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二章 經典陳述完畢,等待判罰結果!(第3/3頁)
“而林文傑給肖春梅,也就是李棟的妻子開的藥物,每個月的平均用藥費用在一萬二左右,加上其他的,一共在15000左右。”
“在這裏,我方並不想過多的去陳述,林文傑開高價藥的這一件事情。”
“而是我方想陳述,按照李棟的收入和勞動來講,他實在是支付不起這麽高昂的醫藥費用。”
“兩人組成家庭,肖春梅又沒有收入來源,其還有在上學的孩子。”
“家庭的開銷也非常的大。”
“法律無情人有情,如果李棟被判刑嚴重了,那麽,他的家庭將會失去一個主要的收入來源,而造成家庭的破碎。”
“在李棟的整個犯罪行為當中,他並沒有主觀的去侵害他人個人的權益。”
“也就是說,並沒有主觀上的傷害他人的行為。”
“所以從這一點上來講,李棟犯罪是有著能夠被大眾所接受的原因的。”
“基於這一點……我希望審判長在判定刑期的時候,能夠考慮到以上。”
“在對李棟進行判決。”
一般情況下,審判長對於犯罪人員的判決是需要從多方面進行考慮的。
也是需要從多個角度進行切入的。
犯罪動機,犯罪原因,犯罪危害程度。
這是這些都是需要考慮到的情況。
李棟詐騙,情有可原。
這裏不是說沒有犯罪,也不是說能夠原諒他的犯罪行為。
而是有著靠得住的原因。
而且沒有造成重大的社會危害,也沒有造成他人個人主體的財產經濟損失。
並且在詐騙的行為上,也是利用漏洞而進行的。
從這一點上來講,可以減輕一定的判罰刑期。
陳述完畢。
蘇白擡頭看向審判台席位,現在法庭答辯環節都已經完畢。
只需要等待著審判長進行最終的判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