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新時代降妖守則(第2/2頁)

在大明,多個朋友多條路,何況姬象還是此地的“宗教首領”,身上那皂色服飾,利瑪竇早就找人科普過了,這是大官,幾品不知道,反正很大。

畢竟道官中能被朝廷授予穿皂色服飾的人很少,老張算是一個,但他一般都穿青色衣服,有的時候還會帶青色小帽。

和本地的宗教搞好關系,有利於開拓海外業務,多神信仰和一神信仰雖然沖突,但那是神靈之間的事情,和我們這些凡人又沒有太大的關系,就像是上帝不需要上廁所,可又沒說神父不需要。

而且利瑪竇自己也有個號,叫做“大西域山人”,字“西泰”。

而姬象看到利瑪竇出現,忽然心念一動!

若說到願念之類的用法,其實基督教不正是其中的大佬嗎?

“既然我們是朋友,能送我一本《聖經》嗎?”

姬象面對利瑪竇的自來熟,同樣毫不客氣的反擊回去!

既然我們都是朋友了,那我可以白嫖你的書嗎?

不過聖經二字,讓利瑪竇愣了一下,但很快反應過來,就道:“《天主經》,不叫《聖經》,不過你這個名字,倒也不錯,回頭我改改。”

“但經是不能白送的!你是要信教嗎!你顯然不是信教,那就不能白送啊!”

“但我可以便宜點賣給你。”

利瑪竇表示,聖經是基督徒進天堂的唯一指南,如果你相信基督,經過洗禮入教,那麽神父作為朋友送聖經,就是願你在世蒙福,將來會有好去處。

但你又不信基督,當然就不能送了,這不是朋友不朋友的問題啊,入教免費領,就像是超市雞蛋五毛一斤,但是要辦會員,不辦的話你只能原價采購啊。

姬象伸出一根手指:“原價十分之一?”

利瑪竇開口:“不,一枚銅錢就行。”

這是西方特有的幽默,看著姬象微微一怔,利瑪竇的胡子抖動,笑道:“中土之人行事過於嚴肅正經,朋友的關系是不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當然,我也是真心和您交朋友。”

“我來到中土,已有十二年了,所見過的人形形色色,有好利者,有好服飾者,有好權者,有好美色者,初來時交了不少朋友,平時無事的時候,難以分辨朋友的真偽;臨難之頃,則朋友之情才會顯露出來。”

“我這些天,打聽了不少關於您的事情,得知您在西城的善舉,救萬千百姓與水火之中,斬妖除魔義無反顧,認定您正是那種可以深交的人!”

“我所信仰的神,同樣是如此告訴我的,要在危難之時,對遇到困難的人伸出援助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