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小時候,我的父親母親,常常帶著我們四個兄弟姐妹,做一個遊戲,這個遊戲的名稱是“接故事”。玩的方式,是大家坐成一圈,由一個人起頭,說一句話,第二個人接下去說第二句,第三個人接下去說第三句……這樣一直接一直接,連續不斷,要接成一個完整的故事。在我的小說《剪剪風》中,曾經采用過一個我們接出的故事。因為每個人的思想不同,故事的發展無法控制,會接出許多意料之外的“笑果”。在我那窮困貧乏的童年裏,沒有玩具可玩,沒有娛樂場可去,“接故事”就是我們最好的家庭消遣,帶給我們很多的快樂,也讓我們享受到許多親情。

大概從那時開始,我對“接故事”就產生了興趣。從小,我就是一個靠“幻想”生存的人。每晚入睡前,我會在腦海裏勾畫一個故事,想著那情節的發展,直到昏昏欲睡再也想不下去為止。第二晚,我會接著昨晚斷掉的地方,繼續想下去。這種“獨自遊戲”持續了很多很多年,是我成長過程中的“入睡良方”。大概,這也是我現在會從事“連續劇”這種工作的“原始訓練”吧!

《還珠格格》是“接故事”的一個證明。連我自己都不太相信,我能把這個故事這樣延續下去。想當年,我的父母訓練我們“接故事”,給我的影響實在良深。從一九九七年到現在,我用了六年的時間在《還珠格格》這部小說和劇本裏。六年,對我來說,是一段非常漫長的歲月。我想,以後我不可能再用這麽多的時間,來寫一個連續的故事。不管它好還是不好,不管讀者對它有怎樣的看法和評價,那些,對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終於在有生之年,完成了它。《還珠格格》這系列的三部曲,已經成為我生命的一部分。

在《還珠格格》第二部結束時,我已經伏下第三部的伏筆,聰明的讀者也已看出有第三部的可能。但是,我對自己是否有心力去繼續寫第三部,是完全沒有自信的。在我的寫作生涯裏,我也經常有未完成的故事。我常想,人生的故事,都是分段的。這段之後,還有下一段。任何一段,都可以成為結束,也可以成為開始。故事結束在哪一個段落,只有我自己知道。故事有沒有寫完,也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舉出我的兩本書為例,這兩本書都只寫了一半。一本是《一顆紅豆》,另一本是《失火的天堂》。前者,我要寫的原本是個婚姻的故事,女主角在兄弟兩人中,無法抉擇,最後,因為哥哥為她受傷,她在他生死關頭,發現自己愛著哥哥,而選擇了他。我的故事寫到這兒,累了,覺得這樣的結局也不錯,就停止了。事實上,我還有一本“下冊”沒寫出來,我真正要寫的是這個婚姻的“失敗”。“感動”不等於“愛情”,女主角愛的,還是那個和她個性相像的弟弟。至於《失火的天堂》,實在有些可惜,我的“下冊”,連書名都有了,書名是《燃燒的地獄》。書中的女主角,是豌豆花和魯森堯的那個女兒。一個“天使和魔鬼”的混合品,如何在醜惡的真相下燃燒自己的生命,最後蛻變為一個真正的“天使”。沒有繼續寫下去,一直是我心裏的遺憾。

我提到這兩本書,只是說明任何小說,“斷”在何處,常常只有作者明白。當《還珠格格》第二部出版後,雖然我心裏知道故事沒完,寫不寫第三部,我仍然抱著“順其自然”的態度,並不想逼迫自己去完成它。但是,我不寫,居然有別人寫!很多讀者在各網站上,競寫《還珠格格》第三部。在內地,更有好多冒牌的《還珠格格》第三部,公然用我的名義出版,讓我痛心至極。想到一生工作,卻讓不法分子,欺世盜名,覺得自己好像被淩遲了。想到許多被騙的讀者,更是難過。我也順便在這兒,呼籲當局,正視“著作權”這件事。因為,一個作者,想寫一部對自己、對讀者負責任的書,確實不容易。冒名者,卻毫無“責任感”,可以胡寫瞎寫亂寫。寫得不好,反正是丟原作者的人。

我不寫,別人會寫。這件事,打擊了我。同時,來自各方的要求,又鼓勵了我。於是,我決定還是完成它。這樣,我的生活,又鉆進寫作的痛苦和狂歡裏,先寫劇本,再寫小說,幾乎是日以繼夜的工作。

劇本寫得並不順利,在創作中途,適逢美國發生“9·11”事件,我在電視上,目睹飛機撞大樓,帶給我前所未有的震撼。深感人事無常,也覺得人性太可怕!我的詩情畫意全部飛了,乾隆小燕子突然距離我很遙遠,我再也找不回他們。那是第一次,我停止了寫作,覺得倦了累了,不想寫了。直到兩個月以後,我才撫平了情緒,重新執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