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認錯爹的第三十二天:(第2/3頁)

連亭本來還不怎麽著急的,但是一聽不苦這麽說,當即就轉為了敦促兒子要及時完成夫子布置下來的當日功課。

不苦:……你什麽意思?!

絮果殷勤地給阿爹攤開了書本,拿出了筆墨:“阿爹寫。”其實直講也有講過,如果已經學會寫自己的名字了,可以試著自己寫。絮果確實被他阿娘教過如何寫自己的名字,但絮果堅持認為,“阿爹寫得好看。”

雖然絮果只有六歲,但他也已經懂得美醜了,至少他就很嫌棄自己蚯蚓一樣歪歪扭扭的字。

不苦大師本來還不信邪,鋪開宣紙讓絮果當場寫了一遍,想見識見識能有多難看,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哪怕是連大人,在面對兒子的墨寶時,都不知道能找到哪個角度稍稍誇一嘴。絮果的字是真的難看,小朋友一點沒謙虛,甚至實事求是得可怕。

他明明已經很努力地想要寫好了,但哪怕只是提筆畫一橫,那本應該筆直的線都能在紙上不受控制地扭動起來。

不苦曾以為絮果上學後最大的坎兒是叫讀音的音韻,萬萬沒想到竟然會是書法。

在這裏就不得不提一下了,不苦大師紀復嶼,文不成武不就,畫畫還不好看,但他也有屬於他的優點,那就是一筆書法走天下,從小就寫字寫得格外好看。他爹紀駙馬正是大啟當代最有名的書法家,之一。

不苦大師就是那個之二。

不苦十幾歲的時候就被誇過顏筋柳骨,子肖其父。但偏偏他還很不服氣,匿名披了個馬甲在書法界闖蕩,得到的反饋結果還是一樣的,人人都覺得他再努努力,說不定能追上鶴歸先生。

鶴歸先生就是不苦大師的親爹,紀鶴歸。

不苦見自己的馬甲都沒爭過,索性就擺爛給馬甲改了個名叫鶴子,在書法界闖下了赫赫威名。只是一直不怎麽敢讓別人知道鶴子是自己,因為……

“你叔叔我啊,得罪了一個姓楊的小人,如果用我的本名,那我的字可就不值錢啦。”不苦還是挺在乎自己的字在市面上的價值的,總想著有朝一日能夠超越他爹。當然,隨著他爹的去世,他的墨寶已成絕版,只會水漲船高越來越貴,不苦活著的時候大概是很難超越了。

“來,讓叔叔給你的書本升升值。”不苦左右手能寫出完全不同筆跡的字,誰也看不出來。

而在書法這方面,連亭都得承認,他不如不苦。

絮果的小肉臉墊在書桌上,一雙眼睛骨碌碌,不知道該如何拒絕才能不傷了不苦叔叔的心,可他還是更想要阿爹給他寫名字。哪怕阿爹的字不好看,也沒有不苦叔叔那麽值錢,可如果阿爹寫好了,他就可以給他的朋友們說,這是我阿爹給我寫的哦。

等不苦搞明白小朋友的小心思後,內心是又酸又澀,瑪德,憑什麽啊,連狗剩你何德何能!突然就有種還俗成婚去生個屬於自己的崽的沖動了!

當然,大師也就是想一想,他堅信自己對三清的虔誠之心日月可鑒。

等阿爹寫完了,絮果就在小心翼翼地吹幹墨跡後,又把書本給不苦叔叔拿了過來,請他在每本書本的最後一面寫到:“若拾之,望歸還,不勝感激。”

這其實是絮果他娘的一個習慣,她總會在對於絮果來說比較重要的玩具或者其他東西上,認認真真地寫下這麽一句。她對兒子說:“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如果哪天您意外撿到了它,希望能把它還給我,因為這對於我兒子來說真的很重要,萬分感謝。”

小朋友總是會有些丟三落四的,但自從阿娘寫了這些話,絮果偶爾丟在小河邊的什麽風車啊陶人的,最後就總會被好心人撿到送回家裏。

“所以,這句真的很重要。”絮果把最重要的工作拜托給了寫字好看的不苦叔叔。

大概是小孩拜托的態度太過鄭重其事,不自覺就也感染到了不苦,他生怕自己發揮不好,還先反復在宣紙上打起了草稿,然後才下了筆。

當第二天杜直講無意中看到絮果書本背後的字時,差點沒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借過來看了好幾遍,才顫顫巍巍地試著問了一句:“這、這不會是鶴子先生的字吧?”

絮果不明所以的點點頭,重點還在和夫子炫耀自己阿娘的好主意:“我娘說這樣寫上,就不怕書本丟啦。”

杜直講的內心簡直像是有哪吒在鬧海,思緒萬千,始終都不知道該如何告訴絮果,這樣大咧咧的寫上鶴子先生價值千金的墨寶,更容易丟啊。

好比夫子我就很心動!

當然,絮果的書還是沒有丟過的,一直有被他的書童淺墨整齊地收錄起來。因為……其他小朋友根本不懂鶴子先生的價值。

葉之初小朋友更是直言:“很貴嗎?我祖父書房裏也有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