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人生常有許多不可解的事情,往往,所有的“意外”會在同一個時期裏發生。對佩吟來說,母親的病態由“文”而轉變成“武”,還不算是太意外。早在母親發病初期,醫生就對佩吟和韓永修明白地表示過:

“如果你們不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去治療,她的病只會越來越加重,先是有幻想,然後有幻視和幻聽,接著有幻覺……最後,她會變得很危險,打人,摔東西,胡言亂語……都是可能的。所以,你們應該理智一些,讓她住院治療。”

但是,韓永修並不理智,佩吟也不理智,他們無法排除對“瘋人院”的那種根深柢固的恐懼和排斥心理。何況,發病初期的韓太太絲毫都不可怕,她只是個心碎了的,柔弱而無助的老太太,整日幻想她那死去的兒子仍然活活潑潑地在身邊而已。這種幻想不會傷害任何人。然後,不知怎的,她聽到了自己可能被送進“瘋人院”的傳言,這才真正打擊了她。她忽然就“病”倒了,病得行動都要人扶持。醫生檢査過她,說她的身體上並無疾病,這種“重病”的“幻覺”也是精神病的一種。她開始哀求地對韓永修說:

“永修,看在二十幾年夫妻份上,你發誓,永遠不要把我送進瘋人院!”忠厚、誠摯、重感情的韓永修發了誓。從此,大家都不提要送韓太太住院的事情,韓永修辦了退休,除了著述以外,他把大部分時間都用在照顧病妻上。

可是,韓太太的病是越來越重了。不知從何時起,佩吟成為她發泄的目標,或者,每個人在精神上都有個“發泄”目標,正常人也會詛咒他事業上的競爭者、情敵或是看不順眼的人。至於韓太太為什麽這樣恨佩吟,主要因為她本就重男輕女,而佩吟又是當初贊成佩華動手術的人。但,佩吟卻無法不為母親的“懷恨”而“受傷”。有次,她被母親逼急了,竟沖口而出地對父親說:

“爸爸,我是不是媽媽親生的?我是不是你們抱來的,佩華才是你們的孩子?要不然,我大概是你年輕時,在外面生下的孩子吧?”

韓永修愕然地瞪著她,她從沒看過父親那麽生氣。

“你在胡說些什麽?媽媽是病態,你要諒解她,難道你也跟著她去害‘妄想症’嗎?”

一句話喚醒了佩吟的理智,她不能跟著母親胡思亂想。從此,她不再去找理由,只是默默地承受母親的折磨。

母親動武,她受了傷,這只能算是意料中的意外。但,頌超會在這個時候向她表白心跡,卻是她做夢也想不到的。不管她認識頌超已經有多少年,她眼裏的頌超一直是個孩子,是個弟弟。而且,有很長一段時間,她心裏根本就沒有頌超這個人物。現在,頌超突然冒出來了,帶著他那份孩子氣的憨厚,近乎天真的熱情,來向她表白心事。這,把她整個的心湖都攪亂了。

但是,即使這件事,也沒有林維珍的出現,帶給她的意外和震蕩來得大。

林維珍是維之的妹妹,比維之小了四歲。當佩吟在大學一年級的迎新晚會中認識維之的時候,維之在念大三,而維珍還只是個十七歲的高中生。不過,即使那時維珍只有十七歲,她已經是個被男孩子包圍著的風頭人物。維珍在這方面和她哥哥很像:吸引人,能說會道,隨時都被異性注意和喜愛。維珍還更突出一些,她發育很早,綽號叫“小豐滿”。由這個綽號就可以看出她的身段,十六歲她已經是個小尤物。

當佩吟和維之戀愛的那些年裏,維珍也正忙著享受她那早熟的青春,大部分的男孩子都只是她的獵獲物,她從小就不對感情認真,或者,在她那個年齡,她還不認識感情。她像一只貓,喜歡捕捉老鼠,卻並不吃它們。她就喜歡把男孩子捉弄得團團轉。她的書念得很糟,高中畢業後就沒有再升學。一度,她迷上了歌唱,想當歌星,也上過幾次電視,無奈歌喉太差,又過分地奇裝異服(她不能不展示她的本錢),被衛道者大肆抨擊,又被新聞局取締。一怒之下,歌星不當了,轉而想演電影,沒多久,她就被香港一家電影公司羅致而去。在這段時間裏,維之大學畢了業,受完軍訓,他們簡簡單單地訂了婚,維之就出國了。維珍只在他們訂婚時,寄來一張賀卡,上面寫著:

願哥哥終身愛嫂嫂,

願嫂嫂終身愛哥哥,

愛情萬歲!

收到賀卡那天,她和維之還笑了好久。因為,《愛情萬歲》是維珍正在拍攝中的一部電影,她寄賀卡還不忘記做宣傳。這部電影在香港票房並不好,在台灣遭受到“禁演”的命運,因為過分暴露。維珍的“星運”顯然不佳。等後來,維之出了國,又在國外結了婚,佩吟就和林家完全斷絕了關系。她已經有兩三年不知道維珍的消息了,偶爾翻翻電影畫報,也從沒有看到過維珍的照片。在佩吟的心中,甚至在她潛意識裏,她都不準備記住維珍這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