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他鄉故人(第2/4頁)

新聯盟嚴格禁槍,解放班達市之後就挨家挨戶搜繳了槍支彈藥,還宣講了政策、發動群眾進行舉報。舉報有獎,私藏槍支彈藥將受重罰。盡管搜查得很徹底,但總難免有漏網之魚,這夥人居然還私藏了手槍。

至於那些狗腿刀,則很難在民間禁用。因為當地人在野外行走、在種植園裏幹活,最好用的就是這種刀,它也是曾經的黑幫用來砍人的主要武器。

蕭光打了個手勢,讓二十名巡邏隊員分成兩組埋伏在院門兩旁。院子裏的噪音很大,他沒有客客氣氣地敲門,而是重重地拍門,否則裏面的人也聽不見。

蕭光拍門的同時高喊道:“社區巡邏隊,趕緊開門!我們接到群眾舉報,你們深夜制造噪音擾民。”

蕭光穿著警服,肩上還帶著執法記錄儀。跟他一起行動的巡邏隊員中,有一名隊長也帶著執法記錄儀。先把門叫開了再把這些人帶走,則是最順利的情況。

可是情況顯然很不順利,蕭光突然不再拍門,而是擡起一腳把門給踹飛了,同時後撤側身借門框掩護身體,已拔出槍雙手持握,標準的單膝跪射姿勢,毫不猶豫地接連開槍。

因為蕭光已經察覺到裏面的動靜。客廳中的魯大猛聽見聲音,立刻從女人身上爬了起來,連衣服都不穿,光著腚沖到門口抓起櫃子上的手槍,擡手將槍口指向了門外。院中其他幾名大漢也迅速抄起了狗腿刀,向院門處沖了過來。

蕭光當機立斷把門給踹飛了,看都不看拔槍便射。門板砸中了一名持刀的大漢,連人帶刀都被拍倒在地,好像連頭骨都給拍碎了,院中的人都沒反應過來。

蕭光的第一顆子彈直接將持槍的魯大猛爆頭,而魯大猛還沒有看清楚發生了什麽事。

槍聲並不大,蕭光這支手槍也經過了消音改裝,在夜間槍聲不至於傳出太遠。彈匣裏的十發子彈很快打完,蕭光以最快的速度換上新彈匣,然後站起身來,已經沒必要再開槍了。

院子裏還活著的人都沒有拿武器,而是雙手抱頭趴在了地上,他們的動作很嫻熟,甚至都不用蕭光下命令。

蕭光開了十槍,打死了六個人。其中第一個是被門板砸死的,用不著浪費子彈,另外五個則每人中了兩槍。蕭光的第一槍都是把人打倒,回頭又各補了一槍。

第一個中槍的就是魯大猛,誰叫他站在房門口舉起了手槍,是所有目標中威脅最大的。被門板砸死的那人離門最近,也是第一個抄刀沖過來的。

院中還有三名中槍者,他們是在門被踹開之後,仍然持著狗腿刀想沖過來。蕭光很冷靜絲毫沒有慌亂,接連三槍全部放倒。

院子裏的其他人已經看清了狀況,沒有武器的大喊投降趴在了地上,有武器的也把刀扔了同樣趴下。蕭光開槍打倒的最後一個人,是客廳裏的那名女子。

魯大猛中槍倒地後,蕭光接著又打倒了三名持刀歹徒,院子裏是消停了。可是在客廳與魯大猛嘿咻那名女子,卻悄悄揀起了魯大猛的槍,藏在門邊企圖向蕭光瞄準。

蕭光隨即開槍打中了她的肩膀,接著再來一槍爆頭。

曾經的風斬、如今的春雨枝就別在腰間,蕭光卻沒有選擇用這件法器,主要原因不僅是因為他已無法施展禦器神通。

其實以蕭光的身手與神識感應,他完全可以用別的方式沖進院子,也有把握將所有人都制伏,甚至不給他們舞刀弄槍的機會。

可是蕭光不能那麽做,因為他身邊還有二十名巡邏隊員,他不能給這些下屬做出錯誤的示範。這些巡邏隊員若養成了錯誤的習慣,造成的後果可能是致命的。

他可以單槍匹馬跳進院子收拾掉所有人,但其他巡邏隊員可沒有這個本事。所以蕭光先拔槍踹門,同時後退側閃找掩護,面對手持兇器沖過來的歹徒,毫不猶豫地開槍射擊。

假如是一位東國公民,恐怕很難理解魯大猛這夥人為何會有如此兇殘的反應,但這種場面在班達市實在太正常了。

來之前蕭光沒打算殺人,原本想將魯大猛抓回去審訊,可是卻將其當場擊斃了,因為當時的場面就應該那麽應對,抓住其他人同樣可以審問調查。

場面搞定了,蕭光招手讓巡邏隊員拎著防暴叉拿著手拷沖進去,他還特意提醒道:“樓上還有五個,三男兩女,沒有武器,也沒有穿衣服。”

將這裏的人全部控制住,衣服穿好、拉鏈也都拉上,再通知派出所將人都帶走,屍體拍了照也被運走了。蕭光招呼道:“盧隊長,你帶大家去吃頓烤串,我請客!”

班達市的巡邏隊有兩種,一種是帶著袖章在街頭維持秩序的,很多是胖乎乎的黑大媽,其實年紀也不大。另一種就是執行這種任務的,又稱特勤巡邏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