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再遭彈劾(第2/3頁)

每到一處,柳賀總會親自將堤壩檢查一遍,他召集了數位河工為自己所用,到一處時,便請這些河工代為勘查,具體結果如何柳賀並不立即告知,讓心懷僥幸的地方官員心頭總有惴惴。

對眼下治河的效果,柳賀心中還是有信心的。

他將治河這幾月的經驗寫信給了張居正,卻也告知對方,黃淮分流後,徐州以下的黃河水患或許可緩,但徐州以上的黃河恐怕無法安瀾,只是徐州以上的山東、河南等地並非漕督衙門管轄的範疇,總漕與總河的合並似乎要提上日程。(注1)

當然,此時僅是治理南直隸一帶的水患就已耗費了大量的銀錢,朝中議論已是不斷,若是再加上徐州以北黃河的治理,工程更是浩大,阻力恐怕也會更多。

……

“待河道疏通後,堤壩再建成,各府明年的水患應當能減少許多。”吳桂芳道,“但願這大堤能保百姓數十年安穩。”

“下官也盼望如此。”

-治河之事並非僅由內閣會同九卿議事就能解決,涉及了方方面面的程序,柳賀若非親自上任,也不知曉治河一事竟如此耗費心力,舉例來說,要築堤壩,須得運木料、石料、淤土,須征役,須提供飯食銀錢,須勘水流、水質,須統籌開銷……具體事務中柳賀參與了大半,眼看著堤壩一日日逐漸成形,他心中自然也有滿足感。

但也因此,柳賀休息的時間越來越短了。

他大多時間都在淮安、徐州等府,在揚州府待著的時日其實並不長,因而元宵一過,紀娘子、楊堯及妙妙又回了鎮江府,留柳賀一人默默幹活。

日子一天天過去,到了四月時,一年間的漕運即將開始,吳桂芳的精力便要放在漕運上,督理漕船押運之事,備漕糧、漕船都是吳桂芳一手負責,漕船押解過程中有延誤,責任則在漕運官兵身上。(注2)

因而治河之權暫時下放給了柳賀。

吳桂芳和柳賀於治河一事上相當有默契,但治河之事歸柳賀負責之後,彈劾柳賀的折子又一次到了內閣。

為何?柳賀以五品之職督河,於理不合。

不過張居正在此事上並未多言,言官的彈劾也就不了了之。

……

柳賀數月內依次折返於高家堰、洪澤湖、崔鎮、桃源各地,監督堤壩等的修築,因漕運再開,河道的疏浚進程有些緩慢,且自柳賀督河之後,各府主官治河的積極性便不如吳桂芳親自督促時。

甚至可以說

是開始敷衍了。

柳賀一日查看賬目時,發現淮安府賬上有幾筆銀子數目明顯對不上,在這之前,各府多多少少都有將河道銀挪作他用之事,但因為挪用的數量少,加上若將這些人全處理了,治河便無人可用了,吳桂芳便抓大放小,小的疏漏可以放過。

柳賀也只能感慨,眼裏揉不得沙子的人著實不適合在大明朝當官。

面對這種情況,柳賀也未到吳桂芳那裏打小報告,吳桂芳這段時間著實是忙,他便找來淮安府管治河的通判王宏化商議。

淮安府於高家堰等易決口地的治理倒還算盡力,但換上柳賀監督後,如鹽城、海州等地的河道治理顯然有怠慢。

王宏化嘴上倒是一直在應,但一個月後柳賀來看,鹽城、海州二地一切仍如舊。

柳賀也只能如實上報了。

關於河道治理的事,柳賀必然先匯報吳桂芳,眼下他雖負責督河,但河槽之事畢竟仍是以吳桂芳為主導,柳賀不可能代替他這位漕督行事。

但到了此時,上疏參柳賀的折子反倒多了起來。

揚州及淮安二府的知府在此時上了奏章,說柳賀治河時過於嚴苛,並未考慮到地方人力、物力的欠缺。

而同時,一道來自鹽運司的折子也上呈至張居正案頭,稱柳賀借漕臣之便耽誤鹽運,並在地方上張揚跋扈,使當地士紳心寒。

一人上疏倒也尋常,朝臣中不遭劾的向來是少數,但柳賀這一次卻集齊了地方與鹽運司衙門,尤其後者的上疏令人詫異,畢竟鹽運與漕運所屬系統不同,平日的交集不過是占據了同一條運道罷了。

柳賀來南直隸治河還未滿一年,卻已在京中足足出了兩次風頭,而今年這次顯然來勢洶洶,比以往的彈劾更加猛烈。

柳賀略一思忖就明白了——這一年是乙亥之年,大明朝的規矩是,京察六年一次,逢已、亥年進行,張居正上任時雖臨時進行過一次京察,卻只是為了將高拱的人馬排擠出朝廷,而萬歷三年的這次京察則是考成法推行後的第一次京察。

以朝中諸臣工對張居正的了解,此次京察,他下手必然不會客氣。

柳賀為翰林官時不受京察之擾,但現在他為外官,若是京察中評價不佳,他眼下的官位恐怕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