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歸路向何方(1)

他把歸曉送到鎮上的小客棧。

給她整理行李,發現了幾瓶藥,歸曉一個個獻寶似的給他解釋,她貧血,這是補血的,還有維生素。還有一個她沒具體講解,含含糊糊的,猶豫半晌才說:“我自從懷孕就甲狀腺減退……只能吃這個往上補。我問醫生會有什麽麻煩,他說有小概率影響寶寶智力,還有一定概率寶寶也會遺傳甲減。很小概率,你別怕,我吃著藥呢。”

歸曉說完,還是發愁,可她早就想過了,反正沒事生出什麽樣的都是寶貝。

路炎晨聽著,想找幾句安慰她的話來,可又怕她更關注在這個點上,於是什麽都沒說。在床邊的椅子上坐下來,從腰裏摸出一把刀來想給她削鳳梨吃,轉念一想這東西沾過生人的血不合適,又收了刀,去樓下要了刀弄好了一盤子上來。

等歸曉吃起來,他就總想給她做點兒什麽,也沒得做,見她吃完幾塊不吃了,就將毛巾泡熱了給她擦幹凈手指,一根根地擦得挺仔細,比過去擦槍還認真。

歸曉倚在他肩上,被他這麽服侍,鼻子發酸:“路晨……我可想你了。你想我嗎?”

沒營養的對話,萬年不變。

“想。”路炎晨應著,又出門了。

“又幹什麽去?”她剛培養點情緒。

“給你打水,泡泡腳。”聲音從門外進來。

正被走過的段柔聽到,探頭一瞥歸曉,小聲說:“果然找老公還是要找長得帥的,越帥人脾氣越好,醜男都自大。”“……他脾氣才不好呢,”歸曉悄聲說,“他小時候就一小流氓頭子,不吭聲就能嚇死一片。”對方不信,搖搖頭,閃了。

歸曉被自己這麽一說又想起小時候,懷孕了,人就矯情,有事沒事總想。等路炎晨端水回來,把她一雙腳丫放進熱水裏了,她伸手,摸他寸頭:“捏捏腳。”

路炎晨擡了眼皮,半笑不笑地打量她。可手下已經照辦了,捏得還挺舒服。

“路晨?”

“嗯?”

“你家那大狗,還在嗎?”

“早沒了,怎麽了?”路炎晨判斷著,歸曉一定想提那件事。

“你還記得你第一次給我寫情書嗎?”

……沒猜錯,就是那件事。

兩人第一次吵架,歸曉整晚沒睡著,瞪著天花板等天亮。

轉天,早自習她前腳邁進教室,後腳,平時班裏沒怎麽說過話的男生跟過來,扭捏地從軍挎包裏掏出封信:“這信給你。”她窘然:“什麽?”“早上上學,我碰到晨哥遛狗,他讓我帶給你的……”男生往她手裏硬塞,多瞄了她好幾眼,歸曉更窘了。

後來她才知道,那天路晨從三點遛狗遛到六點多,就怕錯過那個能給她帶信的小男生。那封信被蹂躪到晚上也沒拆,她回家傳呼他,等回了電話,他說起三點遛狗的事。

“哦,”她倚在書架上,夾著電話裝傻,“幹什麽那麽早?”

電話裏的人靜了會兒說:“太生氣。”

她又哦了聲。我還生氣呢……

“感冒好沒有?”

她悶了會兒:“你怎麽知道我感冒了?”

一直怕在他面前用擦鼻子太難看,拼命忍著,趁他不注意摸出紙巾迅速擦幹凈,未料早被察覺。他笑,在苦情歌的旋律裏,特不和諧。

那年,音樂市場還正是火爆的時候,《過火》、《用情》、《我的心太亂》、《愛如潮水》等等,正當紅。電話機在書房,她為了能最短時間接起來他打的電話,不被外頭聽到總把錄音機音量調很大。

……

那封信的內容,她以為自己會一字不落得背下來。可還是高估了自己,到現在記得的,也就模模糊糊幾句,大意是,問她還記不記得自己說的——

在一起就不許分手,路晨你要敢分手我就哭死給你看。不許玩玩,保證,發誓,怎麽吵架都行,就是不許分手。

看看,這就是路晨的情書水平。

甜言蜜語不見蹤跡,還把她撒嬌的話丟回來提醒提醒她:吵架可以,不能分手。

……

路炎晨摸著水涼了,把她腳丫從水裏撈出來,半蹲著,放在膝蓋上拭幹水滴,挺小一對腳丫握在手心裏好玩得很……

“戀腳狂……”歸曉用腳踢他。

秦明宇拎了不少新鮮水果回來,這一探頭了不得,又縮回去當沒瞧見。

是夜。

路炎晨借著上網查資料的空档,搜了搜妊娠期的甲狀腺問題,又順便看看其它並發的妊娠期病症。煙一根接一根,都不帶斷的,生生將秦明宇嗆醒了。照理說秦明宇也是結婚過的人,還當了爹,可從沒到路炎晨對歸曉的這個程度上,他是相親認識的過去老婆,就覺得結婚是生娃過日子,每個人的人生必經路,愛不愛的,最後還不是柴米油鹽小摩擦裏磨成了親情?老一輩、同一輩的都是這種論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