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生辰快樂

◎如果是祝福,那什麽時候到來都不晚。◎

這夜到了最後,以樂珩的問題結束。

他問祝淩———

“你想要羌國嗎?”

在祝淩要將答案脫口而出的那一刻,樂珩阻止了她。

在燈下,他一封一封地燒完了那些曾經被妥善保管的信,陳舊泛黃的信紙變為黑灰色殘燼,像是鋪了滿滿一桌的、死去的脆弱蝴蝶。

“先不要急著給我答案。”風卷走那些殘燼,像是有什麽東西隨著灰燼一起消亡,“請你……再看一看吧。”

……

從這場對話後,祝淩便再也沒有和樂珩見面,她在羌王宮裏,忽然變成了無所事事的“閑人”。

她會去明光衛的營地裏,看看那些在無名和酒中仙手下被訓練得嗷嗷亂叫的少男少女,一次次跌倒,一次次加訓,又一次次爬起來;或者去看看那些還在讀書習字的孩子,逗一逗那只逐漸長胖的小橘貓。

天氣好的時候,她會離開羌王宮,去銀闕的街上轉一轉,街上道路平整,秩序儼然,一派祥和安樂的樣子。

街上開著的鋪子,裏面的小食大多很好吃,例如雲升街有家叫賽霜雪的小店,專賣糖糕,頭發花白的老掌櫃總是會在她買的時候給她多包一塊,問他原因,他就捋著胡子但笑不語。

銀闕裏治安良好,沒什麽血腥大事,只偶爾會有些雞毛蒜皮的糾紛。百姓是不怕見官的,每次開堂判案,都會有百姓帶著吃食去圍觀,和聽一折說書沒什麽兩樣……

祝淩也去旁聽了幾個案子,她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個女子與自己的親人對簿公堂。

將自己的親人上告的女子姓鄧,名文娘,為織戶家中長女,從很小的時候就跟著她的娘學紡織,是鄰裏街坊人人皆知的勤快姑娘,她還有一個弟弟,比她小兩歲。

隨著她和弟弟一年年長大,兩人都到了嫁娶的年紀,她的爹娘收了一大筆聘禮,將她嫁給了一個名聲很不好的人,她在那戶人家被磋磨了四年,最後經歷重重波折,才拿到了合離書。合離歸家後,她的爹娘又再收了一筆更大的聘禮,要將她嫁給他人,為了防鄧文娘逃跑,他們將她日夜反鎖在家中,鄧文娘千辛萬苦逃出來後,第一件事便是直奔公堂,將她的爹娘上告———她想要立女戶,也就是將自己的戶籍從爹娘那一方分出來。

她的爹娘不依,於是撒潑大鬧,廷尉丞調解無果後,便選擇了公開審理。

鄧文娘想立女戶,並願意在立女戶之後以律法中所規定的奉養老人標準,來每月供養雙親,若不奉養,她願意下廷尉獄,按律法受刑。

她的父母不依,只道“子女為父母生,父母有令而不從,即為不孝”,要求廷尉丞駁回鄧文娘立女戶的請求。

因為是公開審理,圍觀的人極多,祝淩也混在人群中,那廷尉丞聽了兩方的要求,又令人傳喚了他們一家周圍的鄰裏,幾經確認後,同意了鄧文娘立女戶的請求,當場定了文書,將鄧文娘的戶籍從她爹娘那方分了出來,讓她自己成了戶主。

這案子便算是結了。

那生得極瘦、面容憔悴的女子當場便對著上方磕了三個響頭,擡起來時,額頭上方已經紅了一片。

戶籍已分,事已定局,便無轉寰的余地,她爹娘只得將到手的聘禮原封不動地退回去,比她小兩歲的弟弟在離開之前,經過她身邊,恨恨地咒罵了她一句“狼心狗肺”。

鄧文娘側過頭去看著他,沒有反駁,只是很安靜地看著他。然後慢慢地露出一個笑———那是自由的笑。

案子結束後,圍觀的人群也散了,有好心的人寬慰她幾句,也有看不慣的人陰陽怪氣地嘲諷,但沒有人覺得立女戶這件事本身是不對的,女子也可以當一家之主,陰陽怪氣的人只是覺得她沒良心。

之後,祝淩又陸續見過好幾場官司———有女子娶夫,丈夫因為女子紅杏出墻而大鬧起來的;有男子娶妻,男女雙方因為過不下去而公堂對峙的;有掌櫃結工錢拖拖拉拉,被夥計們聯合上告的……

這些在其他國家幾乎看不到的場景,在羌國不過稀松平常,羌國的禮法制度,幾乎是時刻在挑戰其余六國的神經。

比如———

祝淩從街邊買了張烙餅,用油紙包著邊走邊啃,便看到街道口有人在巡邏———是一隊英姿颯爽的女郎,兜鍪、鐵甲、長刀盡皆完備,或許是衣甲太重所以熱得慌,有的女郎便挽起袖子,露出了一截手臂。

不管是女郎巡視街道,還是女郎挽起袖子露出一截手臂———

假如放到燕國,是能令人臉色大變甩袖而走,並黑著臉罵出“不知羞恥,傷風敗俗”;假如放到衛國,是女子一家都要被人指指點點,說“家風不嚴”;假如放到夏國,便是“行事出格,毫無教養”;假如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