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高中班主任大多介意男女生同桌,他們心細如發,明察秋毫,防早戀比防賊還厲害,總擔心青春期的少男少女發展出某種不合時宜的感情,影響學習。

方立安他們班女生本來就是奇數,可以說她單獨坐的一年半,幫班主任解決了好大一個難題。

等到高二下學期,文理分科,班上有幾個同學去了文科班,女生人數從奇數變成偶數,方立安主動提出換位置,無形中又幫了班主任一個忙。

天知道班主任那兩天頭發都愁白了幾根……

新同桌虞新橙是個話癆,跟方立安截然相反的那種。

方立安明明長著一張陽光燦爛的娃娃臉,性格卻意外地孤僻,寡言少語。

虞新橙明明看似高冷,女神範兒十足,一張嘴就成了女神經,熱情地讓人一言難盡。

班主任之所以安排她跟方立安坐一起,就因為方立安不愛說話啊,巴巴兒地指望虞話嘮在方啞巴這裏碰碰壁。

然而,事情總是向著無法預料的方向發展,方立安跟虞新橙處的不錯,一個呱呱呱說,一個刷刷刷寫,一來一回,聊得那叫一個熱火朝天、不亦可乎。

沒人知道班主任看似平靜的面容下,內心已經到達了崩潰的邊緣。這一屆的學生超難帶,求你們原地畢業。

高三上學期末,各大高校自主招生如火如荼的展開,每個同學都在積極爭取目標學校的名額,只有方立安不動如山。

老師們也不是不能理解,教了這麽多年書,第一次碰上成績如此穩定的學生。無論試卷深淺難易,這位同學的分數從不低於748。可以說,只要高考期間正常發揮,省狀元非她莫屬。

寧城師範附中的老師私底下給她取了個外號:

“你們班‘748’這次月考多少分?‘748’作文扣分沒?沒扣怕是要變‘750’。”

“不會的,老王為了防她,全年級的作文都扣分了,至少兩分。”

“那就是748沒跑了。”

“……”

蔣孟琴沒提這茬,是因為她的注意力全放在了M國藤校上,從去年起,不惜花重金聘請留學機構給方立安做申請材料,從賓大到哈佛,林林總總申請了十幾所。

方立安不是沒有反抗過,但蔣孟琴只會對她說,“你還小,媽媽都是為你好”。

方立安看著對方折騰,矛盾地感激著,順從對方的安排,去香港參加SAT,甚至考了個不錯的分數。未滿十八歲,抗議無效,她不介意通過聽話讓自己過得好點、舒心點。

方立安沒有參加學科競賽,沒有獲得國內任何高校的保送資格。當一些保送生開始玩耍時,收到藤校offer的她仍埋頭書案,備戰高考。

面對父母、老師、同學們的不理解,她沒有解釋。說真的,這個任務是她有史以來接到的最煩、最沉重、壓力最大的一個。

好在,眼看就要高考了,眼看就要到2012年7月27日了,方立安覺得自己似乎嗅到了一絲自由的氣息。

2012年6月7、8、9三天,方立安非常認真地考完了每一門考試。6月25號出成績,她以748分的高分成為江南省高考狀元。

6月27號到7月2號填報志願,方立安報了中山大學法醫學專業,第一志願,第一專業。反正十拿九穩,便沒有填別的學校和專業。

班主任知道她已經拿到了好幾所藤校的offer,認定她不會留在國內讀大學,對她填寫的高考志願沒有提出任何異議,直接交了上去。

7月18號下午,方立安收到來自中山大學法醫系的錄取通知書。

7月19號一早,她偷了家裏的戶口本去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避開所有攝像頭,小心謹慎地將戶口遷移的那頁薄紙和身份證一起放進空間。然後才回家,把戶口本悄悄放回原處。

晚上,蔣孟琴下班回家,跟李高明商議升學宴的事,慶祝方立安被藤校錄取,順便過18歲生日。

方立安拒絕,在A4紙上明確地寫道,“我不去M國,我要留在國內,去中山大學!”

“托福考了,SAT考了,錄取通知書也快寄到了,這時候說不去?再過幾天就是成年人了,閨女,咱們能不能不任性?”蔣孟琴不以為意,只當她胡說鬧著玩。

方立安在紙上快速寫道,“沒有任性,正因為即將成年,我才要自己做決定,我的決定就是去中山大學,出國並非我的真實意願。”

蔣孟琴沒好氣地翻了個白眼,“我和你爸商量正事,你別在這兒煩我。”

方立安拿出事先準備好的一張紙,遞給蔣孟琴,上面寫了一大段話,“我國《民法總則》第十七條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第十八條規定,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七條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後面跟著一句,“我還有幾天就成年了,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我有權選擇去哪裏上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