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第2/4頁)

“朋友,樂意捎我一程嗎?”

披薩小哥是個典型的法國大男孩,見攔下自己的是一位五官秀麗、衣著考究的東方女郎,立刻露出熱情的笑來。

“很樂意為你效勞,小姐,可是我還有四家披薩要送呢。”

他打開摩托車的貨箱給任勤勤看。

“我賠你誤工費和披薩錢,兩百歐夠不夠?”任勤勤果斷道,“我的公寓就在七區的榮軍院附近,如果你能在半個小時內把我送到然後再接回這裏,我再加兩百歐。”

任勤勤朝小林使了個眼色。小助理手忙腳亂掏錢包。

重金之下必有勇夫。披薩小哥痛快大笑。

“你一定是我今天的幸運女神。”他從座椅下取出一個頭盔丟給任勤勤,“上來吧,小姐。我一定將你按時護送回來。”

任勤勤戴上頭盔,跳上了摩托車。

“沈媛肯定管不住自己的嘴。”她叮囑小林,“如果她要對部長夫人說龐斯的事,你一定要阻止她!”

小哥一腳轟響油門。摩托車如一頭敏捷的黑犬,沖進密集的車流裏,朝著巴黎的左岸駛去。

*

巴黎的傍晚是夏日裏最美的時候。

來自塞納河的涼風驅散了暑氣,天空呈現瑰麗的藍紫色。

摩托車沿著塞納河一路風馳電掣。盧浮宮、協和廣場周圍的外墻燈逐一亮了起來,將這座城市裝飾得金碧輝煌。

溫熱的風吹過臉頰,據說這感覺就像情人的手輕柔地撫摸。

可是任勤勤並沒有情人,在她二十五歲的人生裏,學習和工作占據了主要的時間。

沈鐸倒是曾撫摸過她的臉頰。只是他還不是自己的情人。

大學四年,任勤勤只要一放假,就跟在沈鐸的身邊。

而沈鐸只要一有空,就飛去T市看她。哪怕什麽都不做,只是陪著她在書吧裏寫作業。

任勤勤學習得極快,從生活助理一直做到行政助理。到了大四的時候,甚至已經能獨當一面。

大學畢業後,任勤勤以優越的成績,傲人的簡歷,以及厚厚一摞推薦信,如願以償地進入牛津攻讀碩士學位。

任勤勤拿到錄取信後,在沈鐸面前嘩啦啦地抖著:“瞧,姐也很牛!”

徐明廷卻已不在牛津了。他畢業後就去了美國,先在紐約實習,而後前往哈佛繼續念研究生課程。

他們再一次擦肩而過。

在牛津讀書這一年,任勤勤忙得兩條腿轉如風火輪,在家、圖書館和實驗室之間來回碾。

沈鐸在牛津有一座相當漂亮的房子。兩層樓的紅磚房,前後花園裏的月季開得美輪美奐,配置有管家傭人和司機。

可任勤勤忙起來,經常睡在實驗室的小宿舍裏。和衣往鋼絲床上一倒,三秒入睡,一覺醒來姿勢都沒變過。

沈鐸時常去牛津看望任勤勤。搭乘他的小飛機,降落在牛津附近的私人機場,然後親自開車,去學校接上任勤勤,一起吃飯。

任勤勤大大方方地將沈鐸介紹給同學和老師,說:“這是我哥哥。”

沈鐸總有各種各樣的理由。

獵狐季,校友會,名人紀念日……

卻沒有一次坦白地說,是因為想見任勤勤。

任勤勤也並不問。

沈鐸有耐心,她比他更有耐心。他要她等,她就會無限期地等下去。

他們在河邊散步,去禮拜堂做晚禱,去小禮堂看莎翁的話劇。

台上的演員一背誦起《我可否將你比作一個夏日》,任勤勤就噗哧笑,還挨了前排一位老太太的白眼。

“你該多運動一下。”沈鐸實在看不過任勤勤現在的作息。

“我每周都去兩次健身房。”任勤勤說。

“是戶外運動。”

大二的時候,任勤勤開始學騎馬,沈鐸送了她一匹阿哈爾捷馬。

真正的金馬。白金色的皮毛如柔亮的緞子,沒有一絲雜色。高大、勁瘦,它走動起來,削瘦結實的肌肉在光滑的皮毛下滑動,姿態優美如一位貴婦。

任勤勤給這匹母馬起名亞特蘭娜。亞特蘭女王的名字。

她和沈鐸一樣,也學了盛裝舞步,但是更喜歡打馬球。

沈鐸用專機把亞特蘭娜和他自己的賽瑞斯都送到了牛津,就養在花園後的馬廄裏。

為了不冷落愛馬,任勤勤不得不每周都抽空溜達兩圈。後來她還參加了牛津的女子馬球社,可惜時間不夠,只打了半季就畢業了。

沈鐸來的時候,他們倆還會在林子裏騎馬賽跑。

盛夏,英倫的陽光不算熾烈,但人和馬都跑出一身大汗。

牛津也是沈鐸的母校,他是這裏的老熟人了。當年讀書的時候,他就因為美貌而出身豪門,被追求者戲稱做“中國小王子”。

如今,年齡給沈鐸增添了成熟的魅力,事業的成功使他多了一份厚重的自信。

沈鐸騎在馬上,摘下帽,彬彬有禮地向任勤勤的同學們致敬。那矜持而儒雅的舉止,每每都能獲得學生們驚艷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