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誰主張,誰舉證,懂裝不懂是吧?!

庭審場上。

李雪珍小臉驕傲,像是一只贏了的小孔雀。

蘇白:……

提醒了一句:“暫時先別瞪了……準備一下後續需要用到的訴訟材料。”

“奧。”

“好的蘇律師。”

李雪珍認真的點了點頭。

原告席位上,陳美霞老臉有些掛不住,她活了那麽多年了,這還是第一次和小年輕人對視,沒有贏。

心裏面越想越氣,但後還是什麽都沒有說,安靜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李壯,李軍兩個人也都沒有說話,默默的坐了下去。

原被告雙方都坐在了各自的席位上。

書記員開始宣讀庭審紀律:

“一:……”

“二:……”

“三:……”

“四:……”

……

宣讀完畢,伴隨著一句:“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場。”

唰唰唰。

庭審場上,訴訟相關人員全體起立。

三位合議庭成員走上庭審台,站在庭審台上。

書記員:“審判長,人員都已到場,可以開庭。”

咚咚!

錢偉敲響法槌:“開庭!”

“請坐下。”

唰唰唰,庭審現場的眾人紛紛落座。

審判台席位上,錢偉環視了一圈,目光稍稍停留在陳美霞身上一瞬間便挪移開了。

隨後,低頭看了眼訴訟材料。

關於這個扶人案,錢偉對於這個案子的大致過程了解過。

因為先前有好友已經跟他打過招呼了,所以他特意對這個案子稍微上了一點心。

這個案子怎麽說呢……

在他看來,怎麽判都可以。

並且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對於判決。

錢偉在心裏面也已經有了想法。

這種證據不充分的民訴案件,他作為審判長的時候判定的不少。

甚至於關於這個案子的訴訟變數,他都已經大致的猜到了。

在他心裏面,總體來說,問題不大。

在翻閱訴訟材料,理清思路以後,錢偉看了一眼原告席位,開口:

“好了,現在已經開庭。”

錢偉翻了翻訴訟材料:

“原被告雙方開始陳述信息身份和代理權限,進行核對。”

“原告,請你方開始陳述出庭人員身份信息,還有訴訟代理權限。”

“好的審判長。”

蕭峰點了點頭。

這個案子對他來說,不算是什麽大案子。

雖然說蕭峰只是南都一家一流律所中等水平的民事訴訟律師。

但在一般的民事訴訟中。

主要依靠的是訴訟的方式和爭辯的角度,判決的傾向性在於合議庭與審判長。

民事訴訟中,所依據的是證據方面的內容。

只需要根據證據來就好了。

對於這個案子蕭峰其實並不看好,但既然已經承接了,那麽還是要做好自己,身為律師的責任。

蕭峰繼續開口:

“我方出庭人員身份信息,南都百川律師事務所律師蕭峰,出庭當事人陳美霞,李壯,李軍,代理權限為特別代理。”

特別代理也稱為全權代理。

律師有權代為和解,撤訴。

咚咚咚!

“原告陳述完畢,現在請被告陳述出庭人員身份和訴訟代理權限。”

錢偉將目光轉向了被告席位。

“審判長,我方出庭人員身份信息,南都白君律師事務所律師蘇白,助理律師李雪珍,當事人張大虎,代理權限為特別權限。”

咚咚!

核實完身份信息和代理權限,審判長錢偉繼續開口:

“本案由南都東城區法院代為審理,由審判成員錢偉擔任審判長,和審判員謝明艷,祝遠方組成合議庭。”

“根據民事訴訟法……”

“原告和被告若是對於本案的出庭審判員有異議,可申請回避……”

“原被告有無異議?是否申請回避?”

蕭峰:“無異議,不申請回避。”

蘇白:“無異議,不申請回避。”

聽到雙方的回答,錢偉開始宣讀案由:

“本案案由,原告方陳美霞控告被告方張大虎於5月16日在溪水街道撞到陳美霞,導致其倒地昏迷,住院,產生了巨額醫療費用”

“現陳美霞向張大虎提起訴訟,進行追賠醫療費用,以及後續的補償,精神損失費用,案由是否屬實?”

“審判長,案由屬實。”

咚咚!

“確認案由屬實,請原告方開始陳述訴訟請求和法律依據。”

“好的審判長。”

蕭峰點頭開口。

“我方訴訟申請陳述只有兩點:”

“一:我方要求對方賠償我方醫療費用,精神損失費用,後續醫療費用,合計四十萬元整。”

“二:我方要求對方承擔本次庭審的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