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五章 糧票

“孫權殘害民物,朕以寇不可長,故分命猛將三道並征。”

夏歷元年六月十三日,漢章武元年五月初六日,曹丕遣飛騎至襄陽,陳述此事。

魏軍打魏軍的,漢軍打漢軍,曹丕發來的這道通告並無波瀾。

難道你魏國討伐不義的吳國,漢軍就只能幹看著,等你打完了再跟你決戰?

還是說,漢軍應該為了正義,不要幹擾魏軍正義的懲戒行為?

這個時候張飛、夏侯氏夫婦也恰好抵達襄陽,一同考察夏侯獻。

張飛還有一個任務,那就是期間前往宛城與關羽討論更為詳細的戰爭預案,順帶觀察、重新熟悉南陽的山川地形,以作預防。

武關道因守將魏平故意引導,使山洪沖毀多段馳道,所以武關道不經歷整備、修葺是無法使用的。

三百裏武關道,雙方各有百裏縱深、寬幅的烽火預警設施,基本上可以預防奇襲事件發生。

丹陽鄉,如今已設立一排水磨坊,這些水磨坊搭建便捷的竹棚避雨遮風,正研磨麥城、新野、昭陽邑各地運來的麥子。

磨面、榨油,搶種水稻或夏麥,就是目前北府各部的要務。

忙完搶種之後,會在夏歷八月立秋日開始集訓。

北府目前存在一個很尷尬事情,太多軍士與家屬闊別,這個問題只有軍事勝利可以解決,或拖延,自田信以下,都是渴望戰爭,想用戰爭解決問題。

同時引發一個問題,即府兵軍屯的糧食到底是公糧,還是府兵的私糧。

府兵戶籍不納稅租,可他們又被田信組織起來,利用秦漢的水利舊址,耕種因戰爭荒蕪的良田。

這些糧食如果算是公糧,那有違府兵不納稅租的本意,畢竟府兵也是不拿軍餉的,依舊只有一年兩次的冬衣、夏衣料。

如果算是私糧……

隨著冬麥收割入庫,這個問題要解釋明白。

如果是私糧,府兵就應該有處置權,可以置換一些生活器具,改善自己的生活。

或者拿一鬥糧食去軍市,在女閭裏緩解一下身心壓力。

可如果是私糧,那府兵出征時,朝廷是不負責軍糧的,換言之軍糧問題還出在府兵頭上。

田信遺忘了府兵制度最基本的一條,集結時,府兵是十兵一組,一組最少要配備六匹驢馬,以馱載生活物資、戰鬥器械。

再加上隋唐府兵有極高的畜力配備,所以府兵出征,基本上能帶足日常所需的種種物資。

官方只需要解決盔甲、長矛、弩、草料,征期延長的話,再補足額外征期的糧食,那就妥了。

現在府兵軍屯所獲糧食歸公,歸私問題,只是府兵制度發展中遇到的一個結點,不能死搬硬套,要根據實際情況來解決。

生怕田信感情用事,行軍長史楊儀、留守長史郭攸之一同來勸,幾乎所有中高級軍吏都認為今年的糧食要歸公,由官府統一分配。

北府兵現在已不缺糧食,哪怕昭陽邑、麥城的秋糧絕收,北府兵也能扛到明年春。

需要接濟的是友軍,給府兵多給出一成的糧食處置權,那就是十萬石米麥的額度,足夠六萬大軍一月用度。

所以公私八二分成……都很過分,最好一粒糧食都不要給府兵,依舊按照以往的配給制度發放口糧。

其他五五分成,四六分成之類的,田信如果敢提出來,劉備、關羽自會介入此事。

昭陽邑的糧食影響實在是巨大,把昭陽邑膏腴之地劃給田信,北府兵不受限制自由開墾,為的還不是這一刻的糧食豐收?

劉備授權裂土,田信以封邑主人的身份強行驅逐或用《三恪戶律》瓦解封邑內的豪強,為的還不是這塊易於開墾的膏腴土地能順利屯墾?

所以糧食既是北府兵屯墾的結果,也是劉備、關羽支持、策劃的結果。

這批糧食的處置權,絕不是田信一人能隨意做主的。

楊儀勸道:“夏侯,六月、七月皆農忙,軍士手握余糧恐生懈怠之心。我軍吏士又多獨戶,持有余糧多接濟左右女戶,無益於軍國大事。”

身在北府,他說的自然是夏歷月份:“我軍八月九日立秋集結操訓,八月二十日是中元節,乃夏侯舉行夏祭之日。夏祭之時,夏侯不若備足酒水、河鮮以犒賞吏士。”

郭攸之也勸:“今各軍盼北府糧秣如盼甘霖,夏侯當以全軍大局為重。”

“此事不然。”

行軍司馬李輔另有看法:“我等自明白何為大局,可如此要求吏士未免不近人情。許多吏士久離鄉土,就盼著冬麥收割後分得三五鬥。非缺三五鬥口糧,所缺乃是陛下、夏侯關懷、尊重。”

留守司馬傅彤不發言,北府的攤子就這麽大,什麽問題都是擺在面前的,田信就生活在基層身邊,底層情況還無法隱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