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奴隸與耕牛

高澄在信都遊歷鄉裏,體察民情,耗費了太多時間,但也並非沒有收獲,以冀州為模版,多少增加了對這一時期底層民眾的了解。

毫無疑問,田畝分配是所有人最關心的事情。

東魏承襲北魏舊制,十五歲以上男丁授露田四十畝,女子二十畝,但實際落實時,通常因考慮休耕輪作,故授田時—般按休耕周期加一或兩倍,即男丁授田80至120畝,女子授田40至60畝,也稱“倍田”。

歷史上,至北齊立國,雖然東魏西部遭遇巨大破壞,連年征戰導致民不聊生,但還是減少了分田數額,由男丁80至120畝,確定至80畝。

而更關鍵的一點是將授田年齡由15歲提高到了18歲,北齊在12年後建國,已經面臨不小的人口壓力。

而到了隋朝初年,在狹鄉地區,男丁更是僅授田20畝。

不同時期的土地兼並方式,也有不同。

北魏、東魏、北齊民眾私有的田畝僅男丁所授20畝桑田為永業田,可以流傳子孫,其余都是需要歸還國家。

法令明確規定永業田不允許買賣,因此這一時期的土地兼並,以奴婢授田與耕牛授田為主。

奴婢授田等同良民,在東魏治下,男仆得80至120畝,另有桑田20畝做永業田,女仆授田40至60畝,麻田5畝。

每頭耕牛授田60畝,每戶限4頭,即240畝。

這就是目前高澄所面臨的土地兼並方式,世家大族依靠奴婢與耕牛占有大量田產。

而依靠門閥上位的隋唐最終廢除了奴婢與耕牛授田,但到了唐朝卻開了一個更大的口子:

允許永業田買賣。

因而唐朝土地兼並方式則以世家大族積累私田,即永業田為主,最終導致公田越少,而私田越多,最終引發均田制的崩壞。

北魏至北齊世家大族依靠奴婢耕牛獲得大量土地,但說到底,這些土地屬於國有,而永業田的兼並則屬於土地私有。

高澄現在面臨一個窘境,人口越多,人均分得田地越少,百姓越貧困,也更容易賣身為奴,從而使得田畝更向世家大族集中。

改革稅制,由按戶收取人頭稅改為按人收取人頭稅,效果有。

按戶收取人頭稅的唐朝15年新增百分之六十的人口,按這樣的速度換算,人口翻倍25年足矣。

而高澄所要效仿的漢朝,人口翻倍卻需要38年時間,足足能夠延遲13年。

改革稅制從來都只是延緩人口增長速度。

漢朝除了因對外擴張,窮瘋了的漢武帝將幼童的人頭稅提前到3歲,其余都定在了7歲,這也是考慮到了古代嬰兒夭折率的問題。

人口稅並非從出生就開始收取。

改革稅制,同時配合廢除奴婢、耕牛授田,讓世家大族的畜奴行為除了個人享受之外,得不到任何利好。哪怕高澄將奴婢的人頭稅設置極低,也能逼迫世家大族大量釋奴。

高澄管不了後世子孫怎麽做,但在他的執政下,廢除奴婢、耕牛授田,維護永業田不得買賣的制度,就是對土地兼並的重拳出擊。

這一行為不能等到統一全國再開展。

必須在掌控力度最強的關東開展,將來陸續吞並其余地區,便能自動納入關東體系。

真要等將來統一之後再實施,所面臨地將是全國性反對,叛亂也將周而復始。

特別需要提出一點,按戶收取的人頭稅稅額與按人收取人頭稅稅額不同。

按戶收取,每一夫一妻每年收布帛1匹。

(漢朝時一匹布大概300錢,唐朝貞觀年間一匹布大概360錢,沒查到北魏至北齊的數據,就以300錢為算。)

恢復漢制,按人收取,以漢朝人頭稅最高的漢武帝時期為例,成年男女每人每年120錢。

即一夫一妻每年240錢,這意味著在孩童長到7歲繳納20錢的口賦以前,所需繳納的稅額是要低於按戶收取。

也相當於三個孩童7歲以後,所需繳納的賦稅才與按戶收取相同。

而前7年,每年可為百姓減稅60錢。

因此稅制改革,對於擁有子女不超過三人的夫妻,幾乎沒多少影響,甚至還能給她們在前7年減輕負擔。

真正受到影響的是生小孩跟產豬崽一般的人家,但他們享受7年減稅的同時,也只需要熬過剩余8年即可。

高澄回到府中,當即寫信對稅制改革與高歡做具體匯報,之前的溝通已經得到了對方同意。

在稅額上,高澄效仿漢武帝,十五歲以上成年人,人均120錢,但在兒童口賦,他提升了20錢,即40錢。

養育三個子女,前七年每年節省60錢稅款,後八年相較於按戶收取增加60錢的稅款。

換算下來,一夫一妻在同一時期養育三個子女成年所承擔的稅額不變。

與高歡詳盡說了這些,便開始著重提起廢除耕牛與奴婢授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