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一章 挑撥

隨著陸議抵達江都,相互通氣後關羽雷厲風行處置了一系列事情。

馬良雖然病死在飛虎山,依舊由廷尉府遣人前往飛虎山施行斬首,傳首江都,以掃除某些馬良借病假死的流言。

隨後首級送還飛虎山,與屍身縫合後重新下葬。

作為承擔主要罪責的主犯,馬良的家室抄入宮廷充當雜役。

這邊處置的狠,那邊田豫則是失察之罪,貶為正六品兩淮牧監,去負責兩淮地區的馬場繁育工作。

馬良麾下的黃襲、李盛斬首,家眷抄入宮廷充當雜役;余下營督、軍正官亦有失察之罪,與家屬流放嶺南。營督以下軍吏遣返益州,另行任用。

這樁馬良、田豫擅自出兵引發的事件就此落幕,隨後朝廷迫切要解決的就是新幣的流通……以及穩住持有大量直百錢的官吏、豪強、軍士。

辦法總是有的,這是如何割肉的選擇題;不是無中生有的‘造肉’問題。

犧牲哪些人的利益,能保證局面穩定……甚至可以更加的益於朝廷、大局的穩定?

可關羽想一碗水端平,既想穩住江都的公卿百官,又想穩住益州豪強,還想穩住各軍歷戰的老兵。

這就不是他一個人能辦到的,遂設宴邀請陸議,協商此事。

朝廷要面對的難題,是北府鑄造新幣時就考慮過的,也有相關對策。

人能想到各種解決問題的辦法,無非就是想不想去執行。

陸議可謂是成竹在胸,有信心解決目前的難題。

關羽則態度明確:“益州豪傑襄助漢室興復大業殊有功勛,如今家家皆受直百錢之累。朝廷通行新幣利於萬民,唯獨不利於益州。我不忍加害,有意撥付益州二百萬錢,以兌直百錢。”

朝廷手裏只有六百萬五銖錢,分出三分之一,由益州豪強瓜分……比起他們損失的巨額財富來說,多少還算有點安慰。

從目前物價來說,實在是太高了,江都一鬥稻谷價值三千錢……也不貴,也就三十個直百錢。

等新五銖錢大範圍流通的時候,江都一鬥稻谷也就二十錢左右。

從物價通兌比例來說,直百錢不是現在貶值的,而是在官方使用直百錢從豪強手裏購買大宗物資,這些‘價值一百個五銖錢’的錢落入豪強手裏時,就貶值了。

換言之,不是現在執政的關羽劫掠了益州豪強的巨額財富;而是先帝時期就這麽幹了。

可即便這樣,現在新錢沖擊市場、物價之際,益州豪強的財富依舊會縮水最少一半。

比如朝廷此前設立在各處市場的司金錢官,原來是用直百錢兌換民間的銅器,以此謀利。

現在新幣鑄造已走上正軌,那麽流通直百錢就要兌換回來……怎麽兌換?

當然是一個五銖錢兌換三個直百錢;同時嚴令禁止直百錢流通。

這樣的話,一個四克的五銖錢能換來總重量六七克的直百錢,這可都是鑄錢的銅料。

甚至,可以一個五銖錢兌換四個直百錢,直接四克銅換十克銅。

這也是武帝時期大規模鑄錢的直接動力,以優良的新幣兌換劣幣……這個過程裏,朝廷是賺錢的。虧錢的是誰?是持有大量劣錢、直百錢的人。

當然,這利於朝廷,也利於市場秩序穩定。

可不利於目前握著大量直百錢的益州豪強,以二百萬錢為代價,以彌補益州豪強的損失……聊勝於無,起碼這意味著朝廷沒有忘記益州豪強。

關羽的用心是好的,陸議無奈搖頭:“大將軍,外臣以為二百萬錢太過稀少,得加錢。”

“這還不夠?”

關羽感到難以理解:“朝廷今歲只有六百萬,予他二百萬,難道不該知足?”

“大將軍,人心難足。”

陸議面無表情,陳述一個事實:“終究是朝廷有所虧欠,就是撥發三百萬錢,也難抵益州歷年損失之百一。欲安撫彼輩,唯有授官一途。若如此,彼見利而進,彼得寸而進尺,且吏治敗壞矣。”

以一種沉重的口吻,陳述這個難堪的事實:“外臣以為,益州豪強自恃有功,又欺大將軍為人剛直,恐借機尋釁滋事。”

尋釁滋事,可大可小。

從來沒有去過益州的關羽,對益州人缺乏必要的認知。

這麽多年裏,跟他關系好的也就一個王甫罷了。

見關羽默然,陸議索性壞人做到底:“以朝廷威德,焉能不教而誅?外臣以為,當立刻析分漢中,使我家公上整飭西府,於漢中故作聲勢。如此,益州懷有賊心者,亦難得逞。”

自攻滅劉璋勢力後,急於爭奪漢中、荊州,與曹魏爭奪至關重要的戰機。

好不容易連續重創魏軍,決不能給魏軍休養的時間,所以漢軍的軍事行動十分頻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