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天鵝湖

浴室的燈光被氤氳水汽暈染地格外柔和,宜笙纖長白皙的手臂環在秦見川脖頸之上。

兩人自相識的日子裏,幾乎每天都癡纏黏膩在一起。好像怎麽都相擁不夠,貪心地恨不得時時融在彼此的身體裏才好。

宜笙睡著的時候,秦見川還在給她擦手。

最近她的睡眠質量直線上升,再也沒有做過那個困擾她多年的噩夢。不知是高強度體力運動過密,還是孤獨的靈魂得到了溫存。

翌日,宜笙自然醒來時,秦見川正在客廳鼓搗魚竿。

“回倫敦前,出海釣魚怎麽樣?”他問道。

宜笙站在他身後,自然地環抱著他脖子應好。

於是第二日天蒙蒙亮時,兩人便驅車去向威尼斯海灘。

秦見川先帶著宜笙去了趟他母親開的花店,冷藏冰櫃裏有提前包紮好的單束百合花。

“我家的傳統,清晨要在海灘放上一束花。”秦見川解釋道。

宜笙將這種清晨向大海進獻鮮花的做法歸結於,浪漫家族才會有的傳統。

而當她與秦見川牽手到達停靠遊輪的港口時,她發現就連那艘遊輪上都印有百合塗鴉。

宜笙抿唇,心想大約只有恩愛夫妻才會偏愛這種象征至死不渝愛戀的花。

也難怪培養出來的孩子,自信有風度。日後,無論誰嫁給他,都會被很好的寵愛。

而她,借做一段避風港,已是此生至幸。

遊輪剛發動時,宜笙手機響起。

看著來電備注,她心一顫,獨自站在甲板一側接通。

“媽媽。”宜笙輕聲道。

那邊的女聲帶笑,但又有著笑不從心的漠意,“囡囡,快在外面玩一個月了吧,還不回家麽?”

宜笙舔了舔唇,余光內秦見川已經開始布置海釣位置,“媽媽,我會很快就回的。”

“你這孩子,很快是多快呀?”林胤拖著長音,“冬至前必須回來,我們要和秦家吃親家飯。”

明明溫和的聲音,宜笙心臟卻如同蒙了層寒霜,“媽媽,我還不...”確定。

“笙笙呀,媽媽允許你在倫敦、洛杉磯放肆的玩,但可沒有玩瘋的道理。”林胤語氣不緊不慢的,壓迫感卻十足,“媽媽還是要提醒你,這場婚事可不只關乎咱們家和秦家的利益。”

“...”

“你如果想可憐的月亮永遠躺在那不能見光的病房裏,就繼續瘋玩。媽媽的小天鵝長大了,想飛往外面的天空看一看,也是可以理解的。”

宜笙頓住,喉嚨仿佛一瞬間被人攥在手心。

她一張口,便嗆了滿胸膛的海風,“媽媽,冬至我就回去。”

“好孩子,媽媽就知道,你從來不會讓我失望的。”林胤笑著,將電話掛斷。

而宜笙握著早已黑屏的手機,站在甲板上,久久回不過神。

今日海上風光和煦,是個大晴天。秦見川帶著一頂鴨舌帽,站在光下。

他襯衣袖子半挽,手臂上虬結出一條青筋,正在專心的拌魚餌。

不知是不是他人長得好看的原因,所以連陽光都顯得格外仁慈。

將他襯的矜貴中又多了幾分少年氣,一點沒有二十八歲成熟的樣子。

多時,秦見川架好魚竿,才發現身邊沒人,頻頻回頭尋她,“站在那裏不曬麽?”

宜笙看著他,心底是說不出的無力。

平復多時,才慢慢走向他。

“釣魚就是比較無聊。”見她神情怏怏,秦見川說道。

宜笙十分自然地坐到他懷裏,纖瘦的人剛剛好窩在他心口,“不是無聊,只是昨天我們睡太晚了,現在還有點犯困而已。”

秦見川松開魚竿,順勢抱住懷中人,“是我不好,明知道今天要海釣,還鬧你那麽晚。”

宜笙闔上眼,感受海風輕撫臉頰,還有秦見川身上淡淡的薄荷煙草味縈繞。

她甚至想,如果時間凝滯在這一刻就好了。

普普通通的富二代其實也不錯,沒有父母戰爭,家族使命。

他們就做一對平凡又恩愛的小情侶,將日子一天又一天的過下去。

莫名的,她鼻腔都開始泛酸。

“我想聽歌,你給我唱歌好不好?”宜笙問道。

自從知道秦見川組過校園樂隊,宜笙基本每晚都會讓他給自己唱歌。

“天天都要聽歌呀,你說哪天我因為工作不在你身邊,小姑娘再失眠可怎麽辦?”秦見川輕笑,“不過今天得做個交易,我給你唱歌,你給我什麽?”

宜笙睜開眼,看著他瞳孔閃動,“那我也給你唱一首歌。”

“好。”他低聲寵溺,“今天想聽誰的歌?”

宜笙看著茫茫天際線,又往他懷裏縮了縮,“想聽周傑倫的紅塵客棧。”

那是一首描寫武俠愛情的歌,天涯、紅塵、盡頭和風沙。

歌詞中的俠客願意為美人封刀隱沒,與愛人做一對尋常人家東籬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