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老友記(第2/4頁)

“不必太講究順序,也不需要順序,你應該翻到任何一頁都能讀下去,並且——盡量看懂。”

“你該知道你的詩能‘讀懂’的人不是太多。”

“是啊,可能。但那不是我的錯,是那些人太笨!”

“我也不是很能看懂。我知道你寫的很好,但要讓我分析你為什麽會這麽寫,我沒法說明白。”

阿瑟便望著她笑,“為什麽要去分析?一首詩歌應該是從心底能打動你,或是讓你有所共鳴,有所思,你其實並不需要真的‘讀懂’。”

她想了一會兒,點頭,“詩歌跟不一樣,需要讓人明白你在講什麽。”

“不對,也可以是沒有清晰的故事的。”

維塔麗愣住了,遲疑的說:“可以嗎?”

“為什麽不行?不過是一種創作形式,其實主要目的是為了創作者服務的,我覺得我說出了我想說的,就行了,我不必考慮到讀者能不能看懂。”

“話是這樣說沒錯,但創作的其中一個目的不是為了讓別人也能看懂你想表達什麽嗎?你想說的故事、你想表達的思想,你寫出來,就是想要有讀者的,不然你只需要把那些東西放在腦子裏就行了,又何必寫出來?”

阿瑟仔細想了很久,“你說的沒錯。創作不僅僅是寫給自己看的,也應該寫給別人看,我是想讓別人都能看懂我在說什麽,但我不會為了讓別人更容易看懂,而改變我的寫法。那種寫作方法我當然會,我還能寫的很好,但如果‘創作’不是為了能暢所欲言,寫我想寫的,那就完全沒意義了!”

“可是,沒有讀者,就意味著沒人買你的詩集或是。”

這可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可能我就會是那種生前賣不出詩集,但死後卻能小有名氣的作者。”這類作者可不少見。

他說的輕描淡寫,似乎早已想過這個問題。維塔麗難過極了,“你不會的,一個優秀的、高明的詩人不能因為他的作品太超前而被埋沒,‘才華’或者說‘天賦’永遠都是稀缺品,一個聰明的腦袋應該獲得他應有的價值——地位。”

“你別哭呀。”他輕聲說:“我其實不是太在意自己,我是說,我知道將來會有人承認我的作品,所以現在會不會有人認可我的創作,我反而不會很在意。”

“我以為你、你應該是想要獲得別人的認可的,現在就想。”

“一開始我是這麽想的,沒錯,但那很難。”他嘆氣,擡手輕輕拉了拉她的發辮,“我只是一個阿登鄉下男孩,我是一個天才,沒錯,我對自己有足夠清晰的認識,但天才並不罕見。我想要出名,沒錯,但我更在乎‘我是誰’,我首先要對自己有足夠清晰的‘自我認定’,然後才能讓讀者去——去認可我、認可我的作品。創作是一件寂寞的事情,不論你寫的是戲劇或是詩歌、,都是如此。你說過‘一千個觀眾心裏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我明白你說這話的意思,每個人的‘體驗’都是不一樣的,是這個詞,是嗎?

“我才18歲,在大部分作家來說,18歲的時候他們還不知道自己以後會做什麽,其實大部分人在18歲的時候都不知道自己是什麽人、要做什麽;而我,15歲我就知道-->>

我要做什麽人,我是天才,還想成為一個被人頌揚的少年天才。魏爾倫——”他笑了一下,“他說我是‘太陽之子’,雖然他說的大部分都是屁話,但這個詞我喜歡。我可能注定要成為向往太陽光芒的人,我不是伊卡洛斯,我不怕被陽光灼傷我的翅膀,我只怕不能充分燃燒我的創作**,我害怕‘平凡’,害怕跟絕大部分人一樣,毫無目標的過完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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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瑟說的沒錯,對一個天才來說,害怕的是碌碌無為一生。

他是驕傲的,也有驕傲的資格,他也不是不知道要“妥協”,比如他已經開始給幾家報社供稿了,應該算是最早的“自由記者”?他的內心是激情澎湃的,但也知道要負擔起哥哥的責任,想要盡量多賺錢,好讓她能過的更舒服一點。

他的大男子主義思想還是挺嚴重的,現在就已經考慮到她將來結婚的問題了,擔心她嫁妝太少可找不到什麽好的結婚對象,對給她攢嫁妝十分上心;他認為女孩還是要結婚的,除了軍人和詩人嚴禁考慮之外,只要對方長得還行、小有家產、對她很好,就可以考慮了。

維塔麗對於他這個思想不予置評,也不搭理:說什麽呢?雖然法國現在的民法規定女性年滿15歲就可以在父母同意的情況下結婚,但誰特麽要在15歲就結婚啊?就像瑪蒂爾德,16歲結婚了,可不就是遇到個渣男?單身不好嗎?自己賺錢自己花它不香嗎?為什麽要結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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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忙著尋找合適的出版商,從報紙上搜集廣告,將出版社的名字和出版類型一一抄錄下來,挑選了其中的幾家,給他們寄去了信件和幾首詩歌,詢問對方是否願意出版。畢竟這個時代沒有什麽更好的自我宣傳方式,大部分人想要出版詩集或是,除了有熟人推薦或是已經發表過作品之外,只能靠自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