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E 如人飲水(第3/4頁)

“粉底液你一定要用Armani(阿瑪尼)的,好多好萊塢明星和彩妝師推薦的,特別帖服又保濕,遮瑕效果也好。口紅呢就買M.A.C(魅可)的,色號全,又正,×× 色特別漂亮,潤唇膏就買Dior(迪奧)的粉色那款。千萬別買那些亂七八糟的韓國品牌,這些東西一定要用好的。”

我很感謝她給我普及常識,可是,聽她說了半天,我反而更不知道自己要買什麽了。本來打算補貨的幾款東西都被她說成“千萬不要在這裏買,不劃算的”,或是“這個性價比不高,不如買另一個牌子的”。

那次,我什麽都沒買。她卻買了十多支口紅,兩個大眼影盤,幾瓶不同品牌的粉底液,小腮紅、唇彩什麽的小盒子更是買了不少。

可是,我從來沒見過她化妝,她應該是出門連BB霜都不塗的人,她的工作很忙,又不可能有時間開代購店。可是,為何要買這麽多彩妝產品,為何又對這些產品那麽了解呢?我沒好意思問,也沒想明白。

和她在工作中產生密切的交集,大概加起來也就是大半年的時間吧。後來,他們公司換了新的負責人和我對接,我才知道,她從這家公司離職了。

據說,她去了新的一家更大的公關公司,而負責的新項目不太會和現在的這個圈子產生交集了。

那會兒到現在,應該足有兩年多了。一個人就這麽徹底消失在我的視線裏,我知道她會繼續聯絡一些人,工作中用得上的人。而我,也每天繼續和“有用的人”打著交道。

所謂工作關系,大概就是這樣。現在想來,有太多當初交談熱切,話題看似相投,坐在一起能一下子聊三個小時的人,他們如今都到哪兒去了呢?

再次見到她,是在一個多月前了。

我那天和一個朋友約在西單見面吃晚飯,但我到早了,就在商場裏閑逛。有一個聲音叫住了我,我回頭一看,幾秒鐘後才認出是她。

她整個的風格都變了。人瘦了一些,還化了妝。因為好的粉底的作用,她的膚色也改善了不少。她以前在機場買的那些護膚品,終於沒有白費。

平心而論,雖然她還是有一些壯實,談不上特別動人的美,但她的氣場和以前完全不同了。她穿著讓她的幹練氣質得到突出的深色職業套裝,很修身,因為衣服的剪裁很好,即使緊緊包裹著她的身體,但也絲毫不覺得違和。更令我驚訝的是,她居然穿了一雙曾經被她自己稱為是“裝”的菲拉格慕高跟皮鞋。

她看出了我眼中的驚異,似乎有點享受這種眼神。但她的直爽依舊未變。

“你這會兒在這幹嗎呢?據說你歸隱回家當家庭主婦去啦?這個點兒還不回家給老公做飯去?”(她的“去”發的是“嘁”音,在北京生活過的人都懂的。)

“老公今天不在家吃飯,我就和我朋友在這裏約一下。你呢,你在這兒幹嗎呢?”

“我來接我老公啊,他要下班了。”她晃了晃手裏的寶馬車鑰匙。

“啊?你結婚啦?老公在這兒上班?”

她指著我們旁邊的一家休閑品牌專賣店的收款台店員:“怎麽樣,我老公帥吧?”

我順著她手指的方向看過去。這個人很白凈,個子不算高,但五官稱得上精致,看上去比我們都年輕幾歲。穿著他所在的這個品牌的T恤,很青春,很小男生,也很“和我們不同世界”的感覺。

她看了看手表:

“我老公馬上該下班了,你等會兒啊,我得等他換衣服。”我好奇心大作,於是問她:

“你到底怎麽把這麽個小帥哥弄到手的啊?”

“緣分到了嘛。我就是來他這兒買衣服,買回去不合適,我要退換貨,然後和他吵了一架,就這麽認識了唄。”

這時,我朋友的電話來了,我匆匆忙忙和她告別,和朋友在商場裏一家餐廳的靠窗座位坐下吃飯。過了不久,我看到她,挽著小男生的胳膊在我們旁邊的窗戶外走了過去。她沒看到窗戶裏的我。

我看著他們的背影,突然覺得這幅畫面很耐看。

她個子比正常人高一點,應該有1米68左右,而小男生應該是1米7左右的個子。她穿上高跟鞋,比小男生還要高上半個頭,她要挽住他的胳膊,就必須把肩膀下沉一些。小男生似乎開心地跟她講著一天發生的工作見聞,她斜低著頭,微笑聽著。之前她在商場裏買的大包小包都讓他拎著。兩個人就這麽走遠了。

和我吃飯的朋友並不認識她。始終還有點訝異的我跟朋友說了這個人,和這件事。

朋友點評:

“各人有各人的緣法,你以前眼中的她是那個可憐又可氣的樣子,你怎麽知道她的愛人眼中她的強勢和不吃虧就不是一種美德?

怎麽樣才會讓自己過得舒服,只有自己最知道。說到底就是子非魚安知魚之樂和冷暖自知罷了。