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 放血(第2/2頁)

現在不是你精通律法就能判案的,律法這東西不頂用,所以才制定《蜀科》,今後以《蜀科》作為判案的標準,效力在律令之上,也在五經援例法之上。

問題就這樣擺在面前,一個少年人學習律法、學習過往的經典案例成材快,還是跪在世家門閥面前學習五經成材快?

世家當道,一個符合他們要求的官員各項素質較高,成長太慢,而世家子自幼學習五經,競爭力自然很強。

而現在的問題是田信一方面讓軍吏教授《千字文》給軍士啟蒙,讓他們識字;識字後,就會教授他們相關的漢律。

就這麽簡單,從一開始就把五經,及臃腫復雜的五經各家注解踹到一邊去。

今後田信這裏出來的軍吏轉任地方後,判案肯定遵循田信這裏學到的律法、律例,跟五經體系的援例法沖突,這個沖突很大,是有罪無罪的極端沖突。

也會跟《蜀科》有一定沖突,但這個沖突很輕,是量刑偏輕偏重的沖突,可以權衡。

所以田信眼中的戰爭才剛剛開始,安眾宗氏,涅陽張氏只是小菜。

絕不會因為宗預、張仲景的原因而對這兩家豪強心慈手軟,敢殺奴役、部曲,就做好迎接漢律鐵拳制裁的準備。

一方豪族,不是幾對父子就能支撐起來的,這是許多同根同源的宗族抱團形成的。

你家三四戶仆役,我家七八家徒附,他家又有十幾戶部曲、佃民,因為外部壓力而聚合在一起,這就是豪族。

誰犯案,就先收拾誰,收拾的是一家一戶,而不是整個宗族。

等實力再強一些,就能逼這些豪族編戶齊民,將他們部曲、隱戶納入收稅、徭役體系內,削弱他們經濟實力,降低他們對部曲、奴仆的權威。

也只有現在適合,現在東征戰役勝敗未分,南陽豪強急著集結私兵參加東征,很多事情暫時可以退讓。

如果劉備大勝,他們完全可以回來再跟田信慢慢計較。

而大勝,對這些瘋狂買進的豪強來說,難道不是必然的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