱賓王七歲寫鵝鵝鵝啊,王勃十四歲寫滕王閣啊,張居正十二歲參加鄉試啊——哦,這個事還要過七年才發生,等等神童事跡懟上去了。

所以卑微的小狀師只能躺平:“鬥膽懇求二老爺劃下道來,小的如何才能證明自己就是狀師?”

馮縣丞走位飄忽,忽然又回了正題,不接秦德威的探招:“不與汝輩浪費工夫!還是來說說此案,本官尚有印象(主要是對苦主印象深刻)。

上次這顧姓孀婦已經來告過,本官念及宗族和睦,駁了回去,請族中及鄰裏調解。為何本次又來上告?

而且還變本加厲,罪名更重,定然是爾等狀徒訟棍之流,為了些許好處費,背後教唆生事!”

您後最後一句說的都對,但咱就是不改……

其實秦德威一直也想搞清楚,馮縣丞上次駁回狀子是為什麽?既然這位主審官居然主動提起,那秦德威當然要趁機問問。

低情商說法:“你上次怎麽瞎幾把判的?”

高情商說法:“二老爺明鑒,上次苦主告狀被駁回,小的百思不得其解。想必二老爺定有深意,只是小的學識淺薄,愚昧不明。

今日上堂,鬥膽請二老爺發下慈悲,不吝傳道解惑之心,好叫小的撥雲見日茅塞頓開。”

馮縣丞咳嗽了一聲,朗聲道:“小子聽好了,叫你知道本官導人向善之心意!正所謂,親族訴訟宜緩而不宜急,宜寬而不宜猛。

親族訴訟一旦對簿公堂,便失卻回旋余地,毀傷親族情分不可修復。

何況親族訴訟多是一時氣頭,故而為官者可以有意拖延緩決,人為制造一個釋放怒氣的過程。

或家族內部自行調節,或當事人自行氣消,以達為官者息訟之意。”

明清司法制度史博士秦德威皺著眉頭想了想,這個司法思想似乎挺耳熟,下意識又問道:“這原文是哪一本書裏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