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第2/2頁)

於是西九龍重案A組將秦知微請到辦公室,與大家一起商議案件。

秦知微自己不好做決定,她先給Falker打了個電話,把自己已經洗清嫌疑的事情說了一遍。

Falker顯然已經跟西九龍重案組這邊有過溝通,讓她暫時留在西九龍重案組,把這案子查完再回來上課。

秦知微揉了揉眉心,她這倒黴催的。這對夫妻投訴她,她還得給他們查清死因,讓他們死也瞑目?她欠他們的呀?

陳督察怕她有情緒,小聲提點她,“這案子有獎金。”

秦知微立刻收斂心神,“錢不錢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得讓香江市民放心。”

死者是誰不重要。查出兇手才重要。她倒要看看兇手與這對夫妻有什麽深仇大恨,非要殺了他們不可。

秦知微讓大家先把案情講一遍,她要先縷一下。

沙展負責講解。

男死者名叫劉正龍,身高五尺五(一米八三),體重170斤,體型強壯。

女死者叫文小麗。身高四尺五(一米五),體重100斤,個頭矮小,是個家庭主婦。

兩人是夫妻關系。結婚二十多年,生有一子一女。夫妻關系有點復雜,好的時候,你儂我儂,不好的時候,腥風血雨。聽街坊們說男死者經常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毆打女死者。根據重案組走訪調查,夫妻倆在三號下午17點失蹤。五號早上七點被人發現死在街上車裏。

法醫初步檢驗男女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四號18點至20點。其中男死者比女死者先死。因為女死者致命傷位置有男死者的血。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男死者身上有多處鞭痕,而後一刀刺穿心臟而死。女死者身上沒有傷,沒有承受太多痛苦,一刀斃命。

兩名死者身上沒有檢測到指紋。不過兩位死者手上戴的戒指被兇手摘走。戒指是銀的,不值錢,兇手應該是想取走記念品滿足自己的收藏癖。

秦知微讓沙展把法證叫過來一塊開會。

等人來了之後,她已經在白板上貼了一張人體圖,上面標出男死者鞭痕位置。

她看向法證,“你們能不能根據這些鞭痕算出兇手所站位置,再倒推兇手身高?”

科學從來不是一簇而就,而是慢慢發展。就比如以前沒有DNA,但是九十年代香江就開始用DNA探案。根據傷口測算兇手身高也是一樣道理。

法證點點頭,“我們可以做一次試驗。”他頓了頓指出,“這些鞭痕並不重,兇手體力不行。很有可能是位女性。”

秦知微頷首,又問,“兇手分別給男死者和女死者各刺一刀,是不是可以根據刀口角度算出兇手身份?”

法證卻搖頭,“我們現在已經有這個算法。但是兩名死者都是躺在地上被九十度插進胸口刺死。無法確定兇手身高。”

見她沒有別的事情,法證先行離開。

秦知微翻看法醫解剖報告,兩名死者胃裏都有迷1奸1水。

根據現有信息,她先讓大家調查男死者,“兇手用鞭痕鞭笞男性,說明她對男死者充滿仇恨。”

所有人點頭應是,紛紛行動起來。

重案組這邊調查好幾天,查到一些信息。

女死者文小麗在太太圈為人並不好。因為她經常被老公打,許多太太心生同情,都曾為她出過頭,但是反手她就將人家罵了。惹得周圍的人都對她沒有好感。

但是這些太太都有不在場證明,可以肯定與這起案子無關。

男死者劉正龍體型魁梧,在一家搬運公司當搬運工。但是因為他動作粗魯,經常在搬運中磕壞客人的貴重物品,被客人投訴。他就會跟客人吵起來。工作不順心,他回家就會對老婆拳打腳踢。

案發前,他當街打老婆不是因為老婆出軌,也不是因為老婆D博,而是因為他被老板辭退,將火撒在老婆身上。

他得罪的女客人很多。不過要說有仇想殺他的人卻只有兩個。

一個是他碰壞女客人家的古董,對方要求他賠償。兩人正在打官司。不管案子到最後結果怎麽樣,劉正龍肯定要承擔連帶責任。

一個是援1交1妹,他嫖1娼不給錢。那女人心生怨恨,曾經偷偷拿石頭砸過他工作時開的面包車。因為她跑得快,才沒被他追上。

兩人都沒有不在場證明。

倒是法證這邊有了結果,根據他們多次實驗,可以推測出兇手身高四尺五(一米五)。

陳督察拿到數據跟這兩位女客人作對比。

這兩個女人身高分別是四尺七和四尺八,並不符合兇手側寫。

秦知微最怕的就是這個,關系網中查不到兇手,那就只能從陌生人裏面大海撈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