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E 如人飲水(第2/4頁)

“她就是使蠻力幹活兒唄!他們公司就是把女人當男人使,把男人當牛馬使,她直接就把自己當牛做馬地幹活兒,公司領導可不得重用她嗎?”

我有點驚詫:內心該有多自卑的人,才會給自己編造那麽多緋聞,給自己意淫那麽多男主角啊。而她“在工作上使蠻力”的特質也很容易解讀了,那就是給自己尋找存在感編織一種理由吧。

雖然並不很想和她再次見面,但在接下來的幾個月,我還是和她在工作上產生了不少交集。因為她做的活動項目確實能提供很好的采訪機會。

她約我吃過幾次飯,單獨吃,或是和另外的同行一起吃。半聊工作,半閑扯其他的。而這些飯局都不怎麽令人舒服。

譬如,她總把別人的很多行為解讀成“裝”。

有一次,我們說起某個不在場的人剛買了兩雙同款不同色的Ferragamo( 菲拉格慕)鞋子——按理說,這也很尋常,兩三千塊錢的正裝鞋子,去香港買還會有折扣。

但她就會說:“這人可真會裝的,花大半個月工資買兩雙鞋?然後摳摳搜搜過下半個月。這種人,哼。有必要那麽裝嗎?”

還有一次,陳綺貞來開演唱會,返場七八次,第二天我們一起吃工作餐,大家討論這個事情。

她評價:

“最受不了這種裝女神範的,要唱就好好唱,明明準備了那麽多,半遮半掩地走了又回來那麽多次,裝啥呢 ?!”

我總覺得,她在評價那些“裝”的人的時候,掩蓋不住一股殺氣騰騰的仇視。

有些特定的時候呢,我也覺得她的這些“直腸子”的話說得很痛快過癮。

有一次,一個大活動把我們拉到特別遠的郊區,主辦方說好了會有餐點,然後我們去之前都沒有吃飯,也沒有自帶幹糧。說好了活動晚上六點半開始,但一直拖到八點半還沒開始,在大家的一致要求下,主辦方開始提供餐點,但只有一點點幹巴巴的小壽司和一口吃掉五個的小點心,酒水呢,就真的只有酒,和水。

大家都開始抱怨,這時她出現了,直接揪著主辦方負責人:

“你說你幹的這叫什麽事兒?就這麽點東西你打發誰呢?下回你的活動,我讓這些媒體一個都不來,不信你試試看!”

她揪著負責人,去找主辦方老總問話,然後活動很快就開始了,也有專人打車去附近的肯德基買了套餐給大家吃。

後來,我才知道,其實這事兒和她一點關系也沒有,她也就是陪一個參加活動的藝人的經紀人過來“看熱鬧”的。

一次,我供職的媒體在酒店做活動,請了不少平時經常合作的藝人和公關公司的負責人。她也在我們邀請的名單內。

所有人都算是盛裝出席,藝人有走紅毯的環節,受到正式邀請的嘉賓也要走過紅毯才能進入活動現場。所有的女生要麽是小禮服的優雅look(形象),要麽就是做潮人打扮吸引注意力,就算平時不太講究的,也會著連身裙和稍正式的鞋子。

嘉賓簽到環節的末尾,她來了。依然是一身運動裝扮和雙肩背的大包。

當時,我們負責給嘉賓發禮品的同事不在簽到台。她一來就催促我去找那位發禮品的同事,一定要領到禮品再簽到,否則就不進門入座。而我,忙得焦頭爛額,要負責好幾位經我手邀請的嘉賓的接車和入座,實在沒有時間去幫她揪那個同事。就讓她先簽了到,進場地入座,等活動結束之後我再幫她補禮品。

她一臉不滿意:

“簽了到就意味著領了禮品,我先進去了,誰能證明我是領了禮品沒有?萬一結束了,你那個負責禮品的同事再不認賬怎麽辦?”

她講話分貝很大,所有的嘉賓都往這邊看。我壓低音量跟她說,禮品並不是什麽值錢的東西,就是一個印著我們媒體logo的杯子而已,回頭我一定補給她。

她斬釘截鐵:

“那也不行!該是誰的就是誰的!”

有一個我認識的嘉賓拎著禮品袋經過這裏,見狀替我解圍救場,把手裏的那一份禮品給了她,她這才簽到進門。

那一瞬間,我真後悔當初邀請了她。

活動開始後,我終於有一段時間可以歇口氣了,就在場地外面活動一下身體。走到茶水間門口,想進去喝點東西,但剛一推開門,我就決定轉頭離開。

茶水間裏只有她一個人。她正背著門,弓著腰,專注地把酒店提供的瓶裝水往自己背來的大包裏裝,我看見的時候,包已經快裝滿了。她顯然搬得很起勁兒,甚至沒聽到我輕輕的推門和關門聲。

我不知怎麽形容她。但有的時候,我又覺得她有點可憐。

有一次,我去香港的一個活動做采訪,回程的時候,我打算在機場免稅店補點貨,買粉底和口紅。正逛著,我碰到了她,她也是來參加同一個活動的。在這樣的地方見面,她當然免不了跟我普及彩妝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