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章 主謀

不立字據,是朝廷這裏談判南陽交割的最大前提。

這樣的話……陸議自然要獅子大張口,狠狠殺價。

立字據,是目前打擊漢室朝廷威儀的一柄利器,若無法達成,那就只好一口全吞了涼州。

作為吞掉涼州的溢價補償,陸議許諾明後兩年一共移交五千匹戰馬至南陽,以方便朝廷光復雒都、進擊河北時能有幾支可靠的騎軍。

目前朝廷方面的騎軍規模約在三千騎……軍隊縮編,騎軍維持費遠遠高於普通步兵,自然在縮編範圍內。

騎兵縮減的最狠,除了前線張飛手裏有兩千騎外,余下騎兵就在江都。

其他縮編的騎兵也集中安置在地廣人稀的兩淮進行軍屯,並在各軍屯據點之間設立大大小小的馬場,用退下來的戰馬進行繁育。

這是唯一能補充戰馬的可行手段,期待魏國走私戰馬,或者是等北府放開戰馬流通……起碼這三五年裏是沒什麽希望。

三五年時間,還不如自己動手,集中馬匹資源,進行有計劃的繁育,以保證優秀馬種的擴大。

戰馬繁育,三年也就看個水花,五年才能有點效果,若到十年後……自然不可能再缺馬。

裁軍休養、大興馬政,就是朝廷反制北府的有效手段。

就是吃定了北府不願意無端造反,哪怕南陽交割一事無限期延後,只要北府一日不造反,漢室朝堂始終被心向漢室的人掌控……那麽就有希望。

等到七年、十年後,漢軍休養一代人,戰馬也能繁育三代、四代,到時候關東四州之地,自然有了跟河北硬撼的底氣。

若真到了自食其力的這一地步,那益州就顯得很重要……必須要有一個人牢牢掌控益州,免得益州發生某種傾向於北府的演變。

巴人素來是益州地區的廉價、低成本的治安軍、雇傭軍,現在因兵主廟的原因,素來依賴益州的巴人,已無法信任。

僅靠益州的漢軍、南中兵,是無法有效遏制北府的蠶食。

唯有丞相坐鎮益州,才能斬斷各種內外勾連的線索,保證益州的幹凈、可靠。

若益州頂不住,被逐步蠶食,那其他州郡自然不會跟北府直接對抗;失去領頭的益州,再失去其他州郡的聲援,那朝堂之上忠誠於漢室的公卿,自然如空中樓閣,說話不頂用。

沒了地方聲援,漢室朝堂又能有什麽用?

因此,從益州方面能否頂住北府的蠶食壓力,是朝廷能否施行第一個‘恢復民生’五年計劃、第二個‘戰馬自足’五年計劃的關鍵。

十年生聚,積累戰馬,抵消魏軍騎軍優勢的發展規劃,是漢室朝廷唯一反制北府,光復全國的計劃了。

所以北府動什麽,都不能動益州,也不能動雒都,動了這兩個地方,朝廷將無路可走。

田信不願意打內戰,關羽也不願意打,丞相那裏又何嘗願意?

談判的事情也就這樣穩步進行,直到馬良的死訊傳入江都。

大將軍府,關羽心情復雜,馬良的死訊不算意外,恰巧在飛虎山查案的陳到對此事表達態度也不算意外。

馬良是死定了,若強行保住馬良,對朝廷法度、威儀的破壞太過深重;現在壓制北府,靠的就是朝廷的威儀,若自毀形象,朝野臣工寒心、失望之下,那很多事情也就跟著荒敗了。

因此,陳到建議他不要拖延,早早把這樁牽引各方關注的重案迅速了結。

人死了,案子還得判。

於是,廷尉卿李嚴被傳到大將軍府,準備草擬判決……若是合適,關羽這裏點頭的話,當場就能拿出處置辦法。

這顯然是不符合程序的,起碼要等押解的各級軍吏到達後,層層盤問、繪制新的口供,以判定‘非法出兵伐魏’一案中,中高級軍吏的主要責任。

每個營督以上的軍吏,注定是有罪的,只是罪大、罪小的區別,他們怎麽也該有一個當庭申辯的機會。

可這又有什麽好審問的?

如今的關羽跟兩三年前的壯碩身形比起來,已經瘦了兩圈,但骨架寬大,須眉花白更顯威勢:“馬季常已死,自是重罪。我料,應是馬季常貪功冒進,矯言誆騙田國讓,又脅迫黃襲等人,這才得以出兵。”

關羽語氣淡漠,似乎對馬良的死毫無觸動,讓李嚴看不出他的情緒變化。

李嚴端坐下首,沉眉思慮。

從正常的出兵程序來說,馬良、田豫都有完整的虎符,如果是境內抵禦魏軍侵攻,直接以正常軍書調兵即可。

可這是有計劃的越境出兵,那麽在最開始調兵的時候,馬良要出具相關的作戰軍令。

馬良沒有假節,他又隸屬於總督關東四州軍事的張飛節制,因此他必須出示張飛這裏的作戰軍令,以及自身配發的虎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