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二章 經典陳述完畢,等待判罰結果!

實際上。

這起關於李棟減刑的案件,相對來說比較簡單。

這麽說的原因是因為,在這場案件中,不需要證明醫院方有什麽重大過錯。

只需要來證明李棟的主觀性就可以。

上訴方席位上,蘇白在聽到,審判長對於李棟的尋釁滋事這麽簡單的就進行了判定。

能夠看得出,二審的審判長對於這個案件在一審刑期上的認定也是不贊同的。

蘇白不清楚這一次二審審判長對於李棟的刑期應當定為多少合適。

但是他知道肯定不會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尋釁滋事已經判定結束。

那麽在這個案子當中,李棟的刑期也會小幅度縮減。

呼……

“目前來說,基本上沒有什麽好陳述的了,等到審判長將這個案件進行一定的整理。”

“就可以判定了!”

蘇白在心中默念。

按照他的估算,這場庭審無論判決,李棟多少年的刑期。

大概率都只會被判定一個緩刑。

緩刑對於李棟來說,也只是留有一個案底。

可以自由的進行活動,同樣可以照顧肖春梅。

從這一點上來說,對於李棟是一個相對來說比較好的結果。

……

審判台席位上。

魏國明作為審判長,扭頭看向醫院席位:

“對於上訴方的陳述,醫院方面有沒有什麽要講的?”

醫院席位上,周偉在聽到審判長的詢問後,陷入到了一定的沉思當中。

在剛剛蘇白的陳述當中,基本上已經將醫院方面的大致情況,陳述的差不多了。

並且又有事實證據,在這一點是不可能進行反駁的。

那麽再說回林文傑。

林文傑有沒有刻意的去拿分成?

根據目前的表現和上訴方委托律師的陳述,這一點肯定是有的。

但是這一點能承認嗎?

這一點是肯定不能承認的。

所以在這方面,周偉做了一定的陳述:

“審判長。”

“我方有想要陳述的內容。”

“我方認為,上訴方委托律師所陳述的情況是基於法定情景進行的陳述,但是他並沒有利用客觀的事實證據。”

“沒有客觀的事實證據,那就意味著這件事情是可能不存在的。”

“在這裏,我方請求駁回上訴方委托律師的陳述意見。”

蘇白在聽到周偉以沒有客觀的事實證據,要求審判長駁回他的陳述的時候,並沒有做過多的反應。

因為他剛才陳述的已經非常的明確了。

在這個案子中,他是為李棟做減刑辯護,而不是來證明林文傑有罪的!

那麽他需要拿出一定的事實證據來嗎?

不需要!

所以……對於周偉的陳述,審判長一定會進行駁回。

事實上,也正如蘇白所預想的那樣的,在周偉進行陳述後。

審判長敲響法錘。

將周偉的陳述駁回,並陳述了其原因:

“上訴方委托律師剛才陳述的非常清楚了,這個案件是以法定情景來進行論述。”

“並沒有指責醫院或者是林文傑具有過錯或者是有任何的罪行,所以不需要出具任何的事實證明。”

“關於這一點,醫院律師是否了解?”

周偉在聽到審判長的詢問後,臉色有些難看,但是也沒有進行多余的反駁。

點了點頭:“了解。”

“那麽還有沒有什麽異議?”

周偉:“沒有異議。”

“沒有異議,那下面各方開始進行法庭陳述吧。”

法槌敲響。

魏國明讓檢方開始進行法庭陳述。

在魏國明看來,這場庭審實際上,已經沒有什麽其他要陳述的內容了。

該了解的內容他都已經基本上了解了。

心裏面已經有了一個大致的傾向。

再繼續答辯,也大概就是針對那些問題進行反復的討論。

反復的討論也討論不出來任何的結果,所以沒有討論的必要性了。

幹脆直接進行最後一項法庭陳述環節。

檢方的法庭陳述內容相對來說比較簡潔。

陳述內容依舊還是從客觀方面對於李棟的犯罪事實進行陳述。

並且保留了維持一審判決的推薦刑期。

除此之外,基本上沒有了什麽其他的陳述內容。

這場案件中,公訴人只是盡到了一個檢方應有的責任,在其他方面沒有進行過多的表述。

在其陳述完畢後。

魏國明作為審判長,繼續要求醫院方面進行法律陳述。

在聽到審判長要求醫院方面進行法庭陳述的時候,周偉深吸了口氣。

剛才審判長對於他的要求進行了駁回。

這已經說明了審判長的態度。

對於李棟的刑期,他其實並不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