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八章 ‘聰明’的李絮

廚娘也不知道這東西該怎麽做,就幹脆悄悄的養了起來。

然後就被喜歡往各種犄角旮旯裏鉆的李令、李絮、李承業給發現了。

也許是因為年紀小,也許是因為被保護的太好,總之三個小家夥的同情心相當旺盛。

在看到了常威的第一眼,就被它弱小無助又可憐的樣子給征服了,果斷的收養了它,並且精心伺候起了它。

它的名字就是三個小家夥找上李元吉,讓李元吉給起的。

李令甚至還提出給它封一個官,一個大官,這樣的話以後就沒人再敢欺負它了。

但被李元吉毫不猶豫的給拒絕了。

給狗(金狗)封官,要是傳揚出去了,那言官還不得噴死他。

一些性情剛烈的言官,說不定還會認為他這是把他們當狗看,不然也不會讓他們跟狗同殿為臣,然後一頭撞死在太極殿上。

那樣的話,就不好收場了。

雖說親王府上的狗出去了,都比一般的官員要威風,但你不能真的拿狗跟官員相提並論。

那樣的話,一些性情剛烈的官員,絕對會以死來捍衛自己的尊嚴,也會用最惡毒的話來抨擊李氏。

所以沒那個必要的話,最好別幹這種出格,且會引起公憤的事情。

來福是一條狗,一條真狗,一條黢黑黢黑的狗,是李世民別院的犬舍中最好的一條獵犬賽騅的崽兒,三個月大,莽撞的很,經常擅闖一些它不該去的地方。

它還有三個兄弟,分別叫來財、來平、來安。

名字俗氣是俗氣了一點,但符合賤名字好養活的俗理。

從它們的名字也能看得出來,李世民並不看重它們,不然以李世民的文化素養,怎麽可能給它們起這種名字。

也正是因為如此,它們成了李承乾的‘愛’寵。

可能是李世民覺得……不,應該是長孫覺得,別人家孩子有的,我家孩子也該有,所以在得知了李令、李絮、李承業以金狗為寵的時候,就特地給李承乾配了四條神犬的後裔。

只是這四條神犬中,明顯有一個不懂規矩的家夥。

才來九龍潭山沒幾天,就得罪了九龍潭山最不能得罪的三個小霸王。

然後被小霸王們給堵了。

還好小霸王們講規矩,並沒有為難它,而是找它的主人‘理論’。

它的主人一下子就變得慘不忍睹了。

衣服被撕扯的不成樣子了,金冠也被打落在了地上,腰間的玉佩也被摔成了兩瓣,就連靴子也快要被脫下來分屍了。

偏偏它的主人還不好還手,只能滿臉委屈的任由三個小霸王欺負。

眼看著三個小霸王脫完了人家的靴子,用剪刀剪出一個又一個窟窿後,還要沖著人家的內襯下手,李元吉終於忍不住了。

“我說……你們是不是過分了?”

三個小霸王聽到了熟悉的聲音,才發覺父親到了。

一時間趕忙放開了李承乾,退到了一邊,將罪惡的小手藏在了背後,將罪惡的剪刀也藏在了背後,一副很心虛的樣子。

其中為首的女霸王還企圖為自己開脫,“我……我們沒欺負他……”

李元吉白了李絮一眼,沒好氣的道:“這話你自己信嗎?”

李絮更加心虛的垂下頭。

李元吉沒有再搭理李絮,而是走到李承乾身前,將他扶起來,拍著他身上的塵土問道:“覺得委屈嗎?”

李承乾明明很委屈,但卻癟著嘴,緩緩的搖了搖頭。

李元吉嘆了一口氣,又問道:“為什麽不還手呢?以你的個頭,你的力氣,要是還手的話,他們根本不是你對手。”

李承乾比李令、李絮、李承業都大,也比李令、李絮、李承業都壯,僅憑一身蠻力也能將李令三人撂倒,更別提他最近已經開始練武了,雖說還處在最基礎基礎的階段,但是簡單的摔跤的手段還是有所涉獵的,一旦再用上了摔跤的手段,撂倒李令三人更是不在話下。

所以李令三人能將李承乾打倒在地,騎到李承乾身上作威作福,不是李令三人人多勢眾,而是李承乾讓著他們。

李承乾聽到這話,小嘴癟的都能掛油瓶了,但還是強忍著心裏的委屈道:“母親說過,要我一定要讓著弟弟妹妹們。”

李元吉感嘆道:“那也不能一味的退讓啊,更不能縱容他們作威作福。”

李承乾有點不太理解這話的意思,有點懵懂。

李元吉見此,呼出了一口氣,又道:“後悔來我府上不?”

李承乾愣了一下,遲疑著垂下了頭,看向了腳尖。

他肯定是後悔了。

因為他在承慶殿的時候,他才是作威作福的那個,到了九龍潭山以後,成了被作威作福的那個,他怎麽可能不後悔。

只是大人明顯有交代,他是帶著任務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