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第2/3頁)

兩人近距離擊斃六人——付崇崢四人,張思芮兩人,用的是綁匪自制的殺傷力極大的霰.彈.槍。而付崇崢替她擋的那一槍卻是警察制式的6.4式。否則付崇崢生命力再強悍也不可能撐過兩天。

“思芮,你、你自己走,你聽我說,你自己走能走得快些,你越快出去見到人,我活命的概、概率也就越大……”

“你就閉嘴歇歇吧。破地兒太大了,而且哪兒哪兒都一樣,我現在腦子裏全是漿糊,一旦走開肯定就找不回來了。”

“不要犟,不然我們倆都會沒命,你殺、殺人之前不是說了,你得活著,不然他真會來刨你墳、墳的。”

張思芮聞言將他往上托了托,順便狠狠掐了一把他的大腿——他受傷的是左腿,她掐的是右腿。

“殺人”倆字太血腥了,且不夠偉光正,她只是擊斃了歹徒而已。她這樣想著,低頭默然看了看自己紅的刺目且散發著濃郁鐵銹味的短袖和牛仔褲。

“思、思芮啊……”

付崇崢依舊在嘮叨著,似乎生怕自己一閉上嘴就離死不遠了。

張思芮呼哧呼哧喘著氣,實在沒有余力再聽他在說什麽。她望著前進的方向,用力嗅了嗅,再側耳聽了聽,面上驀地露出喜色。綁匪截他們來的路上,她曾微末有過一刻意識,看到了影影綽綽的“之”字形山峰,聽到了水流聲,也聞到了一股奇怪的草木味。而此時,在不惜血本賭掉大半條命後,她終於再次聽到了水流聲,也再次聞到了那股奇怪的味道。

“付哥,你有沒有聞到一股像是嘔吐物的味道?”

“嗯,你形容的真貼切,死、死亡就是這個味道,聞到了。”

張思芮再次狠手掐下去。付崇崢懷疑,如果自己真的就這樣死了,以後許言午來給他屍檢,翻至右腿恐怕是下不去筆。

兩人聽著水聲往前走,結果眼看著清澈的小溪已經在望,就聽到了一聲嘶啞的“不許動”。張思芮背著付崇崢慢吞吞回頭,一個穿著警察制式長褲的鷹眼男人自樹後轉出來,端著霰.彈.槍冷冷望著他們。

男人三十五歲上下,鬢角底下耳根前方有兩道交叉的疤。付崇崢和張思芮同時用飆臟話的語氣默念出了他的名字,是一號通緝犯金陽。

金陽,大都人,早年是大都市局的緝毒警,在2009年的一次臥底任務中不幸染上了毒.癮,至此就一腳跌進了戒毒、復吸、戒毒、復吸的循環。在這個循環中,他的父親和妻子相繼去世,他的母親帶著他的孩子不知所蹤。

金陽在第六次戒毒成功後第一次作案,他殺的是市局的前任副局長,深夜入室,一槍斃命,槍帶了消.音.器,沒有驚動副局長的老婆孩子。半年後,他再次作案,殺了曾經跟他搭档一起出任務的一個老警員和鑒證科剛剛轉正的一個小科員。至此之後,金陽杳無音訊。市局有人透漏,有線人曾說有個疑似金陽的人現在在做毒.品生意,但緝毒警去做毒.品生意,實在是好說不好聽,且一直也沒有足夠的證據,這個說法就被擱置了。目前公安系統裏,金陽的名下依舊只有殺人的罪名。

張思芮慢慢將付崇崢放下來,然後站到了付崇崢前面。她知道,她面前這個人曾經是市局最鐵血的警察之一,面對此人,什麽威逼利誘都不起作用。他們沒有槍,且都出現了脫水症狀,絕對是幹不過金陽了。

付崇崢拽著張思芮的褲腿奮力想將她藏到自己身後,但承載他所謂“奮力”的,其實只有兩根指頭——他實在是沒有多余的力氣了。

付崇崢嘴唇的裂縫裏鉆出了血,他舔了舔唇,商量道:“哥們兒,我認、認命了,你讓她走,行不行?”

金陽不為所動:“不行。”

付崇崢道:“我看了你以前的案子,你沒有殺過不相、相幹的人。”

——副局長是大都最大毒.梟的“保.護.傘”,間接造成了金陽的悲劇,而他的搭档和鑒證科的科員拿了臟錢,是直接推手。

金陽嘴唇微掀了掀,平靜地道:“後來也殺了。”

付崇崢壓著胸口輕咳了咳,道:“我給你介紹下,哥們兒,她叫張、張思芮,她爸爸也是個警察,因公殉職,殉、殉職多年後,她的人頭被越獄的毒.梟惦記上了,一個十七八歲的高中生,差點給人鎖屋裏燒死……勞、勞駕,給她家留個後。”

金陽像是被說動了,轉頭去看張思芮,張思芮抿了抿唇,望著面前大口徑的霰.彈.槍,啞聲道:“如果你要開槍,麻煩先打我,再打他,臨死前的兩分鐘我不想再為他揪下心。”

金陽突然笑了,笑著笑著,眼底就紅了,與此同時,眼裏惡意大盛。

他最開始也以為他身邊的人都跟他一樣有一腔熱血,他最開始也以為那個“誓與毒梟不共戴天”的副局長真是個鐵骨錚錚的人物,他最開始也以為他跟他搭档的關系也是像他們這樣不惜死在對方前頭的……即便他後來遭逢背叛,他也依舊懷有最後一線希望,他以為他們最起碼會懷著愧疚善待他的家人。但他們並沒有。他們就像陰間沒有感情只知勾命的黑白無常,砸爛了他的生活、搗碎了他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