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三章 判決 問斬(第3/7頁)

說完一把扯開身上的披風,露出了裏面千瘡百孔,慘不忍睹的身體來,哭得更淒厲了,“大人於心何忍?”

圍觀百姓都驚呼起來:“天哪,這也太慘,太可怕了……”

“快讓我一下,我要吐了,快讓開——”

“完了完了,我肯定不知道要做多久的噩夢了,真是夭壽哦!”

“嘖,光看著我就覺渾身都痛了,親身經歷的人不知道得痛成什麽樣兒?聽說燒傷是所有痛裏最痛的……”

便是張氏林媽媽與常寧伯等人也都唬得不輕,哪怕張氏林媽媽都已見過施老太爺等人燒成焦炭的屍體了,也不及施延昌這個來的視覺沖擊大,都是看過一眼後,便膽戰心驚的再不敢看第二眼了。

黃大人本來已經站了起來,要往後堂去了,這下也不好就走了。

施延昌這才又哭道:“大人,您押後再審,以賤婢對賤人的忠心,勢必仍是今日這般說辭,又有什麽分別?我和我親人們的冤屈一樣得不到真正的聲張,那真正殺人害命之人,也一樣得不到真正的懲罰啊!要找新的人證物證就更難了,現場都燒成那樣了,其他所謂的證人,不是張氏的陪嫁便是常寧伯府的下人,身家性命都捏在賤人和奸夫手裏,誰敢違逆他們的意思?自來‘重罰之下必有畏者’,大人何不再嘗試一下用刑?我相信總有挨不過重刑,肯從實招來的,還求大人一試啊……”

他已知道此番是韓征的人救了他,而韓征何以會救他,他也都知道了。

若施清如與他之間好歹還有那麽一二分父女情分,或者能讓他見到施清如,他還能有幾分把握,通過施清如借韓征之手,讓張氏母子和常寧伯府上下都血債血償,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可他與施清如之間哪還有什麽情分可言?

韓征也是斷不可能讓他見她的,他從來就沒資格與堂堂司禮監掌印、東廠提督討價還價,過去沒有,如今更沒有。

他還得感謝韓征還覺得他有那麽一點點利用價值,肯利用他,所以讓人救了他一命,否則他連眼下求順天府尹為自己伸冤的機會都沒有。

自然得抓住這唯一的機會,也必須抓住了,一擊即中才成!

黃大人卻仍是不欲再用刑,何況常寧伯爵位還在,他也不能對他用刑,那便只能繼續打林媽媽,至多加一個張氏,算來挨打的都是女人,沒道理錯的男女雙方一齊犯的,到頭來卻只打女人吧?

這等事黃大人自認是士大夫,實在做不出來。

就想著押後再審,一是看能不能再找到證據,二是今日之事一出,勢必禦史們會蜂擁而上,彈劾常寧伯,再加上此事背後好似還有韓廠公的意思,那常寧伯的爵位十有八九要不保。

等他沒了爵位再審時,又是另一種審法兒了,——只這話黃大人不可能當堂說出來,也不可能告訴施延昌而已。

誰知道施延昌偏不依不饒,必要今日就出結果,偏他這個苦主又委實太慘了些,黃大人也不好疾言厲色。

正自與師爺使眼色,示意他圓一圓,勸一勸施延昌,就聽得下面一個帶著哭腔的女聲說道:“大人,我招,我什麽都招,請大人聽我說……”

黃大人忙往下一看,就見開口之人好似是苦主那個侄女兒,當日曾為張氏做過證,說張氏一直都被鎖著,不可能指使林媽媽,還對張氏與常寧伯不倫奸情只字不提的。

眉頭一皺,坐回了長案前,威嚴道:“開口者何人?既你肯招,那本府就給你個機會,還不快速速招來!”

開口之人的確是施蘭如,她本就因施延昌竟還活著,懊悔得不知怎麽過了昨夜的,誰知道方才在公堂之上,又親眼見到了施延昌、見到了林媽媽被打得皮開肉綻,還見到了施延昌渾身的慘不忍睹。

心裏就更悔恨也更怕了,大伯父如今是顧不上找她算賬,等他把張氏和常寧伯咬死後,肯定就會騰出手來對付她了,屆時她豈能再有活路?

倒不如先站出來替他作個證,回頭指不定大伯父還願意饒了她,以後與她彼此相依為命。

便她做了證,大伯父依然會恨她惱她,至少,她晚間應當不會再做噩夢,不會再夢見她爹和祖父母都渾身是血的回來找她了……

所以施蘭如才會忽然開了口,如今聽得黃大人願意聽她招,忙哭著說道:“小女子是原告的侄女,此番遇害之人分別是小女子的祖父母和父親……當日林媽媽去了常寧伯府後,大伯父的確將張氏母子主仆都鎖了起來,但等林媽媽回來後,卻去正院見過張氏,說了很久的話。之後林媽媽便去廚房,讓人備了一桌子好酒好菜,送去給我祖父祖母和大伯父父親吃,我因為吃得少,之後又悄悄離開了失火的院子,這才僥幸逃過了一劫,但林媽媽事發之前見過張氏,卻是事實,可見的確是張氏和常寧伯指使的她,還請大人明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