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第2/3頁)

我把那簪子插在她發髻上,起身將衣架上的翟衣一把扯下,丟進她懷裏:“還有這件衣服,你喜歡,就都給你吧。”

嵐月抱住翟衣坐在地下,震驚無措地望著我。她因嫉恨而瘋魔,衣冠不整帶著刀來找我,大概是想跟我拼個玉石俱焚,卻沒想到我比她瘋得還要厲害。

我將匕首揣在袖子裏,轉身離開燕寧殿。女官在身後追問:“縣主,你要去哪兒?再不梳妝真的來不及了!”我沒有理睬,徑直甩開她疾步走出宮門。

一路上都沒有遇到什麽人,也可能遇到了,他們對我說了話行了禮,但是我沒有留意。

我的世界裏只有我自己,旁人再也無法幹涉左右。

虞重銳對我說,一定要活著,活著才是最重要的。

他錯了,活著其實沒有那麽重要。有希望地活著,才算是個真正的活人,否則每一天都只是煎熬受苦罷了。

我這短暫而平庸的一生,乏善可陳,自小長在深院後宅,糊裏糊塗、可有可無地養大,沒有多少見識,書也讀得馬馬虎虎,更沒做過什麽了不起的事情;我出生時就父母雙亡,唯一愛護我的姑姑也過世了,世上再沒有我舍不下的親人——仲舒哥哥或許算一個,但他能照顧好自己,不需要我操心;我立過誓言想要做的事,找到寧寧的屍首為她昭雪、讓家裏的女孩兒不再因劣習惡俗而喪命、送長禦的遺骨回故鄉安葬,我都辦到了,還有什麽心願沒達成嗎?

對了,我還不知道虞重銳到底是什麽時候開始喜歡我的,他非要釣著我等九月成親才肯說。我在他家總共待了十八天,左右就是那段時間罷了,我一天一天數過來,數十八次,總有一個是對的。如果這也算未了的心願,那我帶著這份微弱的執念去投胎,下輩子會不會讓我更容易遇見他?

天未亮時信王就去太廟祭祀天地宗廟,剛剛回還,此刻在甘露殿旁的朵殿暫作休整,稍後還要登紫宸殿禦極,接受群臣外使拜謁朝賀。我走進朵殿中時,看到他正倚在坐榻上假寐小憩,冕旒玉帶除下擱置一旁。

章三全站在門口,似乎攔了我一下,說了什麽我沒聽清。

信王聽見動靜便醒了,起身相迎:“瑤瑤,你現在就過來了,還得等好一陣兒呢——怎麽還穿著這身?”

我仰頭問他:“虞相……虞司馬,他走了嗎?”

信王略微一頓,說:“朕臘月十七就下了旨,命他立即趕赴靖州上任。”

臘月十七,那他進宮那天是臘月十九,現在大約還在路上吧,過年竟還要羈旅奔波。如果腳程快一點,還來得及上元節前抵達靖州。靖州的上元夜,必然不如洛陽熱鬧,那邊的人們也會演儺戲嗎?

不,不要再想了。一想到他,我對這世界似乎又起了眷戀不舍,我就下不了決心了。

我對信王說:“陛下知道我跟姑姑為什麽能識穿人心嗎?”

信王皺起眉,低聲道:“你說過了。”

我說過?或許是吧。

“因為這裏,有一只蟲,飲我血為生。”我點了點自己心口,“陛下想要的其實只是這只蟲而已,我把它給你,你放過我,好不好?”

自盡有很多種方式,服毒、投水、吞金、懸梁,甚至以姑姑的體質,她完全可以偽造一點意外讓自己受傷,或者哪天不慎沒有及時用藥,心脈阻塞,她就可以悄無聲息地告別這個讓她厭惡的人世,為什麽最後卻選了如此血腥而慘烈的方式,紮自己心頭一刀,血流盡而死?

現在我終於明白了。因為她想擺脫“墨金”,擺脫這束縛斷送了她一生的黑暗之源,她不想到死還要帶著它,跟它死在一起。

她特地選了夜深人靜、四下無人的荷塘,用一腔熱血將它自體內驅離,與它同歸於盡。

只是她沒有想到,她的血未涼時,我會恰巧從旁經過。

我從袖子裏取出嵐月的匕首,刃口反射的寒光映在信王臉上。這是一把好刀,很鋒利,不會太痛苦的。

信王以為我要對他不利,大驚失色,下意識地後退躲避。那廂章三全也飛奔過來,擋在他身前護駕。

晏少卿說我身板瘦弱手臂無力,自殺都未必紮得穿自己,更遑論殺人。他說得不對,我雖然沒有能力殺人,但紮穿自己還是可以的。

只是太用力了,好像紮得有點偏,刀鋒還卡進了骨頭裏。我費了好大勁才把匕首□□,橙紅色的血練夾著一道黑影從我胸口飆射而出。

這是我頭一次看見“墨金”真正的模樣。它長得和它的用處一樣惡心,漆黑的身子一環一環,泛著金綠色的光,在血泊裏瘋狂扭動伸縮。縮短時只有一寸長,粗如筷子;伸長了卻又能拉成細細的一條黑線,長及尺余。

我看到信王雙目圓睜,片刻愣神後沖到門口,對外面大喊:“來人!快叫太醫!太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