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3/5頁)

蘇九久走後,錦繡從垃圾筒裏找到那張紙,攤平,發現上面全是一個人的名字,她想,應該是那個人的。

錦繡有那麽一個女朋友,從小一起玩大,表面上親如姐妹,暗地裏相互詆毀,以對方的幸福為恥、痛苦為榮。其實女人之間本就沒有什麽友誼,用他人的傷痛來聊以自慰,是女人的卑鄙之處,也是可愛之處。有一天她收到那女朋友發來的請柬,沒想到她竟先她一步踏上紅地毯。她一直以為自己要比她聰明得多,光從她高考落榜就足以證明,更何況她胖,胖人一般顯蠢相,張愛玲說的。錦繡想不通,打電話問其他朋友可曾見過那新郎,都說沒有。她掛上電話,不敢掉以輕心,腦子快速運轉,想參加婚禮應該穿什麽,定要搶了她的風頭,才可滅了這把妒忌的火。但是,與那純白色的婚紗比起來,時髦的顯得艷俗,休閑的顯得邋遢、文藝的顯得矯情,如同公主遇到了女王、蚊子遇到了蒼蠅,橫豎都不對。她垂頭喪氣的樣子張正勛不忍看下去,他夾了一粒花生放進嘴裏,說:“和我吃個飯就這麽痛苦麽?”錦繡勉強一笑,說:“不是的,一個女朋友要結婚,心裏不是滋味。”張正勛問:“為什麽不是滋味?”錦繡嘆了口氣,用筷子挑撥著菜,哀哀地說:“從小一起長大的,眼看著就嫁人了,有點接受不了。”張正勛說:“看你的樣子,倒不像是因為這個。”錦繡說:“那因為什麽呢?”張正勛收了口,嘴角眉梢都是取笑,不言語倒像是在為錦繡留點臉面。錦繡放窄了眼皮,稍有片刻地僵持,說:“你倒是一眼就看出來了,你對女人倒是很了解嘛。”張正勛擱下筷子,拿起桌上放的煙,抽出一根,用煙嘴在煙盒上敲了幾下,說:“我記得上輩子的事情你信不信?”錦繡驚詫道:“真的?”張正勛說:“是的,我上輩子是個女人,所以我懂女人。”錦繡甩了下頭,說:“你就貧嘴吧,我貧不過你。”張正勛拿出火機點煙,點的時候臉朝一邊偏一些,用另一只手護著火,濃烈的男人味隨他口中吐出的煙彌漫開來,混著泡菜壇子裏散發的辛辣刺鼻的酸味,上演著一出“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好戲。張正勛說:“我陪你去吧。”錦繡想,你又不是帥哥。嘴上卻道:“你陪我去又有什麽用?”張正勛指指玻璃窗外,錦繡隨著他手指的方向望過去,定神一看,笑得把嘴角都拉到了耳根,像是找到了救命稻草,有些俏皮地皺了下鼻子,說:“你真的是很好的人。”

窗外的保時捷無論何時何地看起來,都那麽洋氣。

婚期來臨,張正勛如約而至。她坐在他的車上,滿臉都是喜慶,張正勛說:“看樣子像是你結婚。”錦繡打了一下他的手,撒嬌的成分居多。張正勛說:“為了不讓你丟臉,我還特地去洗了車、打了蠟,您看什麽時候把這費用給報了?”錦繡說:“多少錢?不但給你報了,還多給你幾個tips。”張正勛說:“一千三。”錦繡信以為真,想這人情欠得太大了,愧疚地說:“其實沒必要的。”張正勛語重心長地說:“我是怕失你的身份。”錦繡見他眼裏藏著笑,才知道被戲弄了,說:“要錢沒有,要命倒是有一條,不過這條命不值錢,肩不能挑手不能扛的,拿去也沒用。”張正勛瞄了她胸部一眼,說:“我看挺有用的。”錦繡漲紅了臉,她最不能忍受別人這樣窺視她的身體,比直接扒光她的衣服更來得下流。她屁股往外挪了挪,假裝聽不懂他話語裏的潛台詞,臉朝向窗外,風在耳邊吹得呼啦呼啦作響,不知是他車開得太快,還是今天天氣不好。倘若是天氣不好,那麽那女朋友定不會交什麽好運,都說結婚那天天氣不好往後日子也不好,錦繡不承認這是一種“阿Q精神”,但內心確實平衡了些,並且虔誠地向上天祈禱著,上帝啊,快快下雨吧。張正勛伸過手來擱在她大腿上,她穿的復古圓點裙不及膝蓋,指尖正好能碰到一截肉,她的身體頓時炸開了花。她低頭看他的手,她在二十四歲那一年,曾經在日記裏這樣寫道:

“這女人渴望變成一個美男子。她需要選擇一具男子的肉體把自己的靈魂與愛情一並駐紮進去,唯一選擇的標準便是他必須擁有修長的手指。她迷戀手指修長的男人,修長的手指掠過她肌膚的時候她總是會目光渙散,她甚至可以嗅見他們手指縫隙裏散發的迷人的芳香,十根指頭比舌頭更加的柔軟與有力。她不是一個色情的人,但沒有比這更加色情的事了。”這個“她”當然是寫的她自己。用第三人稱寫日記是為了防患於未然,她惟恐有人打探到她的心思,要是誰無意看了,她會一口咬定那是一篇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