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不同意離婚(第2/3頁)

鐘筆無力地倒在沙發上,撫著額頭,一臉疲憊,“為什麽我們每次總要吵架?痛痛快快的離婚不是很好麽?你以後想跟本城哪個名媛交往,就跟誰交往,沒有人再敢說三道四,指指點點。我們的婚姻早已名存實亡,繼續糾纏下去有什麽好處?”而她也不用這樣羞恥難堪。

左思冷著一張臉,耍無賴似的說:“沒什麽好處,但是我就是不想離婚,你能拿我怎麽樣?”

鐘筆冷冷看著他,已經出離了憤怒,然後抓起申請書,掉頭離開。他擺明了不簽字,就算跪下來求他也沒用。她知道,他就是不想讓她好過。

有一種人是這樣的,寧可我負天下人,天下人不可負我。

出去的時候,碰到正端飲料進來的楊芙林,看她的目光有一絲掩飾不去的驚訝,顯然是聽到了。鐘筆毫無風度瞪了她一眼,她為什麽要禮貌客氣,為什麽要裝作大方?眼前的這個女人,難道不是他們婚姻關系的破壞者之一?以為她當真能心無芥蒂、兩女共侍一夫麽?

只不過她認得很清楚,罪魁禍首不是她,而是房間裏面的那個人。

她打電話給張說,將左思的惡形惡狀添油加醋說了一遍,心裏這才痛快了一些。張說聽完後說:“關於離婚申請書的派送,不一定非得當事人簽字才行。可以由律師代理,只要左思親口承認他是答辯人,法院便可視作申請書已經有效派送。”鐘筆郁悶了,說來說去,還得花錢請律師打這場離婚官司。

那天晚上左思奇怪的表現令她誤以為他是同意離婚的。她覺得心力交瘁,疲於應付。她何嘗願意離婚?她不會不知道單身母親的艱難辛酸。可是左思的所作所為令她完全絕望。

張說給了她一個電話號碼,“這是汪明涵律師,我跟他聯系過了,你直接找他便可。法律上的一些手續,你可以交給他全權處理,省的無頭蒼蠅一樣到處亂撞,吃了悶虧還不知道。”

既然有人代勞,她幹脆當起甩手掌櫃,什麽都不管了,等著出庭作證便是。汪明涵律師仔細分析了她的情況,說:“鐘小姐,離婚應該不成問題,只不過關於你兒子的撫養權,恐怕……其實我更建議你放棄兒子的撫養權,向左先生索要一半的贍養費。”這是最有利也是最現實的做法。

鐘筆斷然拒絕:“不行,我一定要取得左學的撫養權。”她不是不喜歡錢,但是她不要左思的錢。她有手有腳,餓不死。

汪明涵嘆了口氣,說:“鐘小姐,如果你一分錢的贍養費都不要,以你的經濟能力……法官考慮到小孩的成長條件,很有可能會將撫養權判給左先生。”

鐘筆呆呆看著他,半晌說:“汪律師,請你幫幫我。”聲音有幾分惶恐,她不能再離開左學。除去左學,她在這個世界上一無所有。

她告訴自己,鐘筆,你要堅持,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汪明涵在司法界浸淫多年,還從未見過像她這樣的人,上億的財產唾手可得,卻如同糞土一樣扔掉了,真是犯傻!但是他被鐘筆說的那句“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感動了,也許並不是所有人都是金錢主義者,世上有志氣的人並不在少數,女子就更加難得了。

他決定幫她,“鐘小姐,我能理解你作為一個母親的心情。放心,左先生平素行為……不是很好,沒有做好一個父親該有的榜樣,對孩子的教育可能產生不良影響,法官會鄭重考慮的。”反正他的律師費一分都不會少。

可是左思對於離婚一事極端不合作,他拒絕口頭承認有收到離婚申請書。汪明涵沒有辦法,只得在當地中英文報章上各刊登了一則離婚聲明,法院會將此視為“取代方式派送申請書”。

香港的娛樂小報聞風而動,開始關注起他們的這起離婚官司。

時不時有記者打電話到家裏,問她對於離婚一事有何看法。鐘筆煩不勝煩,她最怕的就是這個,於是帶著左學回了北京,眼不見心不煩。

左學很興奮,手舞足蹈說:“啊啊啊——總算回來了!”在沙發上滾來滾去。鐘筆以為他回到學校很高興,贊許地說:“不錯,不錯,孺子可教也。”哪知他下一步沖到電話前,“周熹,周熹,我回來了,快出來玩吧!”鐘筆把臉一沉,“先把作業寫完。”他得趕緊把這幾個星期缺的課補上去。

正好周末,周熹背著個書包跟父母說去同學家裏寫作業,晃悠晃悠就來了。左學見到他,比見到親媽還開心,拉著他的手往裏讓,一個勁兒問:“想吃什麽?”走了這麽多天,冰箱裏什麽都沒有,他特意跑去下面小賣部買了一大堆的零食。鐘筆平時要他買個鹽打個醬油什麽的,是死都不肯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