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被言情橋段充斥的腦子裏,表白、求婚和結婚是女人一生最值得銘記的三個時刻,應該浪漫得直到老掉牙時,回想起來還能感動得熱淚盈眶。 然而,藝術總是高於生活。 2003年6月13日,這個日期我記得很清楚,因為那天是我的生日。 持續了兩個多月的非典和即將到來的畢業,讓整個校園仿佛都浸泡在一種沉重的別離中。 我被沉重的氣氛壓抑到了極限,一沖動就約了他去酒吧喝酒。 酒意微醺中,我對他說:現在咱們要各奔東西了,我就想聽你明明白白跟我說一句:你不喜歡我,從來沒喜歡過我就能死心了 短暫的沉默後,他說:我如果說喜歡呢? 啊 我喜歡你,很久了。 你,你為什麽不早點告訴我? 你不知道嗎?我以為我做得已經夠明顯了。 我頭疼,酒喝多了,腦子有點不靈光,我怎麽也想不明白,他喜歡一個人為什麽只做不說。 多年以後,當我對他有了深刻到骨髓的了解,我才懂了 他從不說愛我,可不論什麽事,只要我說得出,他就做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