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宛丘(5)(第2/4頁)

這兩名觀眾的崇拜之色顯然讓陳嫣感覺良好,唯一不那麽完美的是劉舜這個正主反而不怎麽關心她的強大射藝。反而沉默半晌,忽然道:“你的劍殺過人?”

剛剛陳嫣說實戰過的劍是最鋒利的劍,他沒有多想。此言很有道理,可對於劉舜來說也就是普普通通的對話而已,他沒有立刻聯想到陳嫣和人實戰過——也或許是來不及聯想了,因為那之後陳嫣就用小弩瞄準了他。

而現在,他看到了陳嫣是怎樣擡手之間不需要瞄準就射中了飛雁,也意識到了剛剛陳嫣瞄準自己的時候並沒有一般人瞄準人時的慌張——他們這種人,學習拉弓射箭很少是因為需要自己上戰場用弓箭的,大多就是用來打獵,或者幹脆就是互相炫耀。劉舜早就發現了,這種人在弓箭對著人的時候要麽嘻嘻哈哈不以為意,沒有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麽,要麽就是慌慌張張、不知所措,生怕自己真的不小心傷到了人。

陳嫣不是這樣的,她清楚地將自己放在了捕獵者的位置上,她既不是不了解自己在做什麽,所以膽大包天,也不是對此恐懼又仿徨。

這種只能說明她親自參與過實戰,她的刀劍或者弓弩曾經對著活生生的人!在經歷過最開始的不適應、痛苦、害怕之後,她走了除了,在這上面完全成熟了…這種人在軍隊中很常見,劉舜見過不少。

但如果說是在普通的貴族子弟中間,他是從沒見過的…更別說那些貴女了。

所以…陳嫣到底是何等情形下才需要自己使用刀劍、弓弩對人?想到這一點,他屏住了呼吸,憤怒甚至短暫地燒到了他的腦子——憤怒的對象有很多人,陳嫣身邊的任何一個人,以及陳嫣自己,都算!

她身邊的人竟然讓她陷入如此險境!?以及,她是傻的嗎?為什麽要去涉險?若是外面如此危險,當初她還不如進宮,做了劉徹的妃嬪,那還少些折騰!

“我的劍確實殺過人。”陳嫣說這句話的時候就沒有什麽炫耀、裝逼的意思了,只是冷冷靜靜、輕描淡寫…畢竟這件事本身也沒有什麽值得誇耀的地方。

或者說,在度過最開始的迷惘期之後,她對這件事本身有了新的認知。那既不值得誇耀,也沒必要因此將自己逼到角落…那件事的本質只是有人要殺她,所以她拿起了自己的劍保護了自己,僅此而已,不需要過度解讀。

“那你倒是挺出息的!”劉舜冷笑,憤怒之中的人說話是不會過腦子的,只聽他道:“當初父皇讓你隨武士一起學劍術,後來更與陛下一起同學。如今看來,你倒是比陛下更能幹了,陛下的天子劍尚且是裝飾呢!”

“千金之子不坐垂堂,早知你有今日,當初你還不如入宮去,好歹不會將自己弄到那般險境!你以為這般行事很有意思,弄險到最後,沒有不把自己折進去的!”

劉徹的天子劍可以說是天下人都追求的寶劍了,但說實在的,劉徹也確實沒有用過…真要是用過了,甚至用來殺人了,那才是真正的可怕吧!不是大臣進諫勸言,就是集體請罪。因為那要麽意味著劉徹十分殘暴,殺個人還自己動手。要麽意味著臣下十分無用,竟然真的讓君王自己動手了…

陳嫣有點兒困惑於劉舜的劇烈反應,好叭,她的行為確實有些弄險了,親朋好友們會擔心也是正常的。但是、但是劉舜為什麽會反應這麽大,兩人現在算是朋友了沒錯,可是絕沒有到對對方的危險感同身受,進一步要因此攻擊對方,甚至打算對對方的生活指手畫腳的地步啊!

雖然心裏是困惑的,但陳嫣沒有直說…人家本就是關心她,這種話直說出來是不怕被打死嗎?她的情商沒有低到那個程度啊!

陳嫣只能解釋:“也不是故意的…我這人最惜命不過了,如非必要,怎會讓自己身陷險境?只是當初為了躲徹表兄我不是離開了長安麽?那一路走的是入蜀的路子,然後轉道東南…後來擔心徹表兄還在找我,幹脆一不做二不休,我離開了大漢。”

“海上行船,一路往南而去,過南越,又經南洋諸國,最後在天竺國羈旅了一段時日。那時身邊雖少不了保護的人,可身在異國他鄉,總有顧不上的,劍和弓弩就是那時學會了絕不離身。”

陳嫣說這些話的時候摸了摸手上的小弩,臉上的神色中有一些沉靜。在這樣的沉靜下,劉舜的憤怒倒像是小孩子的不懂事了。

她不是弄險,她是離開了她原本生活的溫室,去經歷這個世界本來的樣子。

古代世界,這絕對不是一個安全的世界!哪怕是相對有秩序的大漢,那也是相對而言罷了。只是曾經的陳嫣被保護的太好了,沒有任何機會經歷這些…也不是陳嫣一個人如此,很多貴族子弟都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